我公司有三个股东,我占公司10%的股份但我又是法人会受到什么法律。

2024-05-06 01:28

1. 我公司有三个股东,我占公司10%的股份但我又是法人会受到什么法律。

首先要纠正一个错误:你不是法人,企业是法人,你是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比如在代表企业签名时,你的签名需要企业承担后果;企业犯罪你可能也要承担相关刑事责任;企业违法你可能受到人身限制;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将会导致你以后成立企业受限等。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列出企业法人代表需承担下列非法行为引起的其它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同时,法人代表还有以下权责: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我公司有三个股东,我占公司10%的股份但我又是法人会受到什么法律。

2. 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

问: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5%,并三年中都是总经理,就在上个月,其它三名股票伙同外面的非法人员一起抢走了我所有的管理权,包括公章\\帐户等,现在我欲转让我手中股票给每三人,并向那三名股东发了特快专递的通知,但他们三个都拒收特快专递,邮局退回了,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要转让怎么办手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他们不去怎么办?谢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3. 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

问: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5%,并三年中都是总经理,就在上个月,其它三名股票伙同外面的非法人员一起抢走了我所有的管理权,包括公章\\帐户等,现在我欲转让我手中股票给每三人,并向那三名股东发了特快专递的通知,但他们三个都拒收特快专递,邮局退回了,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要转让怎么办手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他们不去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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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

4. 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

问:我和另外三个股东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了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我是最大股东,占总股份的35%,并三年中都是总经理,就在上个月,其它三名股票伙同外面的非法人员一起抢走了我所有的管理权,包括公章\\帐户等,现在我欲转让我手中股票给每三人,并向那三名股东发了特快专递的通知,但他们三个都拒收特快专递,邮局退回了,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要转让怎么办手续,到工商局办理变更他们不去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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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具体操作流程申请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及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营业执照正、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查-核准-打印注销通知书。

5. 在公司的股东会上,我的股份占51%,决定公司事情上,董事会大多数人不同意,我能行使权力吗?

第一、从字面上看,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当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依照公司章程。
第二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一般情况下由公司章程规定,担以下事项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章程;2、增减注册资本3、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第三、公司法对实际控股股东即有限公司股份占资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有以下规定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2、不得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3、损害应赔偿。

在公司的股东会上,我的股份占51%,决定公司事情上,董事会大多数人不同意,我能行使权力吗?

6. 公司有个股东是控股股东,有60%,他又是总经理,公司里的所有的事是不是都是他说了算?我如何保证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可以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不过股东会决议实行资本决,即按照投资比例享有表决权。由于总经理是控股股东,所以公司除了公司解散、合并、分立、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以及改变公司形式的法定事项外,其他事项基本上都可以由控股股东操控。尤其是在公司职员待遇方面,通常都是大股东说了算,小股东要想通过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改变这种状况很难。除非在公司章程中有一些保护小股东的特别规定。但中国的小股东往往不重视章程内容,稀里糊涂按照工商局的模板执行,千篇一律,无法保障自己权益。

不过,还是有一些途径可以试一试。按照你所说,如果总经理的提成过分高于行业标准或者占公司收入比重过高,则总经理以及决定总经理待遇水平的董事已经违反了其作为公司管理者的诚信义务,侵犯了公司股东利益。小股东此时可以提起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不过由于总经理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只是规章制度的制定有失偏颇,要通过诉讼说明制度不合理应当撤销,对于小股东来讲非常难,诉讼的难度非常大。

7.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是法人代表,另外一个是总经理,现在

法律定义的有限公司中有一条“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是指企业的资产,跟法人代表没有关系。
法人代表是企业的代表人,就是说他的行为代表了公司行为,再白话点解释就是企业的委托人了。
只要股东的出资全部到位,债权债务关系跟股东没有关系,大家都是以出资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既然你们都是25%,那么责任是一样的。
但是法人代表要承担企业的其它责任。譬如说企业违法犯罪的话,或者违法工商税务法律规定的话,法人代表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企业违反关停的,法人代表也是承担责任的。譬如说5年内不能再做法人代表等。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其中一个是法人代表,另外一个是总经理,现在

8. 关于公司的问题! 是这样的我公司有五个股东,大股东任总经理加法人代表,现在公司因管理不当,现在亏损

上策还是协商解决,下策是走法律程序。
首先说下策,这里的关键词是“负债”。请先确定以下事件:
1、大股东借钱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借款合同是否通过股东会决议。如未经股东会决议,该借款不受破产保护。
2、借来的钱是否经过正规财务手续投入运营,是否属于增资扩股行为。
3、借款人(就是债主)是否要求无限连带责任,有无书面协议,利息收取是否合法(我国法律仅保护合法的利息所得,即:不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的部分,超出部分不用管)。
4、作为公司法人,对于经营不当是否应负有相关责任,如何证明。

再来说说上策,主要协商的内容分为两大块:
1、如何处理公司。建议如下:
1)申请进入破产保护程序。就你所说的情况来看,至少工人和供货商这两类债权人的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优先保护,进而你们可能没有钱再偿还其他借款人了。这不是大股东愿不愿意破产的问题,而是商业道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要尽可能达成共识:老板赔本是自己经营不善导致的,说白了是活该!但工人和供货商是无辜的!不得已,只能先让他们少吃亏。这不是唱高调,你想想:这次赔了,你们又不能全部都去死,以后还是要出来混的,别把事儿做绝,对大家都有好处。

2)寻求收购/并购。借用你的原话“基本上是资不抵债”,说明现有债务和资产相差不是十分悬殊,这就为寻求收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然,想要透过这种方式保本可能有点困难,但运作得当的话,股东损失会压制在最小范围,同时大部分工人还有可能保住饭碗。有关收购/并购的具体事宜可咨询你们当地的有拆分/并购业务的法律及金融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投资顾问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产权交易中心等)

2、如何处理负债。建议如下:
1)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看,走法律程序所有股东都得不到好处。尤其是大股东,他的借款法律关系暧昧不清,未必受到保护。即使受到保护,你们也没钱还,而出面借钱的是他自己……也就是说,走法律途径的话,对大股东将非常不利。不过,大家“买卖不成仁义在”,能不闹到那一步,就别太矫情了。其他股东适当的承担一部分合法负债也算对得起他就行了。

2)对于“高利贷”,必须要把话说清楚。他的这种行为为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乃至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说严重了,这是渎职行为,你们完全可以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但大家共事一场,公司闹成这样都有责任。这种债务不超过法律保护的部分,大家该认还是得认,但因此造成的其他后果只能让大股东自己承担了。

以上,就是针对你提供的情况,我能想到的所有了。另外,不管事情怎样处理,希望你们在后续运作过程中不要采取任何过激的手段,同时能尽可能考虑到工人们的利益。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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