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属不属于列报经费支出

2024-05-12 17:15

1. 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属不属于列报经费支出

定义编辑
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属于支出要素的一项。

特点编辑
包括为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所有支出,如工资及福利费、公务活动费用、设备的修缮费等等;经费支出的来源主要是财政或上级部门的拨款,拨入经费之间有着某种对应关系;经费支出需要单独核算,并向财政或上级部门单独列报;经费支出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都有具体规定,行政单位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

分类编辑
按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按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核算方法编辑
为了总括地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设置“经费支出”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 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贷方登记支出收回或冲销数;平时该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年终转账后,该科目无余额。发生支出时的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年终转账时,借记“结余”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科目。经费支出采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按实际发生数计量。

管理要求编辑
按上级或财政部门核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以及预算所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用途使用经费。如果需要改变用途所规定的支出范围和用途使用经费。如果需要改变用途和范围,要按照规定程度上报上级部门,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按照定员、定额和开支标准办理经费支出。分清资金渠道,严格划分经常性和专项支出。

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属不属于列报经费支出

2.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具体的

是可再看下的。

3. 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手续费如何处理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入有价证券时,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有价证券”,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因此,购入时的手续费计入有价证券的实际成本。例如:
      某行政单位用经费结余资金购入国库券200张,每张面值100元,支付手续费40元,款项以转账方式付讫。会计分录为:
     借:有价证券    20040

       贷:银行存款     20040

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券的手续费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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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事业单位   2、行政单位    3、单位预算    4、定员    5、定额,6、公共组织支出      7、公共组织资产,8、财务报告     9、财务清算     10、公共组织财务监督。二、填空题:
1、 现行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统一实行:(   ),(    ),(    ),(    )。
2、现行行政单位实行的预算管理办法是:(    ),(    ),(    ),(  )。简称(    )。
3、定员定额是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具有(  )、(   )、(   )和(   )的特点。
4、定员定额是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的(  ),是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工作长期以来采用的一种(   )管理方法。
5、行政单位定员是国家根据(   )原则,按照行政单位的(   )和工作任务、所处区域面积大小、所辖人口多少而规定的(   )标准。事业单位定员可按(   )定员和(  )定员。
6、按定额性质可划分为:(   )和(    )。
7、定员的制定权限主要集中在(   )部门,而定额的制定权限可以分为(    )制定的定额、(   )制定的定额、(    )制定的定额 三种情况。8、预算定额一般由(   )制定,执行定额一般由(   )、(    )制定。
9、单位预算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和事业单位预算两部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均包括(   )和(   )两部分。因此,单位预算具有(   )、(   )和(   )的特点。10、单位预算正常运行的制度保证是(    )、(    )和(   )等法规中对单位预算的相关法制规定。
11、(    )是各级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12、单位预算编制的一般方法为(    )和(    ),13、单位预算编制的技术方法为(   )、(    )、(   )、(    )和(    )。14、行政单位收入预算包括(   )、(   )以及(   )。
15、事业单位收入预算由(   )和(   )两大部分组成。具体包括:(   )、(   )、(   )、(   )、(   )和(   )组成。16、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由(   )、(   )、(   )、(   )和(    )组成,17、行政单位支出预算包括(    )、(    )和(    )。
18、单位预算的编制一般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也称(   )编制程序。即: “一上”——(  );“一下”——(  );“二上”——(  );  “二下”——(   )。19、单位预算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   )、(   )和(   )。只有经审核批准后的单位预算,才能成为(   )计划。
20、从单位预算来看,预算调整的方法有(  )、(    )、(   ),21、行政单位的(   )和事业单位的(    )都属于财政预算拨款,22、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拨款,一律采用(   )的方式。
23、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的形式可分为(    )和(    )。24、我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实行(   )、(    )两级审批的管理制度,25、公用经费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公共事务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    )、(    )、(    )、(    )和其他费用。
26、人员经费管理具体包括:(    )、(   )、(   )、(    ),27、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   )、(   )、(   )、(   )、(   )等。28、助学金反映的是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   )、(   )、(   )、(   )、(   ),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29、事业单位资产可以分为(   )、(   )、(   )和(   )等;行政单位的资产可以分为(   )和(   )等。30、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各种现金及各种存款、(   )、(   )、(    )以及(   )等。31、固定资产主要包括(   )、(   )、(   )、(   )、(    )和其他固定资产等。32、无形资产主要包括(   )、(    )、(   )、(   )、(  )、(  )和其他财产权利等。33,对外投资包括(    )、(   )和其他投资。34、银行转账结算工具主要指票据,包括(   )、(   )、(   )和(   ),35、银行存款账户可分为:(    )、(   )、(   )和(   ),有外币的单位,应在有关的银行开立(   )业务。
36、银行转账结算方式主要有(   )、(   )、(   )。37、事业单位取得和转让无形资产必须以(   )、(    )为依据,38、事业单位取得或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   );二是(   )。
39、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单位只能购买国库券等由(    ),购买有价证券的资金来源,只能使用国家规定单位有权自行支配的(   ),不能使用(   )或(   )购买,40、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主要包括:(   )、(   )、(   )和其他资金。
41、与其它净资产相比,事业基金具有用途上的(   )、支出上的(   )、来源上的(   )等特点,42、专用基金的内容主要包括:(   )、(    )、(   )和其他基金,43、事业单位的结余主要包括(  )和(   )。
44、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   )、(  )和(   )等,45、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共部门一定时期(   )和(   )的总结性(   ),46、财务报告的要求是(   )、(   )、(   )、(    )、(    )。
47、财政部门收到经主管部门(    )汇总报来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后,首先要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和(   ),48、(   )是行政单位最基本、最重要的报表,应于每(  )、(   )、(   )报出,49、按照财务活动的过程财务分析的形式可划分为:(    )、(    )和(    )。50、财务监督的形式按监督的组织方式划分,可分为:(   )和(    )。

5.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要求

根据财政部1998年实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单位设置“现金”、“库存材料”、“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分别对资产进行核算。各项资产运用收付款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库存材料按实际耗用数列支。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当清点一次,如发生盘亏、盘盈,应当查明原因,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有价证券作为流动资产管理,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这是由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持续运作”前提和“收付实现制”原则,而且行政单位会计不提取固定资产的修购基金。固定资产每年必须盘点一次。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作为当期支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应当记入其他收入。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要求

6. 行政单位会计实务求解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是财政部于1998年2月6日颁布,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共十一章,适用于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三章 资产
  第四章 负债
  第五章 净资产
  第六章 收入
  第七章 支出
  第八章 会计科目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少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第四十三条 各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会计科目表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4 暂付款   105 库存材料   106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缴预算款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3 暂存款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303 结余   四、收入类   401 拨入经费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经费支出   502 拨出经费   505 结转自筹基建
  第四十四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比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 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 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 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人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 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 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拔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比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 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 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九章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 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 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 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未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 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 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
  收入支出总表接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的拨付。
  第五十八条 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编。
  第五十九条 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 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行政单位同时停止执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一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略)
  附件二 行政单位会计账薄(略)
  附件三 行政单位会计报表(略)

7. 行政单位取得的什么后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主要核算特点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l)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3)会计等式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 

(4)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办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没有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这些均与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 

  2.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按时间可划分为旬报、月报和年报(即决算);按编报单位可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单位会计报表;按内容划分,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静态表,反映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表(动态表,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余状况)、附表及说明书等。附表一般作为报表中某些科目的明细内容或未列入报表中的重要经济业务活动或基础材料;说明书是对报表中某些事项的补充及情况说明。 

  3.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如何分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拨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主管会计单位(简称“主管单位”),即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主管会计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有所属会计单位并向其所属会计单位转拨经费。 

  二级会计单位(简称“二级单位”),即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二级会计单位不直接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而是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有所属会计单位并向其所属会计单位转拨经费。 

  三级会计单位(也称“基层会计单位”)。即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不论是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还是与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只要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就是或者视同是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的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账单位”管理。 

  4. 行政单位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下列科目: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结余。 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12.行政事业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如何核算?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需支用财政专户资金时,应先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款项的用途和数量,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其中少数有特殊需要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定收支计划后,可按确定的比例或收支结余的数额定期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及“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在“应缴财政专户款”总账户下,按预算外资金收人类别设置明细账。 

(l)全额上缴。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人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2)按比例上缴。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人 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人 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结余上缴。行政单位取得预算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人 行政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人 事业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 借:事业收人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5.行政单位暂付款和留存款如何核算? 

(l)暂付款。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预付、应收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设备款、预付的材料款、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报销单位领用的备用金等。 暂付款的核算通过“暂付款”账户进行。各项暂付款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发生暂付款时: 借:暂付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 贷:暂付款 “暂付款”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2)暂存款。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包括临时性暂存款和应付款。临时性暂存款,例如,其他单位存入的押金、保证金、预收的劳务报酬,以及不明原因的盘点长款等。应付款,例如,赊欠其他单位的货款,以及欠付职工的工资等。各行政单位应加强对暂存款的管理,不得将应纳入单位收人管理的款项列人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暂存款的核算通过设置“暂存款”科目及“暂存款”账户进行。各项暂存款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收到暂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暂存款 冲转或结算退还时: 借:暂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暂存款”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行政单位取得的什么后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8. 根据现行政策,行政事业单位还可以购买有价证券吗?

没有文件规定说不可以.

法无禁令,就是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