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详细流程

2024-04-30 03:52

1. 房产证办理详细流程


房产证办理详细流程

2. 最新办理房产证流程表

享受收房的喜悦之后大多数人最关心的莫过于房产证的办理,在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又会经历哪些流程呢?下面听小编给你讲讲。

一、办理房产证的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

9、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10、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准备好办理房产证的材料之后,就到了办理房产证的流程环节,如下流程请查收:

二、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1、提交申请

办理房产证需要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2、测绘

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3、交税

领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4、领证

办理了以上手续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件了,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这就是关于办理房产证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的内容了。房产证就是房子的“身份证”,需要使用的情况非常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要多了解相关知识,避免走弯路哦。

3. 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房产证过户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办理流程?

4. 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
2、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
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5. 新房办房产证流程图

新房购买之后,都是要办理房产证的,但是现在大多数都是银行贷款按揭,所以房产证的办理就跟以前的有些不一样。那么究竟如何办理呢?实操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递交文件。(简称递文),这个文件需要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的公司税务资料等,购房合同(留底开发商的一份),购房者以家人为单位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婚证,结婚证,户口本,购房发票(如果没有购房发票,需要带着购房的收款收据到开发商处换取购房发票),然后还有银行的贷款合同(留底银行的一份)以及贷款银行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因为这些资料对于开发商和银行来说都比较麻烦给予那么多人去办理,所以大多情况下都是购房者提供购房者需要提供的资料给到开发商就可以了,由开发商统一办理递文环节。
2、开发商收到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之后,大概2-3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递文了,退回购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了。接着就是购房者继续等待房管局核定的契税额,开发商在收到房管局的核定之后,会把一份深圳市不动产登记缴款通知书给到购房者,购房者拿着这份文件去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中心的缴税窗口进行税款缴纳。缴税人不要求是购房者的业主本人。递文成功后,等待4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收到税单核定通知。
3、税点核实可参考:家庭为单位,个人名下首套房的,购买房产时房款总金额的1%,个人名下2套房的,购买房产时房款总额的3%。所以很多家庭想要多买一套房的,往往都会采取一些避税方法。
4、在房管局交完税之后,马上拿着缴纳契税之后房管局给的资料到旁边的一个窗口开具发票。这个发票是登记费80块的发票,然后把一份给到房地产开发商驻点办事人员。
5、契税发票是不在房管局开的,要拿着缴款凭证和登记费发票到房产所在城市任何一个地税局开具契税发票,而且时间都是有期限的,以深圳为例,是2年内开具有效。
6、契税缴纳完成后,接着就是要等待20天左右出证,这个房产证(也就是新政下的不动产证)出了之后,原件是直接寄到房产所在按揭贷款银行的,但是购房者可以在出了证之后,电话联系按揭贷款银行,问是否已经出了房产证。如果出证了,可以到银行去拿个房产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很有用的。比如卖房,租房等都需要用到这个房产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契税发票很重要,一定要记得在有效期内去相关税务局开出来,而且一定要是业主本人去开。
递交资料,开契税发票,银行拿房产证复印件都是需要业主本人亲自办理的。
就算是夫妻,但其中一方没有占份额,也是一定要房产100%份额的一方才算业主。

新房办房产证流程图

6. 办房产证流程图


7. 房产证办理流程

您好,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摘要】
房产大厅办理房产证流程【提问】
您好,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

3、拿测绘图(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回答】
4、领取相关文件。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在我们缴纳完税费后一定要保存好凭证,一旦遗失后果很严重。

6、提交申请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保管好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进行取证,并且在缴纳税费的时候要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回答】

房产证办理流程

8. 房产证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房产证办理流程:1、房产证办理人到房管局填写申请书;2、房产证办理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3、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