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使用调查报告

2024-05-17 23:17

1. 手机使用调查报告

 手机使用调查报告
                      手机,作为新时代的一种重要的媒介,它集上网、通讯等多功能于一体;也是人们生活方式的必备品之一。以下是我搜索整理一篇手机使用调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对于生活有了更高品质的追求,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逐渐完善,让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体验移动终端设备带来的便捷,本次调查就人们使用手机的习惯,了解人们的不同偏好和消费倾向,更好地发展手机市场。
     你使用手机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图1
    手机继续延续了其传统功能,50.12%的用户表示使用手机最主要的用途仍然是打电话,微信是近几年突然发展迅猛的聊天软件,可视频、可图文也可语音,20.03%的用户表示使用手机的主要用途是微信,看电影也占据了10.65%的用户碎片化使用手机的时间,拍照、发短信、刷微博和玩游戏等主流手机用途已逐渐被取代。
     你一天平均使用手机多长时间? 
    图2
    手机占据了人们生活的绝大部分,接近五成的用户每天使用手机达5小时以上,比例高达47.17%,28.08%的用户表示每天使用手机在3-5小时,13.7%的用户每天使用手机2-3小时,2小时以下的用户仅占总调查人数的1成,可见,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品。
     你通常与人联系的方式是怎样的? 
    图3
    43.5%的用户通常与人联系延续了手机的传统的方式:打电话,微信以其独立、便捷的视频风格,让25.8%的用户大为偏好,与人联系使用微信的方式已在所有方式中排名第二,发送电子邮件大多为工作人士与同事、客户进行沟通的主要方式,比例为15.3%,发短信还是有一定市场的,对智能移动设备不是很熟练的老年人使用短信的还是偏多,比例为8.11%,使用QQ和彩信方式的人数比例最少,仅为5.2%和0.6%。
     你通常使用短信的用途是? 
    图4
    短信功能是移动设备比较传统的一项功能,随着近年来新的聊天功能的冲击,使用的人数越来越少,接近八成的用户表示用短信主要的用途是发布重要通知、节日祝福和传播各类消息,比例分别为50.1%、8.23%和16.2%,仅14.67%的用户仍然将短信作为聊天的工具。
     你每个月的`手机费用大概是多少钱? 
    图5
    六成用户表示每个月的手机费用都在100元以上,其中150元以上的更是有30.71%,仅0.3%的用户每个月手机费用在30元以下。
     你是通过什么途径缴话费的? 
    图6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使用网上缴费的方式缴纳话费,比例高达91.7%,传统营业厅使用比例仅为5.33%,充值卡使用比例仅为2.7%,并有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趋势。
     你是否有开通GPRS? 
    图7
    本次调查如图7所示,八成的用户表示都有开通GPRS,比例Wie83.3%,绝大多数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都会对移动世界感兴趣,通过移动网络上网更是成为生活必备,仅有16.7%的用户表示没有开通。
     你开通GPRS的主要用途是? 
    图8
    35.5%的用户表示开通GPRS主要是为了聊天使用,28.41%的用户是为了上网浏览网页,11.6%的用户为了看小说文章,16.16%的用户是为了日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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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使用调查报告

2. 配合调查手机都什么状态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配合调查手机都什么状态:公民配合调查是不会没收手机,公民被带到派出所去,不管是否调查清楚,如果手机是涉案物品,则派出所要进行扣押,自然要收手机。如果手机不是涉案物品,则不能收手机,但仍应交给派出所保管,并开具暂扣单,等传唤结束后,将手机等物品领回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摘要】
配合调查手机都什么状态【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答:配合调查手机都什么状态:公民配合调查是不会没收手机,公民被带到派出所去,不管是否调查清楚,如果手机是涉案物品,则派出所要进行扣押,自然要收手机。如果手机不是涉案物品,则不能收手机,但仍应交给派出所保管,并开具暂扣单,等传唤结束后,将手机等物品领回即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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