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是什么,今年的税率是什么,是按什么缴纳的?

2024-05-06 01:39

1.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是什么,今年的税率是什么,是按什么缴纳的?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三、征收程序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8年年审时间8月31日截止(自2019年开始,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均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是什么,今年的税率是什么,是按什么缴纳的?

2.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北怎么缴纳

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北缴纳
一、征缴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的,均应按年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由县及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我市的中央、省属和外省市用人单位,全部由市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征缴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计算。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三、审核确认
(一)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2016年6月30  日前,提供以下资料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县属单位到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查确认):
1. 本单位上一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表1)和《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表2);
2. 在岗残疾职工残疾证原件或1-8级伤残军人证及身份证原件;
3. 与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
4.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1月份、12月份工资表;
5. 在岗残疾职工或伤残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二)6月30日前,市、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提供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地方税务机关。
四、征收管理
(一)2016年征收期限为7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征缴渠道和时限,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逾期未报送审核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用人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并依法全额征收保障金。
(二)地方税务机关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保障金总额5‰的滞纳金。
五、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按征收管理渠道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遭受严重灾害造成的相关证明以及上一年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地方税务机关对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3.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口径为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扣缴;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缴。
征收对象为行政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扩展资料: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就业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上年度含工资发放单的原始记账凭证(含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凭证)、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向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拨款关系的用人单位,向与财政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税么

不是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本回答由经济金融分类达

5.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计算口径为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由财政扣缴;企业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缴。
征收对象为行政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扩展资料:
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河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就业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上年度含工资发放单的原始记账凭证(含残疾职工支付工资凭证)、所报残疾职工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资料,向属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
与财政部门有直接拨款关系的用人单位,向与财政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6. 河北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和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
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
(300×1.5%-2)×12000×50%=15000元。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不是一种税

残疾人保障金和社保不是一回事,你也不需要作假保险帐,只要拿着残疾人证到地税局填张表,登记有个残疾人,就可以减免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计算方法: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算是一种税么?

8. 2016石家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怎么缴纳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附注:
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
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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