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种民间的基金会可以算作民间慈善组织么???
所有民间的都要到民政备案注册的,而且国内90%的慈善组织都是民间发起的,请采纳
2. 民间基金会违反了哪条规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基金会撤销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的,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同时注销。
基金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以及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公告。
办理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以上是国家的一些法律条文,比较权威,希望对您有帮助
3.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民间公益组织,他们靠什么赚钱
民间公益组织靠个人、企业捐款募集资金,将资金使用于社会救助、公益事业投入等公共问题解决的公共事务项目管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募集的资金中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机构管理、人员工资等开支,一般这个比例不能高于10%
在国外,民间公益组织很多,他们的管理经费比例很多也没有强硬的比例要求,国内是有的
所有硬要说他们靠什么赚钱,那就是靠机构管理费吃饭
这个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民间公益组织的资金要募集、要花好切实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必须有专业的职业团队,综合能力必须要强,要专业,这样的人在哪儿都稀缺的,必须有一定的待遇才能保障团队的专业性、稳定性。而且,只有职业的公益行业从业人员才会对募集的资金的正确使用负法律责任,你想,你捐的钱给一帮不拿一分钱工资的志愿者去花,万一花错了你怎么追究他的责任?责任与权力必须对等,不拿工资完全可以推卸责任,要承担责任不给工资谁能坚持?还要保证专业性
大致如此吧
要采纳哦
4. 中国民间有哪些慈善机构
参见
北京地球村
中华慈善总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李嘉诚基金会
玉米爱心基金 自然之友
公益时报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
首都文明工程基金会 新疆自然保育基金
中华慈善总会在线捐助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北京国际人员志愿人员协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慈善募捐专线
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中国民间有哪些慈善机构
5.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民间公益组织,他们靠什么赚钱?
1、民间公益组织靠个人、企业捐款募集资金,将资金使用于社会救助、公益事业投入等公共问题解决的公共事务项目管理。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募集的资金中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机构管理、人员工资等开支,一般这个比例不能高于10%。
1、在国外,民间公益组织很多,管理经费比例多种多样,没有强硬比例要求,但目前国内是有的。
2、民间公益组织的资金要募集、要花好切实解决实际社会问题,必须有专业的职业团队。但这样的人在哪儿都稀缺的,必须有一定的待遇才能保障团队的专业性、稳定性。
3、只有职业的公益行业从业人员才会对募集的资金的正确使用负法律责任。责任与权力必须对等,不拿工资完全可以推卸责任。所以为了保证专业性,需要支付员工工资。
6. 民间组织如何申请基金会资助
眼看你申请的项目类型
比如资助学生的
1.在祖国内地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专、中技学校的学生)、高等教育阶段(含普通高校本科生、专科生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在祖国内地学习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家庭困难的各类学生,需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交书面资助申请,并填写《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一》、《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计划申请表二》和《本人承诺书》,一并邮寄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在填写申请表之前,请先查阅《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准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
3.学生个人申请需提交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申请资助的学生确系本校学生、学生在学校是否品学兼优、学校有无给学生提供减免学费或有无奖学金、申请助学贷款等,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另需学生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状况的说明,并需加盖公章。
4.申请材料邮寄到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后,由基金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合格者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计划实施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办理。
5.申请人资助年限一般为一年一申请,特殊情况可另行考虑。
7. 哪些机构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根据与营利组织的对比,将民间非营利组织定义为“符合以下特征的实体:该实体从捐赠者处获得大量的资源,但捐赠者并不因此而要求得到同等或成比例的资金回报;该实体经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取利润;该实体不存在营利组织中的所有者权益问题”。非营利组织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大型组织,如美国红十字会,也包括小型组织,如宗教组织、卫生和福利机构、教育机构等,非营利组织的特征是“志愿性”、“公益性”。
非营利事业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不作损益计算,不进行盈余分配;
8. 民间个人或者集体是否可以创办公益性质的基金会?如何办理
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民间公益团体的社会角色并没有得到广泛认同。不仅如此,从身份认定到人员、场地、管理等诸多方面,不低的门槛已将许多致力于公益的民间团体挡在门外;就算一切硬件条件具备,还有道德的苛责和质疑如影相随——一如“坤叔助学团队”,普通不过的注册名称,也会遭遇居高临下的道德追问。
无论是制度困境,还是种种猜忌,归根结底,都是观念困境。民间公益团体的高门槛背后,是对社会管理认识的局限。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需求越来越多样化,需要社会提供的服务也越来越细化,这些需求,有些要依靠政府管理完成,有些则依靠市场提供,而有一些则寄望于多样化的民间公益机构。这是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