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 证券公司 交易所 中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024-05-07 01:39

1. 投资者 证券公司 交易所 中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这些是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提供者,证券公司是交易中介;交易所提供证券交易场所;中登公司为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
证监会是监督管理整个证券市场经营机构、中介机构、制定市场行为规则等的国家机构交易所是提供股票发行、上市交易的市场。
证券公司是联系股民和交易所系统的中间机构,投资者买卖股票都要经证券公司在交易所进行,不能直接与交易所联系。
投资者: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广义的投资者包括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狭义的投资者指的就是股东。在金融市场中,所谓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出资人在验资时称为投资者。投资者一般具有个人倾向呈保守型交易以基本分析为主风险负荷小、对信息的依赖较小等特征。
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证券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或商品大宗交易的市场,所买卖的可以是现货,也可以是期货。通常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商品交易所。而以股票、公司债券等为交易对象的叫证券交易场所;以大宗商品(如棉花、小麦等)为交易对象的叫商品交易所。
中登公司: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公司总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各持50%的股份。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

投资者 证券公司 交易所 中登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2.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什么关系?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共同都是为证券交易为服务的,共同维持证券交易的稳定性。但是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的一个场所,而中登公司只是为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方面的工作。中登公司的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登公司

3.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什么关系?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共同都是为证券交易为服务的,共同维持证券交易的稳定性。但是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的一个场所,而中登公司只是为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方面的工作。中登公司的全称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中国结算履行下列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4、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5、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6、依法提供与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7、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
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
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登公司

证券交易所与中登公司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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