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多少天

2024-05-07 23:43

1.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多少天

2.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法律分析: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3.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我分以下几条回复:人寿保险自首次交费成功承保开始生效,以后每年到期交费时都有6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一样有保障;但一旦超过60天,合同效力中止(即保障暂停)从60-交费期到期日2年内随时可以申请合同复效,如果超过两年未交费的,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作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

4. 人寿保险合同中止期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一、人寿保险合同丢了怎么办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人寿保险合同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人寿保险合同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人寿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二、保险人是否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可解除的情形如下: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通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保险费;
3、被保险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保险合同是否可以中止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可以中止。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

人寿保险的合同大多数期限比较长,由数年到数十年不等,所以保险费的交付大多数都是采用分期交付。如果是投保人没有在交付的时间里面按时交纳,同时在宽限期里,也就是六十天里还是没有交纳,那么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中止合同,一般是可以在合同中止的两年里申请复效,复效之后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在宽限期内(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中止。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被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止期间患有保险人不能按条件承保的疾病),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

6. 我国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是

我分以下几条回复:人寿保险自首次交费成功承保开始生效,以后每年到期交费时都有6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一样有保障;但一旦超过60天,合同效力中止(即保障暂停)从60-交费期到期日2年内随时可以申请合同复效,如果超过两年未交费的,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作废)。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保险合同中止期是多长时间

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不会超过2年。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就会进入中止期。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补交保险费或未与保险人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保险民法典定解除的情形
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
对投保人而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投保人。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金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只有在发生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时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保险法》,法定解除事项主要有: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凡投保人有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存在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行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并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行为,合同可被解除。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有未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的行为,并且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该解除权应当在合同成立的2年内行使。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被保险人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违反。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4)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2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投保人无力承担保险责任可否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无力负担的,保险人能解除保险合同。但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投保人经催告后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因上述原因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3、中止后满二年,双方未达成继续补交的协议。

保险合同中止期是多长时间

8. 保险合同中止期限是多久

人寿保险合同的中止期一般是两年,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一、买了一年保险后可以退吗
买了一年的保险可以退。
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期限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二、部分损失理赔完成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部分损失理赔完成后,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和投保人在理赔后一段时间内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对保险人权利的行使有许多限制,除遵守法定时限外,还必须排除相反约定的适用。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在被保险人收到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后15日生效,同时退还未发生损失的保险费。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三、保险交了一年第二年不想交可以退吗
保险交了一年第二年不想交了可以退。
保险可以退但是退保会有大的损失,因为保险公司要扣除的费用都会在前期扣除,所以会出现越到后头扣除的费用越少的情况,费用扣除扣剩下的就叫现金价值,中途退保只会领回现金价值。
如果实在是因为经济原因无法继续交费,一般有60天的宽限期,在这期间保单正常承保,过了60天之后就暂时失效了,但是会有2年的失效期,期间可以再次补交保费,保单重新生效。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买保险的意义是为了转移我们身边的风险,生命是非常脆弱的,人这一生也不是风平浪静。随时可能遇到风险,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就会造成巨额的损失。保险就是减少损失的。保险的功用能抵御疾病、意外、医疗还有养老风险。
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有以下几点:
1、能让老年的生活得到可靠的保障;
2、病残时的有力保障;
3、具有储蓄功能,未雨绸缪;
4、保险通常具有的有机联系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及社会管理功能三大功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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