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2024-05-17 18:39

1.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虽然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逐步企稳趋好,但金融危机对行业的影响仍然存在,特别是今年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使公司主产品聚乙烯醇、可再分散性胶粉以及水泥(熟料)的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价格在低位波动徘徊,销量也未显现大幅度回升,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同时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煤、电等能源价格不断攀升,使产品成本有所上升,严重挤压了公司利润空间。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管理层一方面通过强化管理,大力推动经济运行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平衡,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同时积极恢复和开辟国际市场,增加高强高模PVA纤维和特殊品种聚乙烯醇的出口力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加快推动广维化工和蒙维科技公司的项目投资进度,充分利用广西丰富的生物质资源优势和内蒙古低廉的能源价格优势,实现低成本扩张,有效防范公司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019.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5%;累计实现利润总额5,07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3%;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4,016.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43.78亿元,比期初增长0.9%。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内容

⑴项目投资:2010年1月12日公告称,将投资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该投资,公司有望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企业。公司于2010年1月6日与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蒙维科技之增资协议》,双方拟共同对蒙维科技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蒙维科技注册资本拟定为3.5亿,其中公司占65%、白雁湖化工占35%。公司以自筹现金2亿元和经评估的聚乙烯醇(PVA)全套生产技术5061.95万元出资,白雁湖化工以经评估的实物资产共1.28亿元出资。皖维高新表示,本次增资扩股后,蒙维科技将依托内蒙古地区丰富的煤、电、电石等资源优势,利用公司聚乙烯醇全套生产技术,分期建设年产20万吨醋酸乙烯和年产10万吨聚乙烯醇生产装置。在资源产地生产聚乙烯醇产品,就近销售到环渤海湾经济圈,实现能源资源就地转化,使公司聚乙烯醇产品的生产能力扩大到年产30万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企业,提升公司综合经济实力。⑵高新材料概念:公司是中国维纶新材料领域的龙头,高强高膜聚乙烯醇纤维最大的生产出口基地,在此基础上公司与后勤部军需研究所合作研制的超高强高膜PVA长丝,其超薄、柔韧的特性完全满足军用防爆纤维需要,且每件防弹衣仅需1-1.5公斤,而性能远胜国外同类产品,该产品还可在宇航、飞机、特种服装等众多领域里用作增强材料,应用前景非常广阔。⑶航天军工概念:公司生产的非晶态合金材料为国家级重点开发项目,被广泛应用于航空、微电子等众多领域;超高强高膜PVA长丝可用来制造防弹头盔、防弹服和防爆服。⑷行业龙头:公司拥有化工、化纤、建材等三大系列 30 多种新材料产品,是安徽省最大的化工化纤建材联合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最大的聚乙烯醇生产企业和最大的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出口基地。目前,公司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等产品大量出口到欧美等发达国家, 出口量占到国内企业总出口量的 60%,国际市场占有率也在 20%以上。国际化纤市场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年均 7%的增长速度。公司力争08年实现营业收入21 亿元,投资收益以外的经营性净利润1.2 亿元的经营目标。⑹股改题材:安徽皖维集团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6年4月13日)起,在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出售价格必须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4.8元。在遵守上述各款承诺的前提下,皖维集团承诺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1%,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⑺公司债概念: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⑻并购重组:2009年11月5日公告,拟出资2500万收购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亿元,拥有年产3万吨聚乙烯醇生产装置、年产3万吨VAE生产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经审计,截至2009年5月31日,该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096万元,2009年1-5月营业收入5330万元,净利润负3704万元。概念全:参股金融-新材料-融资融券-参股券商-基金重仓股-公募增发-预亏预减-全流通股-大飞机-皖江区域-2012年3月解禁股-金改概念股

3. 皖维高新的股票简介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1997 年3月28 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7]45 号文批准,由安徽省维尼纶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4 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73 号和证监发字[1997]174 号文批准,公司5000 万股A 股股票于1997 年5 月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募集资金2.92 亿元。公司于1997 年5 月22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流通股5 月28 日正式挂牌上市交易。 1998 年9 月,经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安徽省证券管理办公室[1998]132 号文批准,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送红股1.4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 股转增2.6 股。1999 年10 月,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转增2 股。2000 年本公司实施了配股,增加股本1770 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25,290 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15 390 万股,社会公众股9900 万股。2006 年4 月10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大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流通股支付3.2 股的对价,以取得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上市流通权,皖维集团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3168 万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5290 万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222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3068 万股。2006 年8 月,公司经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6]86 号文批准,大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抵债定向回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2,601.39 万元,减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2,688.61 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9,620.61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68 万股。2006 年10 月,公司根据股改承诺,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的流通股总数9900 万股为基数,按每10 股送0.2 股的比例,追加送股198万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2,688.61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国有法人股)9,422.61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266 万股。根据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于2007 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7)14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通知》核准,2007 年7 月19 日向7家机构定向增发1850 万股,并经安徽华普验字[2007]第0668 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增发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4,538.61 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38.18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43 万股。 2008 年4 月,本公司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34.43万元上市流通,本次解禁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3.7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34.86 万股。 2008 年5月,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送红股3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以资本公积按每10 股转增2 股。至此,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 ,807.915 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5.623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0 2.2915 万股。 2008 年7 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775 万股,本次解禁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730.6235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77.2915 万股。公司系大型化工、化纤、建材联合企业,属化工新材料行业。

皖维高新的股票简介

4. 皖维高新的经营范围

各种高低聚合度和醇解度的PVA系列产品、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超高强高模PVA 短纤及长丝、PVA 水溶性纤维、聚乙烯醇强力纱、涤纶纤维、聚脂切片、聚醋酸乙烯乳液、可再分散性胶粉、醋酸乙烯、高档面料、水泥、溶解乙炔、电石、石灰、氧气的制造、销售,建筑(三级),设备安装,机械加工、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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