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

2024-05-16 02:12

1.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进行同业拆借活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主性原则。同业拆借是一种信用行为,在进行拆借资金交易时,必须承认 和尊重市场主体 (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循自愿协商、平等互利、自主成交的原则,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平等竞争的有序环境,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2、偿还性原则。对拆出方来说,由于拆出的是本行暂时闲置不用的资金,有一定 期限限制,因此必须按期收回。对拆入方来说,拆入资金只是拥有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并不拥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也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因而必须到期如数偿还。3、短期性原则。同业拆借的典型特征之一是期限短,属一种短期融资。从拆出方看,拆出的资金是银行的暂时闲置的资金,从数量和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因而其资金运用必须是短期的。就拆入方而言,向同业拆入资金主要是解决临时性储备不足的资金需要,如因清算联行汇差而出现的临时性头寸不足和头寸调度方面的突发性资金需求等。因此拆入方也应坚持拆入资金的短期性原则,一旦贷款收回或存款增加,就应立即归还这种借款。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

2. 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银行获取短期资金的简便方法。通常,同业拆借要在会员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资金拆借系统完成。

  银行在日常的经营中有时会有暂时的资金闲置,有时又会发生临时陛的资金不足,同业拆借资金市场恰好满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需要:临时发生流动性不足的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取资金;而临时有资金闲置的银行通过拆借方式使资金得以运用。在西方国家,由于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不付利息,同时,商业银行对一部分活期存款也不支付利息,这就更加刺激了商业银行将闲置的资金头寸投放到同业拆借市场以获取盈利。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支付存款利息,商业银行对种类存款也支付相应的利息,因此,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主要目的是补充准备金的不足和保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只有当拆借资金的投资所得高于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时,拆借用于投资才合算。

  同业拆借的利率一般由拆出行和拆人行共同协商确定。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也已实现了市场化,基本体现了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由原来的若干家银行扩展到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的较大范围。近来,保险公司也成为同业拆借市场的一员。

  在同业拆借市场上,主要的拆借方式有隔夜拆借和定期拆借两种。前者是指拆借资金必须在次日偿还,一般不需要抵押。后者是指拆借时间较长,可以是几日、几星期或几个月,一般有书面协议。

3. 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银行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为弥补交易头寸的不足或准备金不足而在相互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是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调剂市场,目的在于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我国金融市场需要大力发展货币市场。
所以村镇银行是可以加入同业拆借市场的,但可能由于部分村镇银行刚刚开业,信用不够;而且村镇银行一般都有自己的发起银行,所以涉足同业拆借市场的可能性非常小。

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4. 什么是银行同业拆借

【商务师考讯】
银行同业拆借欧洲货币存款交易主要是银行同业拆借,拆借的是欧洲货币的定期存款。银行同业拆借形成的利率是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主要参考利率。银行同业拆借实行双向报价制,即同时报出拆放利率和拆入利率,对方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存款还是借款。
  拆放利率(Asked Interest Rae)是报价银行对其他银行贷款的利率,
  拆入利率(Bid Interest Rae)是报价银行从其他银行吸收存款的利率,两者之间的差额就构成银行的收入。
  最着名和最常用的参考利率是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是在伦敦的最有信誉的国际性银行之间以欧洲货币(包括以美元为主的大约十几种货币)相互提供大额资金时使用的利率。

5. 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1984年,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在我国逐步形成,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及其内部的信贷资金运行体制也逐步形成。到10月份,中央银行确立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明确鼓励金融机构之间资金的横向余缺调剂。一些地区开始出现同业拆借活动。不过,拆借量很小,不足以形成规模市场。1986年,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真正开始启动。1986年1月,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的资金可以相互拆借。从此,同业拆借活动开始在全国迅速展开,并建立了以广州、重庆、武汉、沈阳、成都等城市为中心的有形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冲破了信贷资金配置的“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改变了“向上要钱多,自筹资金少”的传统状况,使得信贷资金在一个地区,一个系统有进也有出,加速了资金的周转。1987年,同业拆借市场得到长足发展,拆借量达2300亿元。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试图通过融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同业拆借市场操作。但是,问题随之出现:一些机构拆借资金不还,或用拆借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等。10月,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对融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198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融资公司,同时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资金市场的监管。199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首次比较系统地对同业拆借市场运作做了规定。《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同业拆借是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拆借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联行汇差和解决临时性周转需要,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还规定了资金拆入比例与拆借利率等。《试行办法》对同业拆借市场的发育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经过整顿,同业拆借市场重新起步发展。1989年和1990年的同业拆借量基本稳定下来,达2300亿元左右。此后,股票与房地产投资日渐升温,社会上出现了乱设金融机构、乱集资、乱提高利率和乱拆借的现象。1992年下半年和1993年初愈演愈烈。同业拆借市场再次陷入混乱。199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对同业拆借市场进行整顿。在整顿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继续下发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同业拆借市场的规范起了良好作用。央行的整顿有效地限制了一些违规拆借行为。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提出“有堵有疏”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计算机交易网络,将各地分散的同业拆借活动纳入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11月,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撤销各商业银行的融资中心、资金市场等同业拆借中介机构,并从1995年第四季度起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

全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

6. 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问:银行间为什么要进行同业拆借? 
     校答案解析: 银行间的同业拆借是银行获取短期资金的简便方法。通常,同业拆借要在会员银行之间通过银行间资金拆借系统完成。
    银行在日常的经营中有时会有暂时的资金闲置,有时又会发生临时陛的资金不足,同业拆借资金市场恰好满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需要:临时发生流动性不足的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取资金;而临时有资金闲置的银行通过拆借方式使资金得以运用。在西方国家,由于对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不付利息,同时,商业银行对一部分活期存款也不支付利息,这就更加 *** 了商业银行将闲置的资金头寸投放到同业拆借市场以获取盈利。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支付存款利息,商业银行对种类存款也支付相应的利息,因此,银行间的同业拆借主要目的是补充准备金的不足和保持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只有当拆借资金的投资所得高于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时,拆借用于投资才合算。
    同业拆借的利率一般由拆出行和拆人行共同协商确定。我国的同业拆借利率也已实现了市场化,基本体现了市场对资金的供求关系。参与银行间同业拆借的金融机构由原来的若干家银行扩展到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的较大范围。近来,保险公司也成为同业拆借市场的一员。
   
    在同业拆借市场上,主要的拆借方式有隔夜拆借和定期拆借两种。前者是指拆借资金必须在次日偿还,一般不需要抵押。后者是指拆借时间较长,可以是几日、几星期或几个月,一般有书面协议。

7.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介绍

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银行间同业拆借的介绍

8. 同业拆借属于银行什么业务

1、同业拆借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
 
2、我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负责管理、组织、监督和稽核。
 
3、金融机构用于拆出的资金只限于交足准备金、留足5%备付金、归还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严禁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参与同业拆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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