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发工资扣公积金吗

2024-05-17 13:18

1. 应发工资扣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按照缴费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最低不得低于5%。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举例而言,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000元/月,缴存比例为10%,则个人每月在工资中扣除400元缴纳住房公积金,(税前)单位按照10%比例缴纳400元,以上800元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代行管理。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应发工资扣公积金吗

2. 公积金是从应发工资里面扣的吗

公积金是从应发工资里面扣的吗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可以申请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每月缴纳比例为5%-12%。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纳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也不得高于12%。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另外,住房公积金与本人上年平均工资相关,与工龄、本单位工作年数等都无关。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应发工资要扣完公积金吗

1、工资是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2、社保费及公积金是指
职工依法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职工应当依据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参保缴纳,由单位在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工资的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可见,用人单位应该发放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按月发放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实际发放的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扣除应该由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之后实际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收入。应发工资总是大于实发工资。
既然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其他费用,那么实发工资当然包括社保费、公积金。

应发工资要扣完公积金吗

4. 应发工资包括被扣除的保险费公积金等等吗?

包括。
1、工资是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2、社保费及公积金是指
     职工依法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职工应当依据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参保缴纳,由单位在职工工资里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工资的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可见,用人单位应该发放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按月发放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实际发放的工资,则是指用人单位在扣除应该由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之后实际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收入。应发工资总是大于实发工资。
     既然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社保费-公积金-个税-其他费用,那么实发工资当然包括社保费、公积金。

5. 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

一、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1、应发工资不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应发工资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不包含这部分。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二、实习期扣五险一金吗实习期要扣五险一金。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内容规定,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用人单位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实习期。实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实习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实习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

6. 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

应发工资不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应发工资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不包含这部分。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的办理:1、社保、公积金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2、增减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公积金账户为两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在两个账户中都必须进行;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4、五险一金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7. 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

法律分析: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的金额,应发工资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实发工资不包含这部分。
“五险一金”属于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五险一金”之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通常指全日制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最低小时工资不能低于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应发工资是扣除了五险一金的吗?

8. 住房公积金是从工资里扣除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分为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个人部分是在个人工资里面扣除,这部分金额免交个人所得税。单位部分是单位缴交,一般各占50%。个人扣除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个人全年平均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