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2024-05-19 02:14

1.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既然是按销售处理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2.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抵扣。这种不属于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娱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是完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说视同销售的货物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4.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嘛

法律分析:视同销售可以抵扣。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抵扣。这种不属于非正常损失、集体福利、娱乐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是完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法上并没有规定说视同销售的货物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6.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法律分析: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范围是不同的。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销售是指以出售、租赁或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产品的行为,包括为促进该行为进行的有关辅助活动,例如广告、促销、展览、服务等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7.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视同销售是将本环节自产或外购的货物向下一环节移送,但又不属于正常销售的情况(无价款结算);视同销售按销售业务处理,计算的是销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是从上一环节购入的货物,购入时已支付或负担了增值税,在本环节直接进入最终消费,不是销售问题,不计算销项税,因而进项税不得抵扣。
     二.视同销售业务在计算销项税额时,计税销售额按同类货物对外售价确定,无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在冲减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可以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无法确定原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现在的成本乘以税率转出。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8. 视同销售和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区别

你好,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下面是我上课时的总结:
      有两个标准,一是该行为是否增值,二是该行为对内还是对外: 
1)如果经济行为导致增值,则属于视同销售。例如,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无论对内的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还是对外的分配、捐赠、投资行为,都属于视同销售,应当计算销项税。 
    2) 如果经济行为没有发生增值,则进一步分析该行为是对内行为,还是对外行为。如果是对企业内部的,那么就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是对企业外部的,则属于视同销售。购进的材料没有发生增值,那么将其用于消费、职工福利、非应税等针对企业内部方面,则属于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形;如果将购进的材料,用于针对企业外部的分配、捐赠、投资等方面,则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需要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