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养老保险办理政策

2024-05-16 03:35

1. 五七工养老保险办理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
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1)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2)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3)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二、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三、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
2、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
3、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4、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如已经享受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按《通知》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参保时由本人一次性选择确定后不再变更。

扩展资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三条:
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规定,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要求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并送原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一)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
1、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二)能够证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七工养老保险

五七工养老保险办理政策

2.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
  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
  二、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

3. 五七工养老保险的政策

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总的来说还是以党的十七大讲话 精神为重要依据因地制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五七工养老的切实利益。因为各地政策不同,下面就通 过呼和浩特出台的五七工养老政策为例子,给大家做个介绍。  呼和浩特市已经正式将自治区境内的原城镇国有企业及城镇国有单位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中工作过、未经劳动 部门办理招工手续的老职工(以下简称“五七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  目前,已经进入经办阶段,如玉泉区等部分城区申报人员的资格已经审核完毕。  据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  (四)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 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通知》还规定:  所有纳入“五七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缴费 标准以缴费年度呼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和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补缴养老保险费, 并按各年度规定的个人账户规模补记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男不满75周岁、女不满70周岁的人员,从补缴费用起始年度计算,年龄每超1岁,减少一个年度的统筹基 金缴费部分,但仍需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费用。如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的人员,则只缴纳记入个人账户的 费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在《呼和浩特市“五七工”参加养老保险分年龄缴费和养老金核定表》上,还了解到,男60周岁、女55周 岁的人员须补缴养老保险费47815.3元;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的人员须补缴24240.1元。

五七工养老保险的政策

4.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各行署、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改善民生,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经省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三)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四)2009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二、缴费方式及基本养老金标准鉴于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无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须缴纳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考虑到该群体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按以下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009年7月1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按以上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413元/月(含45元/月御寒津贴)标准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核定的基本养老金标准随今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而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按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执行。三、政府及相关企业的责任为体现政府关怀及企业、个人责任,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其中市(地)、县(市、区)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政府承担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并纳入下一轮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项目之中,省直企业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省农垦总局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省农垦总局或所属企业承担,中直行业企业纳入人员缴费额度中企业承担部分由本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承担。四、基金及人员管理以上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政府及相关企业承担部分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各市(地)、县(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纳入人员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政府和相关企业承担部分,征缴后全部上解至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发放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2009年当年由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据实一次性拨付,以后年度纳入各地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计划。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首先从个人缴费账户中支付,个人缴费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由统筹基金继续按原标准支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时,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并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以上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纳入全省“金保工程”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统一管理。五、工作要求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省、市(地)、县(市、区)及中直行业、系统企业要成立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工作小组由劳动保障、财政、公安、档案、工会、纪检监察、企业主管等部门组成。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通力协作,切实把好事办好。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印发的《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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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五七工的养老保障

 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既有历史意义,又有现实意义。第一,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因此,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障问题是完善各省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不把这部分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起码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是不健全的。第二,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保障民生的需要。农村人口一般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尽管土地保障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遇到了很多困难,但确能给广大农民提供最起码的基本生活保障。而“五七工”、“家属工”作为城镇人口,他们没有土地作为养老保障,也没有制度性的养老保障。第三,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是各省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清盘”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拉动内需、刺激各省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第四,有利于全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实现全面小康! ★为什么要求“五七工”、“家属工”工作满三年以上?这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用工一般先从学徒开始,学徒期一般为一年至两年左右,之后可能转为长期工或正式工。所以一般的“五七工”、“家属工”工作年限至少应该在三年以上。 ★为什么“五七工”、“家属工”必须具有本省城镇户口?对“五七工”、“家属工”采取特殊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时,各级政府首先要承担20%的补助,如果将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出现支付困难,各级政府还要承担管辖范围内人员支付的相应责任。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所在省市也会有相应的解决措施。 ★为什么以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由于“五七工”、“家属工”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只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后才能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五七工”、“家属工”原所在企业大多早已解体或不存在,因此只能按照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并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测算,从1996年1月1日实行“统账结合”制度至2008年,以历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至今,缴费年限为13年,不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必须满15年的规定;考虑到这部分群体绝大多数都已超过规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剩下两年的缴费以2008年全省社平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趸缴;按以上办法每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考虑到”五七工”、“家属工”身份和年龄等方面因素,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10000元标准缴纳;75周岁以下人员在10000元的基础上,按与75周岁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500元的标准缴纳。其中缴费额度的80%由个人承担,20%由各级政府和相关中直行业、系统企业承担。★政府和企业为什么要给予一定的缴费补贴?政府和企业为这部分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是考虑到这部分人员在历史上曾为我省做出一定的贡献,与纯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有一定的区别。这部分人员由于未享受到制度性养老保障,没有固定收入,年龄又较大,所以他们大多数生活比较困难。由各级政府承担补贴,主要是为了体现当地政府对这部分人员的养老保障承担最终责任;相关企业给予补贴主要是考虑这些企业仍然存在,他们是解决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障问题的责任主体,这也可以说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责任。★“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金是怎么核定的?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缴费办法,以“统账结合”后历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含按2008年工资基数趸缴两年部分),共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6474元。按照这一缴费额度,根据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368元/月;鉴于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都已经领取了45元/月御寒津贴,这部分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也应当享受这一待遇,因此这部分人员纳入后实际核定基本养老金标准为413元/月。★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鉴于“五七工”、“家属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在以后按国家规定调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这部分人员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调整。其中普遍调整部分,所有纳入人员执行同一标准定额调整;特殊调整部分按以后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时的相关倾斜政策执行。★基本养老金如何发放?纳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在指定的银行办理存折或银行卡,并按月将基本养老金划拨到户。★政府和企业补贴后仍然无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怎么办?对于各级政府和中直行业、系统企业给予个人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20%后,个人仍然缴不起费用的人员,可采取银行贷款的办法解决,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最低基准利率。★纳入人员死亡后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继承?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按比例扣除已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比如,75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8000元,假如纳入后1年死亡,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剩余部分是8000元-413元/月×12×1=3044元。★丧葬补助金如何发放?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补助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基金支付,标准与其他参保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一致。★具备条件人员如果不想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怎么办?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工程,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后就为他们提供了终生的制度性养老保障。因此,具备纳入条件人员应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尽可能按照有关规定缴费后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如果本人确实不愿意缴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有关部门在对他们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后如果当事人还不想参加,可以遵从其本人意愿。★“五七工”、“家属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何管理?“五七工”、“家属工”个人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缴费账户,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记息。★为什么要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五七工”、“家属工”进行生存认证?“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后,与其他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一样管理,一样要进行生存认证。进行生存认证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参保人员本人死亡后其他人员冒领基本养老金,这是保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流失的一项措施。★如何能保证将“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公正、公平?一是我们严格制定工作程序,从认定、审核、审批环节上严格把关;二是落实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拟纳入人员实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四是实行灵活的跟踪监督检查。

五七工的养老保障

6. 新疆青河县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大红花],根据您的问题“新疆青河县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新疆五七工养老保险:     据悉,此次五七工养老金发放受,得益于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根据此办法,疆内五七工采取自愿原则,按五七工基本养老保障金补交标准,凡一次性补够15年养老保障金,均可按月领取退休工资。根据兵团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养老金标准,70岁以下每人每月400元养老金,70-79岁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70元,80岁及80岁以上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105元。养老金从2010年1月份起连续补发。以后还可按国家养老金年度调整政策,逐年上调发放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死亡丧葬费补助和抚恤金待遇。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扣除已享受待遇支付的费用后,个人缴费账户剩余资金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呼和浩特市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2、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3、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4、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若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虽然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是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所有纳入“五七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的缴费标准按照呼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不同地区的五七工政策有所差异,所以五七工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由当事人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认定。【摘要】
新疆青河县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提问】
好的 不着急 要完整【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大红花],根据您的问题“新疆青河县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新疆五七工养老保险:     据悉,此次五七工养老金发放受,得益于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试行办法》。根据此办法,疆内五七工采取自愿原则,按五七工基本养老保障金补交标准,凡一次性补够15年养老保障金,均可按月领取退休工资。根据兵团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养老金标准,70岁以下每人每月400元养老金,70-79岁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70元,80岁及80岁以上每月增发高龄养老金105元。养老金从2010年1月份起连续补发。以后还可按国家养老金年度调整政策,逐年上调发放标准。并可按规定享受死亡丧葬费补助和抚恤金待遇。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扣除已享受待遇支付的费用后,个人缴费账户剩余资金退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呼和浩特市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2、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3、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4、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若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虽然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是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所有纳入“五七工”政策范围的、自愿参保的城镇人员均从1996年1月1日起补交15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的缴费标准按照呼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不同地区的五七工政策有所差异,所以五七工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由当事人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认定。【回答】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回答】

7.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城镇养老保险新规定

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摘要】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提问】
城镇养老保险新规定

城居保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回答】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8. 五七工是什么养老保险

第一,从你的年龄看,你不是属于五七工,不能办理五七工的养老保险,五七工是指60到70年代国企职工家属,在企业内部组织的“家属工”第二,你现在的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只能办理居民养老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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