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参股投标人,是否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2024-05-04 03:57

1. 招标方参股投标人,是否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但一般情况下只要都是独立法人单位,建设管理部门不会深究,比如各地城投都有很多下属单位受其控股,但下属企业都能投他的标。城投也是企业。

招标方参股投标人,是否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有若干投标人,但这些投标人的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一家控股另一家的关系,又或者存在一家管理另一家的关系。
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公司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公司主要负责人。

扩展资料
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位负责人

3. A投标公司法人与另外一个有他股份的B公司能不能共同参与投标?

不可以共同参与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A投标公司法人与另外一个有他股份的B公司能不能共同参与投标?

4. 招标人是投标人的参股单位算不算存在利害关系或管理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投标人是招标人股东之一可以吗

关于招投标法的法律法规如下:
1、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

投标人是招标人股东之一可以吗

6. 同一个法人的两家公司,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属于联合体投标吗?

同一个法人的两家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如果参与一个标段的,就是属于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内会有要求的,所以要熟悉招标文件才行。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有若干投标人,但这些投标人的负责人为一人,或者存在一家控股另一家的关系,又或者存在一家管理另一家的关系。
主要负责人的具表现形式很多,根据习惯,凡是在公司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在法律上统称为公司主要负责人。

扩展资料
如何理解主要负责人的涵义,只能本单位的性质,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确定主要负责人。这个名词具体所指的对象会因所在的行业的差异有细微的区别,所以应该参照该领域的法律和行业不成文的规则或是本单位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
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什么意思

8. 三家投标公司为一控股人是否一起参加投标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三家投标公司为一控股人是否一起参加投标答:亲亲。可以。《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法解释表明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如果本案涉及的两家公司存在控股关系,那么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就存在很大的串标、围标风险【摘要】
三家投标公司为一控股人是否一起参加投标【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三家投标公司为一控股人是否一起参加投标答:亲亲。可以。《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法解释表明夫妻关系并不属于法规中的关联关系范畴,关键是看两家企业的资金、管理等实质内容。如果本案涉及的两家公司存在控股关系,那么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就存在很大的串标、围标风险【回答】
控股人为幕后,共有5家公司参加投标【提问】
亲亲 可以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