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2024-05-19 02:41

1.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13   号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四章   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2.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 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四章 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3.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 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四章 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4. 佛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3 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第四章 撤销登记与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第十七条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决定书。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决定书。

5. 佛山的公司注销了的营业执照名字还可以注册吗

佛山的公司注销了的营业执照名字还可以注册吗可以的,但需要满足这个条件:公司名字注销后至最少1年,最多3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因此根据你提出的情况该企业名称被注销未满三年,不予核准使用(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佛山的公司注销了的营业执照名字还可以注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