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增加股东是构成股权转让吗

2024-05-18 08:57

1. 增资增加股东是构成股权转让吗

法律分析:增资增加股东不构成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也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 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增资增加股东是构成股权转让吗

2. 进行增资而增加股东,属于股权转让吗

增资增加股东不构成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也不变。增资增加股东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是企业为了进一步扩大股权而增加资本金,而原股东权益并不受影响。
一、股东要为入股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二、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将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告知公司等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三、公司法转让股权转让的规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3. 对于增资后添加股东是股权转让吗

增资后股权有变化不算股权转让,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合同当事人虽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东及出资人,但从协议价金受领的情况看,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出资人资金的受让方是截然不同的。
2、从出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看,股权转让后,出资人履行义务完成时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保持不变的,仍然为原数额;而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
3、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支付价金一方的当事人对于标的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中,支付价金的一方在支付价金取得了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对公司从成立之时到终止之日的所有义务,其承担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增资扩股中支付价金一方的投资人是否与标的公司的原始股东一样,对于其投资之前标的公司的义务是否承担,可以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支付价金的一方对其加入该公司前的义务的承担是可以选择的。
4、二者表决程序采取的规则不同。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具有价值并可转让。
5、对公司的影响不同。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变化,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或减少,故对公司的发展壮大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公司法对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规定注重保护的是公司的人合性。风险提示:股权转让具体分为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具体内容为以下:
一、外部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对于增资后添加股东是股权转让吗

4. 公司增资是股权转让吗

您好,不是。公司增资是股东或者其他人向公司投资,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原股东股权不做变化,所以不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5. 公司增资时股权转让吗

公司增资是股东或者其他人向公司投资,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原股东股权不做变化,所以不是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与公司增资扩股的区别
(一)、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在增资扩股中资金的接受方是标的企业,而非企业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原股东的权利义务不一定改变;在股权转让中资金的接受方是原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原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对价,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股权受让方承继。
(二)、增资扩股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增资扩股是企业采取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涉及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不会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三)、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增资扩股中原股东的股权有可能被稀释,但不调整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让渡其股东权益给股权受让方,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
引入新股东的增资扩股行为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增资扩股是企业增加资本金扩大股权,原股东股东权益不变;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不变,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因此,要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够准确判定企业股东的纳税义务。

公司增资时股权转让吗

6. 增资后添加股东是股权转让吗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合同当事人虽然都含有公司的原股东及出资人,但从协议价金受领的情况看,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出资人资金的受让方是截然不同的。
2、从出资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看,股权转让后,出资人履行义务完成时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保持不变的,仍然为原数额;而增资扩股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发生了变化。
3、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支付价金一方的当事人对于标的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中,支付价金的一方在支付价金取得了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中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对公司从成立之时到终止之日的所有义务,其承担义务是无条件的;而增资扩股中支付价金一方的投资人是否与标的公司的原始股东一样,对于其投资之前标的公司的义务是否承担,可以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支付价金的一方对其加入该公司前的义务的承担是可以选择的。
4、二者表决程序采取的规则不同。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性质,具有价值并可转让。
5、对公司的影响不同。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变化,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增加或减少,故对公司的发展壮大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公司法对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规定注重保护的是公司的人合性。
股权转让具体分为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具体内容为以下:
一、外部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7. 公司增资是股权转让吗

一、公司增资时股权转让吗?公司增资是股东或者其他人向公司投资,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的原股东股权不做变化,所以不是股权转让。
二、股权转让与公司增资扩股的区别
(一)、增资扩股资金接受方是企业,股权转让资金接受方是原股东。在增资扩股中资金的接受方是标的企业,而非企业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标的公司的资本金,原股东的权利义务不一定改变;在股权转让中资金的接受方是原股东,资金的性质属于原股东转让股权取得的对价,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由股权受让方承继。
(二)、增资扩股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股权转让企业注册资本不变。增资扩股是企业采取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的方式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是企业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涉及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不会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
(三)、增资扩股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调整。增资扩股中原股东的股权有可能被稀释,但不调整原股权的计税基础,对企业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新投入的资本金,对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中原股东让渡其股东权益给股权受让方,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的计税成本及相关税费确认“财产转让所得”征收所得税,但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同时根据股权转让的比例调整原股东股权的计税基础。引入新股东的增资扩股行为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增资扩股是企业增加资本金扩大股权,原股东股东权益不变;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金不变股权不变,原股东让渡股东权益。因此,要正确认识两者的区别才能够准确判定企业股东的纳税义务。

公司增资是股权转让吗

8. 公司增资跟股权转让能同时进行吗

法律分析:公司增资跟股权转让一般不能同时进行。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持股比例会发生变化,对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无法明确增资的比例,所以增资和股权转让一般不能同时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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