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渗水已过质保期,该有谁负责

2024-05-04 15:09

1. 房屋外墙渗水已过质保期,该有谁负责

业主自己负责。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扩展资料: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百度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房屋外墙渗水已过质保期,该有谁负责

2. 房屋外墙渗水已过质保期,该有谁负责

房屋外墙渗水已过质保期,该有谁负责?业主自己负责。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以上是关于房子保修期的相关规定,您了解了吗?

3. 房屋过了保修期,墙面发霉渗水,该由谁来负责

由业主自行承担。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超过5年,开发商便没有义务对房屋质量相关问题进行负责了。【摘要】
房屋过了保修期,墙面发霉渗水,该由谁来负责【提问】
由业主自行承担。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超过5年,开发商便没有义务对房屋质量相关问题进行负责了。【回答】

房屋过了保修期,墙面发霉渗水,该由谁来负责

4. 房屋过了质保期出现墙面漏水应该找谁

向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保修。
如果房屋使用已经超过保修期,但业主交纳了公共维修基金,房屋墙壁渗水应当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付,由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报修,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修缮。作为房屋产权人的业主,对房屋应当承担一部分维修管理责任,即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之外的维修管理责任。
1、已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可经法定程序申请动用大修基金维修。
2、未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或该部分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大修基金标准的,经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向全体业主筹集维修基金。
3、无物管、也无业委会,且未缴纳大修基金的小区,可以提请居委会组织全体业主筹备维修基金。

扩展资料: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公司直接或是业主一起向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然后由专门的工程人员会同物业和业主一起去现场查勘,进行认证是否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一旦符合规定,马上安排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或是业主代表三方查勘验收。
最后是维修费用的结算,由维修单位造维修费用表,经业主委员会盖章认可,考虑业主委员会不具备专业知识,基金管理中心还将审定价格最终决定费用的多少,然后再从相关业主的公共维修金的账号中扣钱。其中一般公共部位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管签字,单户则由业主监管签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

5.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业主自己负责。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6.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7.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业主自己负责。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不属于商品房保修范围内或超出保修期限的,开发商无保修义务。开发商可以找人帮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8. 房屋保修期过后,漏水了该谁负责?

1、过保修期的,如果属于公共区域可启动维修基金修理。房屋过了5年保修期后,房屋出现漏水现象属于楼体公共区域的,可申请启动维修基金。除了小区公共区域外,因房屋为私有财产,出现其他问题由业主自行承担。2、没有物业管理,维修要找产权单位。对于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房子出现问题要找产权单位或者找社区,由社区协调找到区房产主管部门,查到小区的产权单位,启动维修基金后,由产权单位维修房屋公共区域。如果产权单位找不到或者不存在,也要启动维修基金后找所在区的房产部门,房产部门找到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出现问题,只要在保修期内,还能找到施工单位继续维修。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一、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结构工程50年。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以上是关于问题的详细法律解释,请仔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