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和平发展基金会涉嫌非法组织被抓了吗?

2024-05-15 02:11

1. 中国人民和平发展基金会涉嫌非法组织被抓了吗?

今年2月6日以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已陆续公布5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结合社会公众提供的进一步线索,已有6个组织被取缔,11个组织表明解散或被予劝散,另有若干组织正在查处办理中。根据近期举报情况,近日,民政部公布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30家。

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有:一带一路艺术教育联盟、一带一路国家安保委员会、国家退役军人发展基-金工作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中央军民融合沙漠治理委员会、中国人民和平发展基-金会(民政部登记有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国政-府预算研究会(民政部登记有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中华-国际小儿推拿协会、全国中医药传承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等。

一抓一大把。
消息来自人民网。

中国人民和平发展基金会涉嫌非法组织被抓了吗?

2. 基金会欠我钱,法院现在判了应该怎么办?

在判决书规定期限内,基金会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本方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 我朋友九四年向基金会贷了1.7万到现在法院来把人带走,能不能被判刑?

不至于吧

我朋友九四年向基金会贷了1.7万到现在法院来把人带走,能不能被判刑?

4. 韩学臣被判多久?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对韩学臣等人集资诈骗、职务侵占二审刑事裁定书。韩学臣以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新三板上市入股等名义,通过虚构或夸大投资理财方式,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资超18亿元,用于实体投资仅1亿多。此外,韩学臣还利用担任慈孝基金会理事长职务上的便利,将基金会2980万元转出后非法占为己有。韩学臣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韩学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认定被告人姚金英、王惠卿、王桂莲、韩瑞峰、宋艳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6年不等,并处不等罚金。

该案于2017年12月20日作出(2017)豫09刑初2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韩学臣、姚金英、王惠卿、王桂莲、韩瑞峰、宋艳霞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 为什么私自转移财产会被判刑

恶意转移财产罪人民法院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资料:

恶意转移财产,法律名词。“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对此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为什么私自转移财产会被判刑

6. 基金经理被抓了,我的基金怎么办

短期可能会受影响,因为可能会引起恐慌。
从管理上说,基金经理被抓,基金公司会安排其他管理人,长期看,影响不大。

7. 私自放贷被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目前非法放贷罪还是一个待定的罪名,《刑法》尚未规定非法放贷罪。非法放贷的,可以视具体情节,考虑定非法经营罪。判多久的问题主要取决于非法经营的金额、获利金额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程度。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这一点要与非法放贷罪区分开来。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私自放贷被刑事拘留会判刑吗

8. 高小琴刚刚被抓,两亿信托基金会被没收吗

按照信托法规定,违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无效;信托根据合同或遗嘱设立时,如果合同或遗嘱无效,则信托相应不能设立;信托设立无效或被撤销,则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也因此不具备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因此,不难看出,“无权收回的前提是合法所得”。
我们都知道,高小琴山水庄园的地是通过贿赂外逃贪官丁义珍,先将原价值60万一亩的地以4万元一亩的工业用地价格拿下,再把土地性质转为商业用地,抵押给银行,套取了8千万的银行贷款,“空手套白狼”,如此所得的获利必然不属于合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