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提款登记

2024-05-18 00:49

1. 外债提款登记

“外管局规定要在合同约定首次提款日的3个月内办理提款登记”的目的是保证资金能够在3个月内到账,如不能到账,该笔外债登记作废。你登记首次提款日为3月,实际到账是4月,并没有超过前面所说期限,你的外债登记有效。
用外债户资金直接对外付现汇,是不需要外汇局核准的,但是你的付汇必须符合你举债的合同使用范围。如你确实不知道款项到达需要办理提款登记,你可与当地外汇局进行沟通,因你初犯应该说不会给予处罚,最多警告。同时你开立外债户的银行也有一定责任,我管理时候,只要及时补上,并且不再发生类似事情就可以了。除非是你故意的,外汇局也可以进行处罚。

外债提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