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2024-05-17 12:43

1.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申请台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2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待公布);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需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9.非学历教育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申请人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2. 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2.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0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2【摘要】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提问】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0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2【回答】

3. 清华博士申请条件

1、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2、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0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博士申请条件

4. 申请清华大学的博士需要什么条件?

1、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2、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3、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0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报名时间:
(1)9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9月6日,适用于我校所有院系推荐免试生的申请人,除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外的院系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19年9月中下旬。
(2)11月报名申请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30日,适用于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综合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中国内地所有申请人(含军人)报名、考核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所有院系博士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计算机系、工物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其他院系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9月7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8年9月中下旬,院系如在9月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9月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组织11月申请。
各院系具体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加书面材料方式申请。
申请9月招生院系(不含申请工程博士)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9月7日16:00;申请3月招生院系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工程博士生申请时间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
申请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院系普通计划同期申请、考核。
具体申请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申请期间查阅网上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以上内容参考 清华大学官网-清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博士申请条件是什么?

6. 清华博士招生起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从2017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清华大学全面推行“申请-审核”制,与传统的博士生招生以外语和专业笔试为主的选拔方式有所区别。
         据介绍,“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和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清华大学于2011年起开始试点实行“申请—审核”制,今年起决定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清华大学校长邱勇院士说,“申请—审核”制对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学校综合改革中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举措,有利于发挥院系招生自主权,促进院系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7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6年11月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7. 清华博士招生起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清华博士招生2017年起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从2017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清华大学全面推行“申请-审核”制,与传统的博士生招生以外语和专业笔试为主的选拔方式有所区别。
         据介绍,“申请—审核”制,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和综合考核组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申请—审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和择优录取四个阶段。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清华大学于2011年起开始试点实行“申请—审核”制,今年起决定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清华大学校长邱勇院士说,“申请—审核”制对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是学校综合改革中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举措,有利于发挥院系招生自主权,促进院系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为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拔尖创新人才,2017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以学院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生按原办法执行,不在此选拔范围)。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6年11月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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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博士招生起全面实行“申请-审核”制

8. 申请清华博士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报名应符合“清华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各项要求。
2、申请人须于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在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参加九月“申请-审核制”申请者未被录取者欲再次申请本次招生的应重新注册完成报名手续,参加九月“申请-审核制”申请者且已被录取者本次如再申请将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申请人报名“确认”后,应在网上完成交费。申请人在支付完成报名费后,可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以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自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