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主要特点有( )。

2024-05-18 07:44

1.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主要特点有( )。

【答案】A、B、D
【答案解析】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主要特点有:①保险金的确定难度很大,只能提供部分补偿;②保险金支付的重复性和长期性;③费率厘定的难度较大;④易发生道德风险。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主要特点有( )。

2.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短期给付时间是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给付期限可以是短期,也可以是长期;从13周、26周、52周,到2年、5年或给付至65岁,一些产品还可以终身给付,详情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健康保险的一种,又称失能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这一险种近几年逐渐显现出发展潜力和空间,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短期给付时间是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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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列关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损失或减少,而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不承担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下列关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4.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提供的是因什么而致残的收入损失

在收入保障保险中全部残疾给付金额的比例是70%—80%。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收入保障保险对先天性的残疾不给付保险金,并规定只有满足保单载明的全残定义时,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不同等级的残废判定及对应给付:
完全残废:
完全残废一般指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工作(原来的工作或任何新工作)以获得工资收入。
全部残废给付金额一般比残废前的收入少一些,经常是原收入的75%~80%。
部分残废:
部分残废是与全部残废的定义相对而言,是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我们把全部残废认为是全部的收入损失,部分残废则意味着被保险人还能进行一些有收入的其他职业,保险人给付的将是全部残废给付的一部分。
部分残废给付=全部残废给付×(残废前的收入-残废后收入)/残废前的收入
其他给付类型:
收入补偿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进行有效的补偿,通常因条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类型。

5.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概念

失能收入损失险,指当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意外伤害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通过这样的保险得到定期收入。在我国健康保险市场,这一险种近几年逐渐显现出发展潜力和空间。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主要依被保险人的选择,保险公司每月或每周提供同样金额的收入补偿。然而失能收入损失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遭到的收入损失,它的给付限额低于被保险人在伤残以前的正常收入水平,这是为了促使伤残的被保险人尽早重返工作岗位。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给付期限,既可短期也可长期。这里的给付期限,是指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其中短期补偿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前由于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长期补偿则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损失。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概念

6.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给付方式方面体现出的特点是()。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定,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
免责期间:免责期间是指在残疾失能开始后,保险公司不赔付保险金的一段时间;类似于医疗保险中的免责期或自负额,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给付方式: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定,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
给付期限:给付期限是指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并在合同条款中载明。

扩展资料:
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主要依被保险人的选择,保险公司每月或每周提供同样金额的收入补偿。然而失能收入损失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遭到的收入损失,它的给付限额低于被保险人在伤残以前的正常收入水平,这是为了促使伤残的被保险人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失能收入损失险的保险金给付期限,既可短期也可长期。这里的给付期限,是指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最长时间。其中短期补偿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在身体恢复前由于不能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长期补偿则是为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残疾而不能恢复工作的收入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7.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给付方式方面体现出的特点是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而定,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所提供的保险金不一定能完全补偿被保险人因伤残而遭致的收入损失。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给付额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限额,该限额低于被保险人在伤残以前的正常收入水平。这一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促使残疾的被保险人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除了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提供其他利益,包括部分伤残保险金给付、未来增加保额给付、生活费用调整给付、残疾免交保费条款、移植手术保险给付、非失能性伤害给付、意外死亡给付等。这些补充利益作为特殊条款,通过交纳附加保费的方式获得。

扩展资料: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
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其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律师-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给付方式方面体现出的特点是

8.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中与全残相对的情况是

在收入保障保险中全部残疾给付金额的比例是70%—80%。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收入保障保险对先天性的残疾不给付保险金,并规定只有满足保单载明的全残定义时,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不同等级的残废判定及对应给付:
  完全残废:
  完全残废一般指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工作(原来的工作或任何新工作)以获得工资收入。
  全部残废给付金额一般比残废前的收入少一些,经常是原收入的75%~80%。
  部分残废:
  部分残废是与全部残废的定义相对而言,是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我们把全部残废认为是全部的收入损失,部分残废则意味着被保险人还能进行一些有收入的其他职业,保险人给付的将是全部残废给付的一部分。
  部分残废给付=全部残废给付×(残废前的收入-残废后收入)/残废前的收入
  其他给付类型:
  收入补偿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进行有效的补偿,通常因条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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