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4-05-10 09:28

1. 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2. 婚后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婚后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是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一、继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离婚一定要分清财产吗
离婚并不是一定要分清财产的,如果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法律上也是允许离婚财产不分割的。如果只是暂时不想进行财产分割,也不会对将来想分割财产造成影响。当然,为避免日后双方对财产的争议。双方还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比较好。
离婚后,财产按照下列方式划分: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住房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4. 婚后公积金怎样不属于共同财产?

您好,婚后一方的公积金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公积金就可以属于个人财产了。
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婚后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积金在法律上也在共同财产之列,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共同处分。除此之外,法律也给予当事人一定的自由处分空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自主约定好婚内共同财产的归属,可以归共同所有、个人所有或部分共有、部分个人所有等等。
因此,您可以与对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好公积金等财产的归属,这样就可以使公积金不成为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您在订立协议上有任何疑惑,欢迎您向我们家与家律师咨询。家与家专注婚姻家事,为您提供专业的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65 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 1062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5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5. 婚后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就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住房公积金等都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司法解释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可以认定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后公积金能否进行分割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三、离婚公积金明细分割财产存在吗
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后住房公积金算共同财产吗

6. 婚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1、婚后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婚后住房公积金归各自所有。
2、离婚时,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如何认定个人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7. 婚后的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判断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住房公积金的取得是在婚前还是婚后。  1、婚前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住房公积金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8. 住房公积金属于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
 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
 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
 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
 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
 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
 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赋予的,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据此,
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可
以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
 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 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 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 将张某个人账户上住房公积金 转出一半,转入新开的李某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样既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解决了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