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与解散的区别

2024-05-18 03:48

1. 清算与解散的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缘由上的区别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般解散原因、强制解散原因、股东请求解散。一般解散原因是只要出现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强制解散原因是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3、程序顺序上区别
解散程序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
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一、企业自行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清算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般来说,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并非所有的公司解散都要进行清算。因公司合并或分立导;致公司解散的,就不应进行清算。因为公司合并或分立虽然导致公司的解散,但解散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新成立的公司承担,这与其他情况下解散后无人承担其权利义务有区别。
公司合并或分立导致公司解散的,只引起合并公司或分立公司相互间就资产、负债等达成协议的问题。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以及因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是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依法成立的,接管解散公司、负责解散公司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等事务的专门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其具体组成人员由股东会决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股东大会可以确定董事、股东等为清算人,组成清算组。
如果公司在上述解散原因出现后15日内不成立清算组的,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里所指的有关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股东、上级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公司的债权人依法提出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的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解散时,应对其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清算与解散的区别

2. 解散与清算的区别

法律分析:1、企业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2、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3. 注销清算与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破产主要是出现在一些资不抵债的情况,到时候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偿还的,而解散指的是还有一丝的希望。公司解散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为自愿解散,一为强制解散。解散的条件有: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注销清算与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

4. 完全解散清算是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非完全解散清算:又称“产权转让清算”,是指对因营业期满或其他原因,由合营一方将其所拥有的产权转让给另一方继续经营的解散企业所进行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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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是什么?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原因而消灭其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清算是指是指公司解散或者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终止消灭的程序。公司解散与公司清算的联系表现为:公司解散,只有经过清算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处置剩余财产,并注销登记才最终消灭其法律人格。公司解散仅仅是缩小了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
一、企业被吊销债务怎么办
公司债务按照公司清算程序来处理。《公司法》首先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解散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清算责任是股东在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后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且此项义务属于全体股东,与股东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无关。《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七条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强制解散相关案件处理的原则
(一)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后,注销登记终止以前,应当进行清算。负有清算义务的当事人称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经清算即将公司注销或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清算人的产生方式由法定清算人、章程确定清算人、选任清算人、选派清算人及法院指定清算人等。目前在我国公司法规定中,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有在公司解散后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义务,全体公司股东都是清算义务人,因此,人民法院应指定所有股东为清算组成员。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才是清算义务人,并非所有的公司股东都是公司清算主体。股份有限公司未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控股股东为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③。
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第196条的规定,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破产还债程序也属于公司特别清算程序范畴。
(二)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为原则
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无论何种性质的公司,其股东对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为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公司股份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同样,公司不因解散、清算而使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清算不是一种实体上的民事责任。公司依法定程序解散、清算、终止,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公司股东即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除非公司清算义务人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过错而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清算义务人承担其投资以外的民事责任时,应当以过错为前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法解释二》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是什么?

6.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联系:
1、清算的目的相同。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自行清算时清算组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3、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4、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公司破产清算会怎样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我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应按照具体的清算流程办理相关事项,具体的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债权申报。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3)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资产的清算方式是什么?
公司清算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情况,两种情况的清算进行程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一、破产清算按下列程序进行: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3.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4.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5.清偿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二、非破产清算:
1.出现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后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7. 注销清算与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

你好: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散和清算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华律网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综上所述,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以及两者的之间的关系,两者在清算的原因、程序以及清算组成员等多个方面都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情况下都是企业自己决定进行清算,而破产清算多半都是被动的进行清算,这两者清算里面所包含的法律问题比较多且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摘要】
注销清算与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提问】
你好: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区别是什么

一、解散和清算

1、解散清算,是公司因相应原因(公司法181条规定)导致解散,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2、破产清算,是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的相关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二、二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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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综上所述,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以及两者的之间的关系,两者在清算的原因、程序以及清算组成员等多个方面都不同,解散清算一般情况下都是企业自己决定进行清算,而破产清算多半都是被动的进行清算,这两者清算里面所包含的法律问题比较多且复杂。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有最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上的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回答】

注销清算与解散清算有什么区别

8. 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虽然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壮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纷纷倒闭、退市。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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