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公布320个文化旅游投融资项目,总投资6194亿元

2024-05-06 13:48

1. 文旅部公布320个文化旅游投融资项目,总投资6194亿元

据文化和旅游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7家单位联合公布了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遴选结果,旨在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拓宽融资渠道、激发投资活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遴选结果包括320个项目,总投资6194.1亿元,拟融资2325.4亿元。
消息指出,为持续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大文化和旅游企业融资帮扶力度,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6家金融机构联合开展了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遴选工作。按照“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定位,本次项目遴选采取政银合作模式,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借助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专业能力,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促进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合作金融机构全程参与项目征集及评审,并为入选项目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
另据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央企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旗下文化和旅游新闻资讯平台“文旅中国”消息,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遴选共收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409份项目申报材料。经合规性审核、联合评审、项目复核等系列程序,最终遴选出320个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项目总投资6194.1亿元,拟融资2325.4亿元。
文化和旅游部指出,经项目征集、合规性审核、联合评审、项目复核等系列程序,最终遴选出的320个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总体质量较高,对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和促进作用。目前,部分项目已经落地实施,并获得相应的授信支持。
320个项目中,国家文化公园相关项目32个,总投资943.8亿元;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类项目66个,总投资1418亿元;产业提质升级类项目98个,总投资2293.5亿元;产业扶贫类项目124个,总投资1538.7亿元。此外,遴选出的320个项目中,PPP项目20个,总投资额354.1亿元。
据了解,这320个入选项目的投资规模体量主要集中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从地域分布上看,东、中、西部项目体量的分布比例也大致相似。
目前,部分项目已经落地实施,并获得相应的授信支持。据悉,本次遴选的项目将纳入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作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金融机构开展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的参考。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还将建立入选项目跟踪指导、对口联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为项目建设提供嵌入式、全流程服务,通过促进项目规范实施,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入选项目中,产业扶贫类项目占比最高,约占入选项目总数的39%。文旅中国指出,此类项目的落地实施,一方面直接拉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能促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将利用旅游扶贫贷款等予以大力支持。
在国家文化公园相关的32个项目中,长城、大运河、长征沿线项目主题明确、内涵清晰。
另一方面,入选项目涉及的行业广泛,产品服务形态多样,乡村游、自驾游、生态游、康养游、研学游等个性化、定制化项目占比近50%。此外,在入选项目中,近30%的项目包含人工智能、VR、全息影像等高科技手段内容,以科技手段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体验;或以高科技文化产业园区为主体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

文旅部公布320个文化旅游投融资项目,总投资6194亿元

2. 4亿专项资金扶持文旅企业

3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通报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目前,全省已14天无本土新增确诊病例,19天无省外输入确诊病例。
    发布会重点介绍我省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汪一洋介绍,我省在三方面出台12条措施重点发力,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其中,调剂安排4亿元专项用于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生产经营困难。此外,将推出“广东人游广东”“全域旅游在行动”两项旅游振兴重点活动,同时鼓励各地市开展“省内联游”,并给予资金扶持。
    4879万元扶持资金将惠及1325家影院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电影局局长白洁介绍,我省电影行业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为推动广东电影业振兴,省电影局出台了多项政策帮助受困企业。
    “我们正在研究,向全省符合条件的电影院,返还部分2019年度国家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对2020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减免,以缓解全省电影企业面临的困境。”白洁表示。
    2月25日,广东根据中央电影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和省级电影专项资金收缴的情况,提出在疫情期间,对其用途的分配方案。“这在全国我们做得最早,中央和省级电影专资扶持受疫情影响影院资金分配方案,此前已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在省财政厅正在履行拨付程序。”她说。
    “按照这个方案,各影院按去年电影票房的收入比例进行分配。影院最多可获扶持资金31万元,最低可获扶持1万元,总共扶持1325家影院,扶持资金将达到4879万元。”她说。
    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文化系统积极作为,创作了一批反映疫情防控的文艺作品。广东文艺界在全国第一个发出倡议,全省作家、艺术家、新闻工作者等积极行动起来,创作了一大批致敬抗疫英雄、讴歌平凡善举的精品佳作,为抗疫战斗注入正能量。其中策划的“艺心战‘疫’”专栏,已在全省推出主题作品3万多件,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为支持全省出版发行行业发展,多项措施也相继开展。截至3月15日,全省共发行中小学教材1.44亿册,除了规定教学的参考资料外,教材到校率达100%,确保线上教育顺利开展。
    三方面发力促文化旅游体育业发展
    “春节是文化旅游体育业务的黄金时期,广东作为受疫情冲击较大的省份之一,面临的压力较大。”汪一洋表示,据初步测算,今年春节假期前7天,全省接待游客1320.7万人次,同比下降79.4%;旅游总收入48.4亿元,同比下降90.2%。
    当前,全省旅行社受疫情影响团队的延转退工作正有序开展。以广之旅为例,截至3月19日,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的订单数,占总订单量的98%。省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广之旅总裁朱少东介绍,截至3月31日,广之旅受疫情影响的游客超过6万人。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国家层面和我省已出台一系列如企业有关税费减免、经营减负、加大金融财政支持等方面的帮扶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合理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相关专项经费使用方向和范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困难、加快恢复发展。
    同时,根据不同的行业情况,广东还将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其中,在帮扶旅行社方面,向旅行社暂退部分服务质量保证金。我省旅行社应退10.3亿元,目前已为1918家旅行社退还质保金6.45亿元,下一步将加快退还进度。
    汪一洋表示,近期文化旅游业受疫情影响是短时期、阶段性的,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文化旅游业复苏在望。目前,广东已出台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三个方面采取12条措施重点发力。
    首先,在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经营减负方面发力,提出加大财政、金融、社保、税费支持和场馆、园区租金减免力度等措施。“我们要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文旅体民营承租企业免收2020年第一个月租金,第二、第三个月减半收取。对疫情期间向园区内企业减免租金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汪一洋说。
    其次,在扩大市场消费、丰富产品供给、文旅体惠民方面发力,提出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创新消费新业态,加大惠民力度,推动开展文旅体系列重大活动等措施。
    再次,在分类指导、硬件建设、加强保障方面发力,提出落实精准防控措施、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加大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用地用林用海保障等措施。
    发布湖北来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指引
    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纪乐勤通报了我省疫情情况。截至3月20日12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9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5例,累计出院1323例,累计死亡8例。20日0至12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分别为广州2例,从菲律宾和英国输入;深圳1例,从菲律宾输入。新增出院1例,现有在院病例64例,其中境外输入44例。
    为做好湖北来粤交通运输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已印发《湖北来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指引》。其中明确,湖北来粤的交通运输工作人员应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粤康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要做好消毒防护措施,严格按照运行方案中的线路运行,尽量避免在高风险等级的区县停靠。
    在粤期间,相关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外出或串门,不得在集中管理场所组织或参加聚餐、聚会等人员集聚性活动。运送车辆应在每次出发、上客、装货前,到达目的地、下客、卸货后进行清洁消毒。
    为省内家庭免费提供半年4K/8K节目
    受疫情影响,我省广播电视全行业也遭遇较大冲击。省广播电视局局长刘小毅介绍,主要体现在广告经营、媒体服务、影视剧拍摄制作、文化产业运营、非新闻类节目生产等方面遇到困难、造成较大的损失。网络视听行业也面临业务受阻、成本增加、资金链紧张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经营收入普遍减少了约35%,电视广告投放量减少达45%左右。
    “为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广播电视局正采取积极措施。”刘小毅指出,我省将继续加大优质节目供给,在前阶段提供85部广播电视节目供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免费播出的基础上,省级广播电视企业、IPTV运营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为省内家庭免费提供为期半年的4K/8K高清晰度的电影、赛事、娱乐等节目。
    下一步,我省将加大对精品节目的扶持补助力度,加大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抗疫期间感人事迹等题材影视作品、公益广告的扶持力度,加大4K/8K节目制作资金扶持,增加高质量4K/8K电视节目内容供给,鼓励精品节目的创作生产。

3. 文旅项目政府扶持政策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补贴: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文旅项目政府扶持政策

4. 文旅项目政府扶持政策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
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
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
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
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补贴:
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
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
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措施
(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 文旅项目政府扶持政策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文旅产业进行以下补贴:1、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不含商业住宅类房地产项目投资),在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按照其自持物业部分所形成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升规入统”,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履行填报义务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建设冰雪主题乐园、冰雪小镇等特色冰雪度假区,年接待游客50万人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4、对新引进(新设立)开发户外休闲、自然游憩、田园观光、农耕体验、康养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依托北药、矿泉、中医药等特色资源,投资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产业,首次获评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6、支持新引进(新设立)文化旅游企业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新经济业态,以及全息互动投影、无人机表演、夜间光影秀等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明确的补贴1、根据 2021年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诚信经营等指标,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纾困补助,第1—10名补助100万元,第11—30名补助80万元,第31—50名补助50万元,第51—70名补助30万元第71—100名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保障2、根据2021年累计接待游客数量、从业人员数、纳税金额等指标,对全省旅游演艺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按排名位序分别给予前20位的旅游演艺企业纾困补助,第1—5名补助100万元,第6—10名补助50万元,第11—20名补助30万元。3、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补贴:1、对2020-2021年雪季运营的旅游滑雪场,按营业收入金额给予补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万元;营业收入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营业收入200万元(含)至500万元之间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2、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含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不包括开放式城市不收费公园类型景区)给予定额补助。其中,对5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60万元,4A级景区一次性补助40万元。3、对2020-2021年雪季开始至2021年1月21日运营的4A级及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给予补助。其中,对5A级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4A级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4、对全省规模较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按照缴纳社会保险在职职工人数规模给予补助。其中,对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职工人数30-4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职工人数10-29人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对2020年评定为5A级和4A级的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对2020年评定为吉林省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场主体扶持政策措施(一)世界500强文化旅游企业、“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以及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收入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文旅项目政府扶持政策

6. 国家发改委下达57亿元文旅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

记者27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下达《“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共安排57亿元,支持485个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至此,“十三五”时期已累计安排文化旅游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278亿元,包括文化项目共61亿元,遗产项目共97亿元,旅游项目共120亿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疫情虽然给文化旅游行业带来了一个“休克期”,但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积极投入,推动项目抓紧开工建设,对于提振行业信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满足疫情结束后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活动的集中需求、充分释放文化旅游业在拉动经济复苏方面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等,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持按月调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年度建设内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