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就业如何界定?

2024-05-18 17:35

1. 初次就业如何界定?

在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关系,最高学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也就是说,你在读本科(或硕博)的期间,只要同时期交了社保的,毕业后就不叫初次就业了。但如果你在读本科(或硕博)之前交过社保,在一开始读本科(或硕博)之前社保及时断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
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

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
各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初次就业如何界定?

2.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首次就业,也即初次就业,对毕业生意义重大。它意味着毕业生可以应届生身份实现就业,但是职场上很多公司对初次就业的定义是不一样的,那么初次就业怎样界定呢?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1  在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关系,最高学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也就是说,你在读本科(或硕博)的期间,只要同时期交了社保的,毕业后就不叫初次就业了。
  但如果你在读本科(或硕博)之前交过社保,在一开始读本科(或硕博)之前社保及时断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
  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
    
   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
  各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2   一、首次就业要注意什么 
  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
  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
  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
  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什么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初次就业怎样界定3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第一、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专业方向考虑自己的未来就业方向 
  不要盲目的广撒网,其实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性格,素质能力,专业知识以及专业技能等各方面去选择一个大的方面,例如财经类院校,可以选择金融,银行,证券以及保险等等各种对应的行业去发展。
   第二、根据目标职位的方向做好相关能力的培养 
  其中的素质能力包括演讲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快速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抗压能力,OFFICE软件的应用能力,以及情商高度等各个方面。这个可以在日常的生活以及社会实践中不断的成长。
  第三、了解求职的流程
   一般企业的招聘会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1)校园宣讲会,有很多企业会选择比较好的学习去进行校园宣讲会,讲述企业的优势,吸引学生应聘
  (2)网申,现在的企业基本是通过网申来进行简历的筛选。
  (3)笔试,企业会根据模型情况作出笔试问卷。
  (4)面试,一般会有2~3轮的面试,包括个人面以及群面等。
   第四、做好网申前的准备 
  现在很多企业网申的时候都是需要上传的照片的,这里建议大家去专业的照相铺去进行一次正装照的拍摄,一般情况就是50-100元左右的价格,一个良好的形象其实是有利于网申的通过的。
    
   第五、做好简历的准备 
  除了自己学历优势以外,其实可以通过简历的制作去增添自己的光彩,一般网络上都有许多的模板去进行下载和修改。需要注意的是,简历的内容需要简洁以及明确,需要数字化来展示自己的成果,让自己可以更加的出众。
   第六、多做练习 
  不管是笔试还是面试,都要进行不断的练习,笔试的话跟公务员考试比较类似,都是对行政能力考试进行考察的.,一般情况影响不大。面试可以进行情况应对,根据不同的类型面试,选择最好的一种应对方法去体现你在职位的核心能力。
   第七、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要做好不断失败的准备,求职之路并非一直的顺畅。在求职的过程中需要主动热情,在每次面试过后,要懂得去做好总结。看看别人的好的地方在哪里,自己需要改善的地方又在哪里,这个会让你在未来的求职之路更加顺畅

3.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首次就业顾名思义就是指劳动者第一次参加工作,也可以说成是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由于此时缺乏社会经验与工作经验,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如何界定初次就业呢?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1   初次就业如何界定? 
  在读最高学历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和劳动关系,最高学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也就是说,你在读本科(或硕博)的期间,只要同时期交了社保的,毕业后就不叫初次就业了。
  但如果你在读本科(或硕博)之前交过社保,在一开始读本科(或硕博)之前社保及时断了,毕业后就算初次就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
  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
    
   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
  各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2   新生劳动力初次就业 
  1、新生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下,不能适应企业用人的标准,使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大于需求。新生劳动力待业与在岗劳动力失业基本会产生相同的负面效应。
  2、人口极度膨胀,经济发展不能适应人口增长的需要,劳动力过剩,不能提供与过剩劳动力等量的就业机会,使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
   失业人员再就业 
  1、对于劳动者个人来说,失业的严重性在于失去工薪收入,严重影响生活依赖的物质来源,导致生活贫困。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讲,失业者将直接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2、由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失衡所导致的失业率过高,说明经济发展中总供给与总需求失衡。因此,劳动者失业问题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客观现实问题,解决失业问题也就成为政府就业政策的目标之一。
    
   熟悉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基本流程 
   1.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学校及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书面意见的推荐表。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盖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校的公章,具有权威性和真实性。
   2.准备个人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毕业生推荐表、自荐书、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获奖情况等。
   3.写求职信 
  求职信是针对用人单位写的,求职信要集中突出个人特色与求职意向,求职信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简明、扼要,用语要得当并能打动招聘人的.心,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4.撰写个人简历
  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内容、所获荣誉、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个人特长等。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3   毕业首次就业应注意事项包括那些?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
  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
  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
  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
  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如何界定初次就业

4.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

中文名
初次就业
类型
经济术语
就业须知
一、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各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熟悉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基本流程
1.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学校及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书面意见的推荐表。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盖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校的公章,具有权威性和真实性。
2.准备个人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毕业生推荐表、自荐书、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获奖情况等。
3.写求职信
求职信是针对用人单位写的,求职信要集中突出个人特色与求职意向,求职信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简明、扼要,用语要得当并能打动招聘人的心,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4.撰写个人简历
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内容、所获荣誉、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个人特长等。

5.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法律分析: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6.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首次就业选择对于应届大学毕业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关乎职业前景,关乎个人成长,虽然现在的社会早已经过了一个职业一辈子的趋势,下面分享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1     首先要看职业的成长空间 
    在当前的时代,再也不是一个职业干一辈子的时代。即使是行政事业单位,也会换很多不同的岗位。既然不会一个岗位干一辈子,那么在选首份职业的时候,最重要的不是看能给你带来多少眼前利益;
    而是要看能给你带来多少预期收益,长远利益,比如获得职业的经验,获得个人的成长,获得能力的提升,这些才是选择首份职业的最关键的地方。首份工作主要目的是实现自己的成长,因此不要选择那种没有什么创造力;
    只是不断重复、机械工作的职位或者是行业,那种看不到明天或者一眼就能看到未来的职业岗位不要也罢。在选择的过程中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选择大公司,能让你迅速的积累职业经验;
    提升自己的能力,学习相应的规范,掌握前卫的思维。一种是选择刚成立的小公司或新公司,虽然都是新的,但有无限的可能性,能给你带来从小到大的经验和教训。
    
     其次要看个人的兴趣爱好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动力。一份职业即使待遇再好,但如果你不喜欢,只要时间稍微长一点,就会厌倦,你只会把它当成生存的需要,而不是把它看成自己的职业理想,不会把它当成为之奋斗一生的理想。
    所以选择职业的时候,还是要选择自己喜欢的,选择自己想为之奋斗的职业,这样你才能在工作中全力奋斗,不管好辛苦你都能忍受,才能持之以恒,才能取得好成绩。
     第三才是看工作薪资待遇 
    不要太看重薪资待遇,不是不要薪资待遇。不管怎么说,职业选择首先是要能养活自己,你不能都工作了还向家里要钱吧?要养得活自己,那基础的待遇还是必须的,如果你找到一个单位,只是不断的在压榨你的剩余价值,而没有给你任何的福利待遇,那最好也不要去,不要在这种企业把自己的身体都搞垮了。
    何况合适的薪资待遇还是自己价值的体现,一份不能养活自己工作,能体现你什么价值?同时,一个岗位的薪资待遇好不好,也反映了一个企业景不景气,有没有前景,所以薪资待遇也是就业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2     首次就业要注意什么 
    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
    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
    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
    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3     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什么 
    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现如今,就业形势是越来越严峻了,每年都有大量的应届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一方面确实是因为经济环境,另一方也与自身的经验不足有关,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普遍存在。而进行首次就业的,最好就是要端正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这样才能顺利的就业工作。

7.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摘要】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提问】
初次就业是指第一次就业,如果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安置进了一家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离开这家单位然后另找一份工作。即使他后来的工作符合政府安置条件,但是由于已经不是初次,所以他的军龄不能视作这家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有关本单位服务年限可以享受的待遇,他只能从进入这家单位开始计算。但是他的军龄能算入累计工作年限。【回答】

初次就业如何判定

8.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眼下,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纷纷走上工作岗位,由于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不少毕业生初次就业过程中权益屡屡受到侵害。下面我分享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1     一、了解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毕业生按培养方式实现就业。
    国家计划统招毕业生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合同就业。
    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厅每年都会就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颁布相应文件。各地区、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依据这些文件的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也会制定一些就业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二、熟悉毕业生择业、就业的基本流程 
     1.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毕业生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学校及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书面意见的推荐表。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盖有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和学校的公章,具有权威性和真实性。
     2.准备个人书面材料 
    书面材料包括毕业生推荐表、自荐书、本人简历、学习成绩、各种证书、已发表的文章、论文、获奖情况等。
    
     3.写求职信 
    求职信是针对用人单位写的,求职信要集中突出个人特色与求职意向,求职信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简明、扼要,用语要得当并能打动招聘人的心,给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
     4.撰写个人简历 
    简历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内容、所获荣誉、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个人特长等。
     三、收集整理有效的就业信息 
    就业信息是指社会各行业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的情况,就业信息的获取对毕业生选择职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毕业生要对收集到的有效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证实、筛选,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
    1.校内外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校内就业信息橱窗。
    2.毕业生可结合自己的专业情况,主动到用人单位自荐,通过老师、家长、亲友和同学获取用人单位信息。
    3.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4.通过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收集用人单位信息。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1.通过双向选择,毕业生确定了用人单位,对方也明确表示同意录用后,在认真考虑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2.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相应的内容,经有人事权的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持协议书到所在学校签字盖章。
    3.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有关条款,商定后的条款需在协议书备注栏注明。
    4.协议书由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所在学校各持一份。
    5.协议书一经签订,便产生法律效力,签约方都要守信用,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违约,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2     应聘时拒绝缴纳一切费用 
    [典型案例]王博大学期间学习的是应用物理学专业,找工作中屡屡碰壁。临近毕业,他终于与一家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签订合同时,对方称需缴纳500元“保证金”,主要是“防止员工突然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考虑到工作不好找,王博拿了这笔钱。工作一月后他想辞职,对方不但不支付报酬,还拒绝返还他缴纳的500元钱。
    [律师点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应聘签合同时,一旦遇到对方要求交钱,无论何种名目,如办理保险、培训、体检、工卡押金等,一定要拒绝。
     留心违约责任是否过大 
    [典型案例]前段时间,刚刚大学毕业的石竹在网络上看到一家经营办公用品的公司招聘,于是投了一份简历。很快,她收到了对方答复,让其前去面试。招聘负责人对石竹面试后很满意,当时承诺,上班后月薪不低于2000元。
    
    石竹当即表示同意并签订合同。上岗后她才发现,工作主要是销售办公用品,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业务部20多名业务员,只有两三个业绩非常突出的才能拿到2000多元工资。意识到受骗后石竹想辞职,对方表示,辞职的话要支付3000元违约金。
    [律师点评]有些用人单位为招到需要的人才,在合同中将工资定得非常高,应聘者上班后才发现,公司任务很难完成,解约的话还要支付不菲的违约金。在涉及违约责任的条款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过大。
     试用期也要签合同 
    [典型案例]应届毕业生小孙来电说,他半月前刚通过一家企业面试,双方约定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但试用期不计算在劳动合同范围内。也就是说,小孙必须干满3个月才能得到工作合同。
    [律师点评]许多求职者应聘时存在一个误区,试用期不用签订合同。其实不然,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前。该法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规定。
    专业律师提醒求职者,新劳动合同法对原来法律中很多问题进行重新阐述,对一些概念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作了详细规定,即将成为职场新人的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就业前,最好系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内容,对某些关键条款有清晰的理解,这既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大学生就业的必修课。
    什么情况属于初次就业3     城镇登记失业率 
     要控制在4.6%以内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启动仪式上提出,明年要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5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6%的目标,重点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就业群体和农民工等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
    尹蔚民说:“针对高校毕业生,主要是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等活动,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主要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援助措施;
    针对农民工主要是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提供及时的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我们希望,通过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克服困难,尽快实现就业。”
    作为新增就业群体,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问题更加牵动人心,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目标
    一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二是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明年一季度 
     三大活动促就业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公共就业服务处明宏处长介绍,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为主旨,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为任务目标。
    2009年一季度将开展3项全国统一的就业服务行动
    分别是:1月份开展“就业援助周”活动,重点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2月份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重点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实现转移就业;
    3月份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重点帮助一批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就业群体到民营企业实现就业。明年下半年还要专门组织针对高校毕业生的专项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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