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补偿吗

2024-05-05 08:47

1. 用人单位要求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补偿吗


用人单位要求职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补偿吗

2. 单位主动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吗?

现实困惑
冯某在某公司新产品开发部门任职,从事民用客机某电子元件的开发工作。由于该技术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冯某在2013年2月离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冯某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进入与本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为此每月给予冯某经济补偿两万元。离职后的冯某只好暂时选择了其他行业。2014年8月,因国内多家公司已引进国外同类技术,再无保密必要;公司为节省开支,通知冯某主动要求终止竞业限制协议。冯某认为公司单方解除合同严重影响了他的职业生涯规划,必须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公司是否有权这么做?冯某对此又有什么权利?
律师答疑
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基于竞业限制协议从根本上维护的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权,所以法律赋予用人单位对合同的单方解除权。而当用人单位认为其商业秘密无需再保密时,竞业限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反而使得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不必要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事实上,此时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也是对人才和技术的一种浪费。因此,该解释第九条同时规定了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经济补偿,这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在二者之间实现了较好的利益平衡。本案中冯某可要求单位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理荟萃用人单位要慎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有增加用工成本的风险。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核查与该劳动者是否有约定竞业限制,如有该约定,注明是否需要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履行后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3.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需要遵守竞业限制的规定。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只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才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你哥哥不存在这个关系,所以不需要竞业限制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4.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现实困惑
男子孙某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任部门主管,该公司要与孙某签订竞业限制的协议,孙某认为自己应聘的职位不涉及保密内容,因此,不必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从事什么职业的劳动者需要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律师答疑
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涉及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根本没有保密的必要,则不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从相关法律的释义可以了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并不是强制条款,也就是可以签可以不签,而签订协议的劳动者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理荟萃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对于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等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5.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与哪些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24 条第1 款规定,竞业限制适用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具体而言,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能与之签订不同内容的竞业限制协议:(1)高级管理人员如总经理、副总经理、厂长、各部门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层人员。
(2)高级技术人员如用人单位的研究与开发人员。(3)掌握特定信息的人员如了解用人单位的生产计划、进度的市场计划和调度人员,管理重要档案的档案保管人员。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与哪些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

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关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关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有拘束力的。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7. 劳动者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可约定按月发放,由劳动者定期向用人单位提供离职后的就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审核后无竞业情况的,则按期发放补偿金。双方也可约定一次性支付,如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最低是多少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最低数额;如双方未约定补偿金,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可要求按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内离职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试用期离职竞业限制有效。不受在试用期内的限制。用人单位应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有何法律效力
对于竞业限制条例,虽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但竞业限制条例,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者可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 用人单位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支付了 竞业限制补偿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 支付违约金 。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后,在 竞业限制期限 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 竞业限制约定 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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