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是什么?

2024-05-18 01:18

1. 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是什么?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防暑降温费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需要注意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是什么?

2. 2022年防暑降温费标准

一、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年:每个月发放多少钱?      2022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在一两百元一个月左右,但不同省份发放标准也不一样。而且室外作业高温补贴标准要高于室内,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通事业单位都会发。而私人企业针对不是室外高温从业者都不会发放高温津贴的,但我的朋友在失业单位上班,每年夏天就会发高温补贴,还是比较羡慕的,至少也有个好几百。下面带来2022年部分地区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如下:      1.广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2.天津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元。      3.北京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C(含33°C)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4.陕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2022年陕西职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执行标准和去年一致。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5.山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6月13日,从山西省人社厅传来消息,今年6月至8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享受每人每月240元高温津贴,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单位将受到罚款。      6.山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发〔2021〕64号)规定,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7.安徽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但这是最低标准。此外,还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8.广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此外,全国总工会近日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志愿者等防疫一线人员中暑。      二、2022防暑降温费是哪几个月?      2022防暑降温费不同地区发放月份不一样,但一般从6月开始到9月这四个月都是会发的,具体以当地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3. 防暑费标准2022

      一、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年:每个月发放多少钱?      2022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在一两百元一个月左右,但不同省份发放标准也不一样。而且室外作业高温补贴标准要高于室内,也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通事业单位都会发。而私人企业针对不是室外高温从业者都不会发放高温津贴的,但小编的朋友在失业单位上班,每年夏天就会发高温补贴,还是比较羡慕的,至少也有个好几百。下面带来2022年部分地区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如下:      1.广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广东高温津贴标准是300元/月,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2.天津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每天35元。      3.北京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按照相关规定将继续在6-8月份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C(含33°C)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4.陕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2022年陕西职工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执行标准和去年一致。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5.山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6月13日,从山西省人社厅传来消息,今年6月至8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可享受每人每月240元高温津贴,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单位将受到罚款。      6.山东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鲁人社发〔2021〕64号)规定,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7.安徽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安徽省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但这是最低标准。此外,还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8.广西防暑降温2022年标准:      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50元至30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1.5元至13.8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此外,全国总工会近日也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重点关注医护人员、社区防疫志愿者等防疫一线人员中暑。      二、2022防暑降温费是哪几个月?      2022防暑降温费不同地区发放月份不一样,但一般从6月开始到9月这四个月都是会发的,具体以当地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防暑费标准2022

4. 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
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
防暑降温费不是福利,而是工资中的一部分。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蓄意规避政策不发高温津贴,或者用绿豆汤、凉茶、冰棍等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征收比例则归入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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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暑降温费的标准

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010年标准第一条 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各省市对防暑降温费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第三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员工出勤情况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并确保清单准确无误。第四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审核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并进行发放。第五条 员工转场或离职,其防暑降温费需由工资结算部门进行结清。第六条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在开具员工转场工资介绍单时,应将其防暑降温费发放信息注明。第七条 工会和纪监审计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第八条 区域划分按照各省市地域划分为4类区域。1类(共16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2类(共10省市):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江西省、贵州省。3类(共4省市):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4类(共1省市):海南省。第九条 防暑降温期划分1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3个月(6月—8月);2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4个月(6月—9月);3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5个月(6月—10月);4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7个月(4月—10月)。第十条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现场(包括车间)施工生产人员、现场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现场协调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等,每人每月2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第十一条 防暑降温费发放条件:在岗人员按照考勤结果进行防暑降温费发放,不足半月(不含半月)的按半月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全月发放。凡待岗、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休假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第十二条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原则上各单位每月统计发放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发放时间。第十三条 各单位除发放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免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虚报冒领防暑降温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修订,并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各单位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发〔2010〕94号

防暑降温费的标准

6. 防暑降温费标准

法律分析:现场(包括车间)施工生产人员、现场质量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安全监督人员、现场协调人员及现场技术人员等,每人每月2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150元。第十一条 防暑降温费发放条件:在岗人员按照考勤结果进行防暑降温费发放,不足半月(不含半月)的按半月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全月发放。凡待岗、年休假、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休假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7. 福建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法律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总工会《2021年福建防暑降温费标准》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福建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8. 降温费发放标准2022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9月,为期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此外,南昌市政府要求户外作业的,尤其是户外建筑施工在最高气温达到40度以上要停工,在37度以上午间室外施工暂配闭停,而且要为一线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充足的茶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
1、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2、用人单位选择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计发高温津贴的,全年当中凡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培凳裂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其中,非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按照规定,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按照《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
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常进入3种误区。
第一种情况是,用绿豆汤等实物冲抵高温津贴。
比如,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冰糖、绿豆汤等防暑降温物品,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即每人每月300元,看起来超过240元标准了。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按照规定,企业应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等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二种情况是,认为职工少数时间在高温下工作,故不发高温津贴。
比如,企业巡检工,大多时候在空调房里工作,只有少数时候才到高温环境中巡检。企业因此认为,公司巡检工不享受高温津贴。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明确,企业的这种做法也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企业应从源头上降低或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企业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企业不能完全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的(不含33℃),就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第三种情况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粗凳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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