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吗

2024-05-19 05:26

1. 第三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吗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成年,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以下情况下,应回避:1、如果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2、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五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吗

2.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

您好,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并且可依法委托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摘要】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什么【提问】
民诉中第三人能否委托代理人?【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0^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包括出具书面代理声明或授权书;代表客户参加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签字;提出或撤销诉讼;支付有关费用以及客户其他事宜等。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回答】
您好,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并且可依法委托合法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进行诉讼代理。【回答】
第三人的亲近属可否能代理第三人应诉?【提问】
您好,第三人的亲属不能代理第三人应诉,因为他们没有法定代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三人必须委托一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或合法的律师事务所出庭参加诉讼,方可行使其义务与权利。【回答】

3. 三个委托代理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
开庭审理,则只能有2个代理人坐着代理席参与庭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三个委托代理人怎么办?

4. 代理合同可以委托第三人吗

代理合同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通常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没有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可以不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
一、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如果属于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那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二、债权方式代签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有效
债权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无效取决于情况: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对被代理人无效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对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当通知。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三、代理人签卖房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委托情况下代理人签订的卖房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要看是否有代理权,具体如下:
1、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认可,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则视为同意,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的,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并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和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5. 委托诉讼代理人3人可以吗

法律分析:开庭可以带两个诉讼代理人。 加上当事人自己,一共就是3个人,是完全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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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转委托后代理人还有代理权吗

受托人转委托后,依然具有代理权。受托人在进行转委托后,其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并没有终结,所以受托人依然就具有代理权。但受托人转委托后直接行使代理权的,需征得同意。尽管受托人在进行转委托后,依然具有代理权,但是想越过接受转手委托的人直接完成委托人要求代办的事情的,应当先和接受转委托的人协商,以免造成重复。
一、承担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
间接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二、隐名委托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六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7. 转委托后代理人还有没有代理权

受托人转委托以后,还是是有 代理 的。受托人转委托以后,在委托代理关系上,是没有结束的,受托人还是有代理权的。受托人没有了代理权的情况有: 一、代理期间已经到了或者是代理的事务已经完成了。 二、委托人自己不要委托了或者是受托人自己辞去了委托。 三、受托人要是死亡的。 四、受托人要是失去了民事行为的能力。五、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法人把它终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六条 【受托人的 继承人 等的义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 委托合同 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 清算 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 合同终止 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  【受托人的继承人等的义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转委托后代理人还有没有代理权

8. 转委托需要被代理人同意吗

转委托原则上需要经被 代理 人同意。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