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2024-05-18 22:48

1. 财务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第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第三,同业拆借;
第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第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第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第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投资;
第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第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第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第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第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企业集团规模较大、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密切、且结算业务量较大的财务公司,需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的,应另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由此可见,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3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财务企业经营范围有哪些

2.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一、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代理记账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
1、代办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代办一般纳税人认证;
2、代办纳税申报事宜;
3、担任常年税务、会计顾问,提供会计、税务咨询服务;
4、代理建帐、记帐、设计企业财务制度,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
5、代办减税、退税、免税事项;
6、代办财产损失、投资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7、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8、培训财务人员税收、会计等专业知识;
9、协助企业进行改组、改造,设计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10、开展网上税收,财务咨询服务;
11、代理网上申报。

3.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亲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其业务经营范围是: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可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存款、贷款、投资、结算、担保、代理及贴现业务。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兼营集团内信托、融资租赁业务。③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集团公司或集团成员单位办理信托贷款、投资业务。④财务公司发生临时性资金困难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同业拆借,但拆入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扩大信贷规模。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摘要】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问】
亲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其业务经营范围是: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可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存款、贷款、投资、结算、担保、代理及贴现业务。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兼营集团内信托、融资租赁业务。③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集团公司或集团成员单位办理信托贷款、投资业务。④财务公司发生临时性资金困难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同业拆借,但拆入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扩大信贷规模。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回答】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回答】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4.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财务公司的 经营范围 有: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 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 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 ;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 财务公司营业范围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是财务公司允许经营业务的规定。根据1992年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发布的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建立财务公司的实施办法》 的规定。其业务经营范围是: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可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存款、贷款、投资、结算、担保、代理及贴现业务。
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兼营集团内信托、融资租赁业务。
③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集团公司或集团成员单位办理信托贷款、投资业务。
④财务公司发生临时性资金困难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同业拆借,但拆入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扩大信贷规模。
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公司营业范围

6.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1、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也是财务公司全部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贷款对象应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主要是股东单位,不对任何个人发放贷款。
2、投资业务:财务公司的投资业务是运用资金的一项重要业务。投资的目的和好处,主要是分散资金投放风险,提高安全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和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及其他所有者权益范围内的资金。投资业务一般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3、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是财务公司新开展的为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搞好服务的一项金融业务。票据贴现分为转贴现和再贴现两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财务会计除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之外,其余均在月末进行。
月末结现金,银行账,一定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每月月初根据银行对账单调银行账余额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注意分析未达款项。月初报税时注意时间,不要逾期报税。另外当月开出的发票当月入账。每月分析往来的账龄和金额,包括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7. 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

经银监会批准,中国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境外外汇借款。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在服务对象上,由于中国财务公司都是企业附属财务公司,因此中国财务公司一般都是以母公司、股东单位为服务重点。

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

8. 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业务经营范围是: ①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财务公司可办理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存款、贷款、投资、结算、担保、代理及贴现业务。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兼营集团内信托、融资租赁业务。③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集团公司或集团成员单位办理信托贷款、投资业务。④财务公司发生临时性资金困难时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同业拆借,但拆入资金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扩大信贷规模。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亦称“财务有限公司”。别称“注册接受存款公司”。多数是商业银行的附属机构。同称为“特许接受存款公司”的商业银行比较,它的存款额较低,存款期限也有一定的要求,资本额较少。英国经营耐用消费品的租赁或分期付款销售业务的信用机构。通常是对个人或家庭提供分期付款的消费信贷,或对出售耐用消费品的商店融资。由商店将与顾客签订的分期付款合同转让给财务公司,或由财务公司垫付商店向制造商购货的进货款,商店售出商品后归还欠款。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为企业集团发展配套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实质上是大型企业集团附属的金融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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