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区别

2024-05-16 03:22

1. 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区别

法律分析::1、合并方式不同: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但通过吸收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区别

2. 为什么要区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因为两者涉及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不同。
企业合并可以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质上是同一集团下企业财产与资源的重新分配。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之和。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交易合并,即排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的其他的企业合并。

扩展资料企业合并的法律特征:
1.企业合并的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
2.企业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涉及相关公司股东、债权之利益,并可能关联国有资产权属移转,必须依法对合并行为予以规制。对于特殊类型的企业合并,除了依法订立合并协议以外,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企业合并是一种协议行为,而非行政行为。
4.企业合并中的公司类型受到限,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采取种类限制主义,要求只有同类责任形式的企业才可以合并。少数国家或地区采取非限制主义,不论合并公司属何种责任形式都可以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3.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区别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的区别包括三方面:初始计量,对价差异的处理,以及商誉三方面。
 
 1、初始计量的区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以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为初始投资成本。
 
 2、对价差异的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确认了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方式进行的该类合并所确认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现金、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作为合并对价的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商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会产生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可能会产生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合并当期损益计入利润表。

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区别

4. 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

法律分析: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投资的合并行为。
吸收合并(merger),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区别一: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上控股合并就是一般的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方是股本等科目,该结转的结转。
区别二: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金额等于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和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5.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

法律分析:控股合并指的是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吸收合并,或称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

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同点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定义中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相同的多方”,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较长的时间”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总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扩展资料合并登记依照合并中不同公司的生灭变化经可分为三种情况办理工商登记:
1、设立登记。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前提,非经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变更登记。存续企业合并并行为的完成,使其股东、公司章程、资本结构均发生了重大变化,需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无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都必须导致其中一方或多方当事公司主体资格的消灭。这也是中国《公司法》第109条规定法定解散的情形之一,因此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合并

7. 非同一(同一)控制下购买法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借:资产(被合并方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部分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贷:负债(被合并方账面价值)
资产(合并方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
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AB企业属于同一个法人名下,两家企业的股权也全部属于此人.现在A企业要把B企业吸收合并,做合并报表的时候实收资本科目怎么处理?主要是B企业的实收资本要放在什么科目?
B企业被吸收合并,失去法人资格,没有所有者权益项目了。A企业取得的是B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并非所有者权益,不会涉及到B企业的实收资本.这时候应当各自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公司编制个别报表就可以。

扩展资料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 。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例如:
1、如果是同一集团内的公司,那么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该在合并日按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假设A公司在合并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是4000万元,那么甲公司做的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4000*60%)2400
贷:股本(2000*1) 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吸收合并

非同一(同一)控制下购买法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8. 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的区别

法律分析:控股合并,在个别报表中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上控股合并就是一般的处理。吸收合并,直接把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纳入个别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商誉体现在合并方个别报表的分录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