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办理退税怎么操作

2024-05-19 18:04

1. 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办理退税怎么操作

边境人民币现金贸易免税,人民币结算的贸易退税。

1. 业务描述:出口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贸易方式进行报关出口。
2. 申报资料:⑴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⑵出口发票。
3. 注意事项:⑴人民币跨境贸易,在出口明细数据录入时,不需要录入外汇核销单号;
⑵在“业务代码”中选择“KJ人民币跨境贸易”选项。
4. 是否参与汇总计算:是,参与汇总表中的“货物销售USD”“出口销售USD”“货物销售额”“货物当期不齐”“货物当期齐全”“单证齐全销售”“货物征退税差”“征退税差额”“不免抵扣税额”“结转不免抵减”“货物乘退税率”“出口乘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结转免抵抵减”“货物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货物免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数据计算,最终影响“当期应退税额”。

出口用人民币结算,办理退税怎么操作

2. 有一单报关出口,是用人民币结算的,怎么报出口退税


3. 出口货物收取人民币能退税吗?

人民币:指在我国境内流通的人民币,代码为CNY,用于境内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结算。离岸人民币:指在境外的人民币,代码为CNH,我们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或个人之间通过离岸人民币结算的,叫跨境人民币结算。
因此,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判断出口企业是收取的哪类人民币。如果出口货物收取的是跨境人民币则可以享受退税;另外如果出口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特殊区域内企业并运入特殊区域的,可直接从特殊区域内企业收取人民币。

扩展资料:
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税必须的工作流程,它包括应退税款的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

退税申请
(1)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出口货物在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处理以及经过退税机关的退税鉴定的基础上,出口企业按退税期限自行计算填制《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出口企业。
可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要求生成《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并填写《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连同有关退税凭证及申报数据,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退税。

货物审核
(2)出口货物审核。分为外经贸部门稽核和基层税务机关审核。外经贸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出口退税业务量的情况,设置出口退税稽核组或专职稽核员,负责监督检查出口企业执行退税政策规定的情况。基层税务机关审核,是在经贸部门审核的基础之上,对企业退税请的审核、核实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出口货物收取人民币能退税吗?

4. 如果说国外客户付给我们的是人民币,那么我们用人民币报关,这样会影响到退税吗?

今年央行、财政部等6部委已经联合发布通知称,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该通知明确,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不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实际上,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只要仍出现在出口退税商品名录中,照样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以前出口退税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才能拿到,但企业不需要出具核销单,只需要提供出口报关单、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单、到账证等其他凭证,不过在申报时要注意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部分进行备注。

5. 人民币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申报退税吗?

人民币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在出口货物明细表、进货明细表录入时,业务代码选择KJ,若为人民币收汇的,还应在备注栏填写KJ;
对于外贸企业,把人民币FOB金额按出口月份1号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外币牌价折算成美元填入“美元离岸价”,美元汇率填出口月份1号外汇牌价。如果人民币离岸价折算的金额与报关人民币FOB有小数差的话,可修改或直接忽略。对于生产企业,原币代码选择CNY,原币离岸价填写人民币FOB金额,原币汇率100,美元汇率按出口月份1号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填写。
注意:对于外币报关人民币收汇的业务,业务代码不要选择KJ,还是按正常业务申报即可;

人民币报关出口的货物可以申报退税吗?

6.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申报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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