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怎么样?

2024-05-16 03:09

1. 陕西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怎么样?

最新消息: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
《关于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产妇坠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称,榆林市专家调查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一致认为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该产妇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1.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2.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

陕西产妇坠楼事件初步调查结果怎么样?

2. 为什么陕西的一个产妇会坠楼?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

8月31日晚,陕西榆林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产妇马某某坠楼身亡。一段监控视频记录了马某某坠楼。

9月7日晚,榆林市卫计局公布了《关于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产妇坠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但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3. 陕西产妇坠楼到底是谁的责任?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经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比较大。”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主任霍军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时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和家里说疼得不行,想剖腹产,但家属一直不愿意,坚持顺产。”霍军伟表示,将病人劝回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对病人进行安抚,随后再次建议家属剖腹产,但家属仍坚持顺产。20时左右,待产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抢救无效身亡。9月4日下午,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9月6日凌晨,陕西榆林一院发微博对“8.31产妇跳楼事件”再次作出说明:公布视频截图,显示产妇两次向其家属下跪要求剖腹产并回应。此前产妇家属与医院各执一词,医院称家属拒绝剖腹,家属则称先后两次同意剖腹。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凌晨公布监控截图并解释多个争议点。从截屏内容看,夫妇产前确认顺产意愿;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剖腹产;监控中产妇与家属沟通曾两次下跪;事发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助产士未料到产妇进入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陕西产妇坠楼到底是谁的责任?

4. 是什么样的绝望让陕西产妇跳楼?

8月的最后一个晚上,第一次生孩子的陕西绥德县女子马某,被临产痛苦折磨约10个小时后,从分娩中心的待产室走至备用手术室,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即将27周岁的生命。她一同带走的,还有腹中胎儿。

导致这一悲剧的原因何在?8月31日,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待产孕妇马某跳楼自杀身亡,一尸两命。据医院声明称,院方之前向产妇、家属建议实施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表示希望顺产才导致该结果发生。然而产妇家属却表示自己要求剖腹,是医生不让剖,才导致惨剧发生。 
再来看院方公布的护理记录单。在8月31日事发前两个小时,记录单对病人描述都是“清醒”,血压、呼吸、脉搏均无异常,胎心等也没有异常记录。

院方与家属的第一次交流,描述得也平和正常,“给家属交代一次”“家属表示理解”等。虽未明确记录院方向家属交代的内容,以及家属表示理解的内容,但根据上下文,可以肯定,这个“交代”不会是:必须要剖腹产了,不然有危险;家属表示理解的同时,又拒绝手术。而很可能是:院方表示,马上就要生了,现在再做手术不划算了,产妇要遭二次罪,而家属表示理解,也拒绝手术。
从这些都不难发现,院方在事后,并没有完整地陈述自己在整个事件中的全部角色。甚至一味强调曾有过剖宫产建议,但家属不同意,故意混淆了一部分事实。

医院公布监控视频的用意,也是想证明产妇多次出现在大厅与家属交谈,甚至出现跪下的姿势,哀求家属同意进行剖宫产,但都未同意,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但家属对这段视频提出异议,指出这是产妇疼得无法忍受后出现的跪姿,而不是跪求家属同意剖宫产手术。
由于视频没有声音,用在任何一方的说法上,都能够成立。因此,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5. 关于"产妇跳楼"事件,可以反思什么?

个人觉得,因为孕妇分娩是非常痛苦的,所以我们主要应该反思的是要为产妇分娩等方面减少痛苦,选择正确的分娩方式,以防止未来再次出现这样的不良的事件。
目前按照医学上把人类能感受到的疼痛感分为0-10级,级别越高,感受到的疼痛感就越大。在医学疼痛指数中,分娩疼痛仅次于烧灼伤痛,位居第二位,疼痛感觉是第10级!简单的说:一个人可以承受45dol(单位)的痛楚,当女性生孩子的时候,要承受57dol的痛楚,相当于碎了20根骨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个正常男人的忍受极限是4级!4级!4级!
在选择分娩方式前,医院会对孕妈咪做详细的全身检查和产妇检查,检查胎位是否正常,估计分娩时胎儿有多大,测量骨盆大小是否正常等。如果一切正常,孕妈咪在分娩时就可以采取自然分娩的方式;如果有问题,则会建议采取剖宫产。
还有无痛分娩可以选!分娩镇痛的主要做法是给孕妇注射麻药,以降低分娩时的痛苦。目前国际医学界应用最广泛的方式是在孕妇脊椎的硬膜外腔注射麻醉药,这种方式下,产妇的头脑依旧清醒,麻醉仅仅阻断产妇腰部以下的痛觉神经传导。
产妇分娩是否痛苦,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为产妇减轻痛苦,是对生命个体的尊重。

关于"产妇跳楼"事件,可以反思什么?

6. 陕西公布产妇坠楼事件初步结果了吗?

9月7日晚上,榆林市卫计局就“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事件公布了调查结果。

8月31日,产妇马某某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坠楼身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榆林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9月2日和5日两次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7日又连夜展开进一步调查。
经初步调查, 8月30日,产妇马某某入住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入院后经医院诊查,产妇各项体征正常,符合自然分娩指征,但B超显示胎儿头部偏大,存在难产风险,医生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但家属选择自然分娩并签字确认。8月31日10时许,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待产,产程、产图、产检结果显示产妇和胎儿各项指标均正常。当日17时50分起,该产妇因疼痛出现烦躁不安,情绪波动较大,两个多小时内先后多次走出待产室与家属交流,后由医务人员劝回。
当日20时许,医护人员发现该产妇从备用手术间窗口坠下,医院立即组织抢救,经抢救后仍无生命体征,经告知家属,家属同意放弃抢救,于21时25分宣布临床死亡。后经院方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初步诊断为:1.院前呼吸心跳停止;2.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3.全身多处骨折;4.失血性休克;5.死胎。

经警方勘查取证、调查走访,初步认定:死者马某某系跳楼自杀身亡,排除他杀。
榆林市专家组经过认真调查讨论,初步认为:
1.该产妇入院诊断明确、产前告知手续完善、诊疗措施合理、抢救过程符合诊疗规范要求。
2.此次产妇跳楼事件,暴露出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不强,监护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为妥善处理该事件,9月7日,榆林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榆林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绥德县政府、市卫计局、公安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榆林市绥德“8.31”产妇坠楼事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舆情组、善后组3个工作小组,对坠亡事件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查处。

目前,造成自杀的原因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善后工作组正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精心做好家属心理安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