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公司的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04 11:23

1. 持有公司的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税[2009]16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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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的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限售股,减持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收益的20%缴纳所得税;2、不用自己操作,转让之后自有开户证券公司代扣代缴;3、所谓收益即转让价格减去取得成本;4、取得成本按上市时向交易所备案的取得成本计算,如不备案,税务局将按收益的15%计算;5、目前国内部分省和地区给当地证券公司一部分退税优惠,即20%中地方留存部分的95%左右可以退回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能会退给股东个人。当然,该项政策随时可能取消。扩展资料: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中国A股市场的限售股,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类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另一类是新股首次发行上市(IPO)产生的限售股。征税问题征税原因[1]一是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划分,只有限售流通股与非限售流通股之别,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后都将进入流通。这些限售股都不是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上取得的,成本较低,数量较大,解禁后在二级市场转让,获益很高,却与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一样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待遇,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社会反应比较强烈。二是解决政策不平衡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所得、企业转让限售股所得都征收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与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份以及企业转让限售股政策存在不平衡问题。征税范围此次纳入征税范围的限售股包括:(一)股改限售股,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复牌日之前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二)新股限售股,即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三)其他限售股,即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关于限售股的范围,在具体实施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结算系统给予锁定。

3.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税?

对于限售股各种转让情形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税[2010]70号文件给予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限售股转让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对于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除了费用外,核心的就在于收入和成本的确定。因为财产转让的费用一般是比较明确的。比如财税[2010]70号文件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在扣缴税款时,佣金支出统一按照证券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最高佣金费率计算。
  财税[2010]70号文件明确了个人限售股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原则,即个人转让第一条规定的限售股,限售股所对应的公司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上市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执行。
  基本原则确定后,对于限售股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就在于转让收入和转让成本的确定。
  收入如何确认
  1、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由于是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的,价格一般都是公开、透明的。因此,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这种情形的转让收入直接按转让当日该股份实际转让价格计算。
  2、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进行限售股转让,对于通过认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股份过户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通过申购ETF份额方式转让限售股的,以申购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份收盘价计算。(ETF基金募集期内,个人通过限售股换购基金份额为认购。ETF基金成立后,个人通过限售股换购基金份额为申购)
  3、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以要约收购的价格计算作为限售股转让收入。
  4、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转让收入直接以实际行权价格计算。
  5、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与以上形式相比,限售股的协议转让的公开、透明度较小,容易发生因关联交易而避税的情况。因此,财税[2010]70号文件规定,协议转让一般是按实际转让价格作为转让收入,但是,如果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据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或其它合理方式核定其转让收入。
  6、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转让收入以司法执行日的前一交易日该股收盘价计算。
  7、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转让收入以转让方取得该股时支付的成本计算。
  8、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转让收入以转让方取得该股时支付的成本计算。
  限售股成本的确定方法
  个人转让因协议受让、司法扣划等情形取得未解禁限售股的,成本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协议受让价格、司法扣划价格核定,无法提供相关资料的,按照财税[2009]167号文件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执行;个人转让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依法分割取得的限售股的,按财税[2009]167号文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成本按照该限售股前一持有人取得该股时实际成本及税费计算。
  这里要注意,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按照财税[2010]7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确定的限售股转让的收入将被会被植入证券系统作为受让方持有限售的成本。
  转、送、缩股方式下的成本确认
  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形成的限售股,自股票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发生送、转、缩股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依据送、转、缩股比例对限售股成本原值进行调整;而对于其他权益分派的情形(如现金分红、配股等),不对限售股的成本原值进行调整。
  首先,限售股现金分红不影响限售股的成本。同时,应持有限售股或获得的配股,配股取得股票的成本直接按配股价格计算限售股成本的计算。这里,我们需要明确每种情况下,如果进行限售股成本的调整。
  1、送股
  上市公司只有有了利润了,才能送股。因此,上市公司可以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送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个人因限售股取得的上市公司送股,应按红股的票面金额为收入额50%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股票的票面金额一般为1元1股,但也有特殊的,比如上市公司紫金矿业股票的每股面值就是0.1元。这样,因限售股在解禁日前孳生的送股,每股成本按股票票面金额确定。
  案例
  某个人初始投入100万元,拥有了10万股限售股,每股成本10元。在解禁日前,公司用未分配利润10送10 ,个人拥有了20万股。此时,这10万股的成本为10万元(假设股票票面金额为1元)。这样,这20万股属于征税范围的限售股的每股成本为5.5元/股(100+10)/20。
  2、转股
  除了用未分配利润送股外,上市公司也可以用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转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个人取得的这部分转股的成本就按0计算。
  案例
  某个人初始投入100万元,拥有了10万股限售股,每股成本10元。在解禁日前,公司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转10 ,个人拥有了20万股。此时,这10万股的成本为0.这样,这20万股属于征税范围的限售股的每股成本为5元/股(100/20)。
  虽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是,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只能用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部分转增股本。其他资本公积一般是不能用于转增股本的。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中所表述的“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二款中给予了明确,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我们确实发现了有部分上市公司用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这里要注意,个人取得上市公司用其他资本公积转让股本取得的股份,应比照红股征收个人所得税。
  案例
  某个人初始投入100万元,拥有了10万股限售股,每股成本10元。在解禁日前,公司用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主要是资本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10转10 ,个人拥有了20万股。此时,这10万股转股的成本为10万元(假设股票票面金额为1元)。这样,这20万股属于征税范围的限售股的每股成本为5.5元/股(100+10)/20.
  3、缩股
  比如上市公司吉林敖东股改方案中,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从而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
  案例
  假设某个人初始投入100万元,拥有了吉林敖东10万股限售股,每股成本10元。在缩股后,作为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拥有的股份为60740股,则每股成本为16.46元/每股。(1000000/60740)
  最后,财税[2010]70号文件对于因个人持有限售股中存在部分限售股成本原值不明确,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的,规定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以实际转让收入的15%作为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合理税费。

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如何缴税?

4. 限售股解禁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5. 限售股解禁的税收问题

2009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管理层突然出台税收政策限制“大小非”和“大小限”。   对于这条消息,业内人士的反应也十分复杂。  只是原有免税范围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将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许多新股民对这条政策的来龙去脉并不十分清楚,一时间难以理解,对此,东吴证券分析师祁大鹏介绍:要谈这条政策,先要从上世纪90年代说起。在股市运行初期,市场基本上分为企业炒股和个人炒股两部分,企业炒股一直是征税的。在1994年,国家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法》,其中曾明确提出,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而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范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所以,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了2010年1月1日,这一条就改了,变成了转让限售股不再免税,但限售股之外的继续享受免税。”祁大鹏说,因此这并非是新增税种,而是原有免税范围的调整。  提高“大小限”成本  那么该政策对A股市场会构成哪些影响?在这一点上市场的观点略有分歧,华泰证券分析师黄大薪认为,近两年以来,无论是大小非、还是“大小限”,一旦解禁都对市场构成沉重的抛压,因为持有原始股的投资者持仓成本几乎是零,而获利十分巨大,因此一旦限售期满,此类持股者有着强烈的抛售意愿。如果对此类投资者抛售后的利润所得征收20%的税,等于无形中提高了持有者的持仓成本,对遏制限售股带来的抛压有一定作用,对股市构成利好。  另外,A股市场中一直存在一些漏洞。在此之前市场中曾有一种现象在某公司上市之前,另一家企业购买了它的原始股,该公司上市后,企业如果一路持有到限售期满,抛售后就要缴税。但往往在这家公司上市前夕,持有原始股的这家企业突然将其股权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了某个个人,当这部分股权限售期满后,以个人名义抛出,就不需要缴纳税费,而如果这个个人和原来的持股企业老板之间存在特殊关系,就等于是帮助这家企业老板逃税。  “但这一次,个人转让限售股也一样要征20%的税,就把这个漏洞彻底堵死。”黄大薪说,这将进一步促使市场健康发展,利好市场。  短线利好 长线堪忧  但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对这一政策的利好程度有不同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说,该政策肯定对股市构成短线利好,因为毕竟对限售股解禁后的抛压起到了缓解作用,结合目前市场环境,股市短线也会由此出现上涨,但问题没那么简单。  “首先,在逐利效应的驱使下,一些原本靠这个钻空子的企业很可能想到新的办法来应对。”该人士说,以其从业多年的经验看,一些浑水摸鱼的人还是能够想出办法来的。退一万步,即便别的办法想不出,持有限售股的个人投资者如果和上市公司之间有非常“过硬”的关系,是可以通过加大送配力度,提升抛售期间财务报表等方式,打出一个“提前量”来,股价随之的提升将消化这部分税费,从这个角度而言,提高限售股持股成本的目标难以实现,持有者解禁后仍然可肆无忌惮地抛售。  更为关键的是该政策的出台给市场埋下了一个长线的利空。该人士介绍,截至目前,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股票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参与网下配售和网上申购获得的股权、参与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获得的股权以及从二级市场直接买入的股票,获利卖出后不征税。但问题是,就像这次市场没有想到会突然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税那样,未来某一天,如果突然对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也征收个人所得税,那市场会变成什么样?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就是开征资本利得税。关键问题在于如果是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征收,那么这个税种已经存在(之前只是暂免),在程序上就不需要通过全国人大审议就可停止暂免,会像这次这样直接征收,市场将毫无准备,那么对于市场而言将是极大的利空,会造成股市连续下跌。  该人士对记者说:“个人炒股征税的利空可能今年不会兑现,明年也不会,但终有一天会兑现,如果也是以这种突然的方式兑现,那么我们绝大多数股民都是逃不过去的,到那时,很可能一轮暴跌下来,投资者几年的收益都将化为泡影。所以,你能说这是利好吗?”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本团祝你炒股赚大钱,股票群在团主页,希望大家的加入,用普通的方法,赚最大的收益!是我们的宗旨!希望您能采纳我们的答案,谢谢!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来找我咨询!

限售股解禁的税收问题

6. 个人在上市公司持有的原始股解禁以后出售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越详细越好,谢谢!

原始股解禁,就变成了普通股票,就能在二级市场交易了。和买卖股票一样,交一点手续费,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一般在千分之一左右,最高是千分之三。相对于纵横疆场的老股民,“股票解禁”这一股市术语并不陌生。不过对于那些前不久才入市的投资者而言,就不是很熟悉。学姐马上来跟大家讲解一下“股票解禁”,相信不太明白的投资者朋友,耐心读过之后会有收益的!开始之前送上一份机构精选的牛股清单:【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股票解禁是什么意思?“股票解禁”的表面含义,意思是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持有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本来是不能出手的,可是在一定的期限后过后就可以出手了,我们把它叫做“股票解禁”。解禁股票还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两种。这两者还是不一样的,因为大小非是由于股改而产生的,限售股的出现则是因为公司增发的股份。(一)股票解禁要多久?通常情况下都是上市一两年之后,这时很多股票解禁时间就到来了。新股限售解禁分为以下这几次:1、上市三个月后:新股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2、上市一年后: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解禁3、上市三年后:是股票大股东解禁(二)怎么看解禁日通过公司官网公告可以查看股票解禁日,但过半数的投资商都会多追踪几家公司,挨个进入不同的官网再下载公告过于费事,因此比较建议你通过这个股市播报来查看,可以添加自选股票,这样就可以帮你筛选出比较有用的信息,了解解禁日的同时也能详细了解解禁批次、时间线:【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三)解禁当日可以马上买卖吗?解禁后并不表示解禁部分的股票当日可以在市面上流通,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考察,个股的差异而决定了具体时间的不同。二、股票解禁前后的股价变化即便解禁和股价表现之间并不具备线性相关关系,但是针对股票解禁前后股价下跌的原因,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是可以的:1、股东获利了结:一般来讲,限售解禁代表的意思也就是更多的流通股进入市场,假设限售股东的利润十分丰厚,则获利的动力更大,二级市场的抛盘也会随之增加,公司股价构成利空也是自然而然的了。2、散户提前出逃:出于对股东可能会抛售股票的担心,这样就会有中小投资者在解禁到来前出逃地可能,从而使得股价提前下跌,3、解禁股占比大:此外,解禁市值越大、解禁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越大,相应地股价的利空也越大,三、股票解禁是好还是坏?可以买吗?股票解禁其实就是增加了二级市场中股票交易地供给量,得视情况而分析。比如说,解禁股的小股东较多,在解禁之后,手中的股票他们可能会被抛出,致使股价下降;相反,假若大量的机构或者国有股东持有解禁股,他们为达到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这一目的,手中股票不可能随意抛出,有防止股价波动的作用。总得来说,股票解禁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我们不能盲目去判断,它的走势与很多因素都有关系,我们得结合更多的技术指标深入分析。如果你真的不能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断股票平台,输入股票代码获取股票分析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7. 限售股解禁 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是解禁当天不管是否卖出都统一缴税还是卖出时缴税?

1、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2、实际卖出收入缴税,个人转让收入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
3、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
政策依据: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本通知所称的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四、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限售股持有者为纳税义务人,以个人股东开户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由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五、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和证券机构直接扣缴相结合的方式征收。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税款,于次月7日内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证券机构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扩展资料:
根据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情况,对不同阶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五:
(一)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证券机构按照股改限售股股改复牌日收盘价,或新股限售股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转让收入,按照计算出的转让收入的15%确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 
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纳税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按照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办理退(补)税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 
(二)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按照证券机构事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和发生的合理税费,以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适用20%税率,计算直接扣缴个人所得税额。 

限售股解禁 如何交个人所得税?是解禁当天不管是否卖出都统一缴税还是卖出时缴税?

8. 限售股抛后,如何计扣税

如果是个人转让限售股,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来核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