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前提是

2024-05-17 19:34

1.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前提是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前提:
  1.在会员 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2.与会员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成为该会员经纪业务的客户

按照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前提是

2. 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的各章重点和各章节习题。

  《证券交易》目的与要求
  本部分内容包括证券交易的定义、原则、要素;交易机制、交易程序特别交易事项;证券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和债券回购交易的基本知识和管理要求;证券登记、清算、交收的概念和运用等。
  通过本部分的学习,要求熟练掌握证券交易的程序、交易规则、经纪、自营、客户资产管理、融资融券和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特点与管理要求。掌握证券登记的种类和基本内容,清算与交收的基本原则、流程和结算风险及防范。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掌握证券交易的定义、特征和原则;熟悉证券交易的种类;熟悉证券交易的方式;熟悉证券投资者的种类;掌握证券公司设立的条件和可以开展的业务;熟悉证券交易场所的含义;掌握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
  熟悉证券交易机制的种类、目标。
  掌握证券交易所会员的资格、权利和义务;熟悉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日常管理;熟悉对证券交易所会员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席位、交易单元的含义、种类和管理办法。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熟悉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熟悉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概念;掌握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
  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熟悉证券委托的形式;掌握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掌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熟悉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
  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
  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第三章 特别交易事项及其监管
  掌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回转交易制度;熟悉股票交易特别处理规定;熟悉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掌握开盘价、收盘价的产生方式;熟悉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的规则;掌握证券除权(息)的处理办法和除权(息)价的计算方法;熟悉证券交易异常情况的处理规定;熟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交易规定。
  熟悉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发布及管理规则;掌握证券交易所关于交易行为监督的规定;熟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证券经纪业务
  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掌握证券经纪关系的确立过程;熟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掌握开立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的要求;掌握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主要内容;熟悉证券交易委托人和证券经纪商的概念、权利和义务。
  熟悉证券经纪业务运营管理的一般要求;熟悉经纪业务主要环节的操作规范;熟悉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的重点内容;熟悉经纪业务中的禁止行为;
  熟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的主要内容和实务;熟悉证券经纪业务营销监管的基本要求;
  熟悉经纪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和要求;熟悉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种类;熟悉经纪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熟悉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五章 经纪业务相关实务
  掌握股票网上发行的含义、类型;掌握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基本规定和操作流程。
  掌握分红派息的操作流程;掌握配股缴款的操作流程;熟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操作规定。
  熟悉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权证业务的有关规定;熟悉可转换债券转股的操作流程。
  掌握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含义和业务范围;熟悉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资格条件;掌握代办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则;熟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一般内容。
  熟悉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的含义;熟悉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条件与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
  第六章 证券自营业务
  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的含义、特点;掌握证券自营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禁止行为的内容;熟悉证券自营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资产管理业务
  掌握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熟悉证券公司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条件;熟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熟悉客户资产托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熟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熟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熟悉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基本事项和主要内容;熟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熟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的基本规范;熟悉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与批准程序;熟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基本内容;熟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基本事项和主要内容。
  熟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证券公司与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熟悉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措施和资产管理业务违反有关法规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熟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管理的基本要求。
  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掌握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客户征信调查、客户的选择标准;熟悉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与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熟悉客户开户的基本要求及授信额度的确定和授信方式。
  掌握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规则;掌握标的证券的范围;熟悉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计算、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及计算、客户担保物的监控;熟悉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权益的处理;融资融券业务信息披露与报告。
  熟悉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种类及其控制;熟悉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 债券回购交易
  掌握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掌握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熟悉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
  熟悉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熟悉银行间市场买断式回购有关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及监管与处罚措施;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交易基本规则及风险控制。
  掌握我国债券回购交易的清算与交收。
  第十章 证券交易的结算
  熟悉证券登记的概念、种类及其主要内容。
  掌握清算、交收的概念;熟悉清算和交收的联系与区别;掌握清算与交收的原则;
  掌握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掌握证券交易结算流程及各主要环节的基本内容。
  熟悉证券交易结算风险的种类及其防范措施。

3. 证券交易应当在证券商营业部内进行

错!!!
《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根据上述两条规定,除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外,部分证券可通过过无权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证券交易应当在证券商营业部内进行

4.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是通过委托什么来进行的

一般来说,委托交易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开立证券交易账户 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即指愿意参与证券买卖的人在证券商处开立委托买卖的账户,这是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的前提条件。凡申请开户者,必须填写证券买卖合同,交证券公司审核无误后,发给投资者(客户)同意书,并予以编列账号,发给委托人开户账卡。 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开立账户,一般有几种形式:(1)现金账户;(2)联合账户;(3)授权账户等。 2.发出委托 委托是投资者向证券商发出的表明其以某种价格买人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证券的请求。开户以后,投资者就可以向证券商发出委托。根据证券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发出委托的方式主要有:(1)书面委托,包括电报委托、信函委托等;(2)电话委托;(3)其他委托方式,如口头委托、电脑终端委托等。 3.确定委托种类 从证券交易一般理论来看,委托的种类有多种,从交易数量大小来看,委托可分为整份委托和零数委托;从交易方式来看,委托可分为购买委托和出售委托;从委托是否附有限制条件来看,委托可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从委托有效期长短来看,委托可分为当日委托、一周期委托、一月期委托和开口式委托。其他还有特殊性委托,如限价补进委托,停止损失委托,立即撤销委托,特殊指示委托,梯级委托,现金交易委托等。

5. 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的各章重点和各章节习题。

第一章金融市场体系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的功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特点和分类;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英、美、香港为代表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监管特征第二章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结构与意义;场内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场外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与特点第三章证券市场主体考分权重:25分重要考点举例: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
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职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第四章股票考分权重:20分重要考点举例: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股利政策、股份变动等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
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概念及组成部分;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概念与联系;货币的时间价值、复利、现值、贴现的概念第五章债券考分权重:15分重要考点举例: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国际债券的定义、特征和分类;
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债券报价的主要方式;影响债券价值的基本因素;零息债券、附息债券、累息债券的估值定价;
第六章证券投资基金考分权重:15分重要考点举例: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概念与区别;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交易所交易基金与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保本基金、QDII基金、分级基金、基金中基金以及伞形基金的概念;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不同类型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对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规范第七章金融衍生工具考分权重:10分重要考点举例: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衍生工具的分类;股权类、货币类、利率类以及信用类衍生工具的概念及其分类;
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的定义、基本特征和区别;金融期货的种类与基本功能;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概念、特征、发行基本条件;
第八章金融风险管理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风险的构成要素;金融风险的分类;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方法;风险管理VaR分析法的原理与应用

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的各章重点和各章节习题。

6. 参与证券交易的主体有哪些?注意:我说的是交易主体。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1.证券交易既然是交易,那主体就是供给双方,也就是发行人和投资者
2.发行人可分为政府、股份公司、金融机构和企业。而投资者分为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你有所启发
                                                                                                                                  ——乐帮猪

7.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有以下职权:(一)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三)审议和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审议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财务预算、决算报告;(五)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报证监会批准。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1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一)理事人数不足本办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二)占会员总数1/3以上的会员请求;(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会员大会结束后10日内,证券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及有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第二十条 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每届任期3年。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制定、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三)审定总经理提出的工作计划;(四)审定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审定对会员的接纳;(六)审定对会员的处分;(七)根据需要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八)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一条 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由7至13人组成,其中非会员理事人数不少于理事会成员总数的1/3,不超过理事会成员总数的1/2。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证监会委派。理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理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理事会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备案。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由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应当是理事会成员。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履行职责。理事长担任会员大会期间的会议主席。理事长不得兼任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第二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至3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证监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由国家公务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3年。总经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总经理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为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责。第二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中层干部的任免报证监会备案,财务、人事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证监会批准。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监察委员会主席由理事长兼任。监察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监察证券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情况;(二)监察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情况;(三)监察证券交易所的财务情况;(四)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七条 根据需要,理事会可以下设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章程中作出具体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经费应当纳入证券交易所的预算。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一)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二)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经营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三)因违法行为被撤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法定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消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四)担任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五)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或者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之日起未逾5年;(六)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5年;(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聘任有不正当情况,或者前述人员在任期内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的行为,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其所担任的职务时,证监会有权解除有关人员的职务,并任命新的人选。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8. 以下哪一种是证券交易所采取的组织方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依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