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改说白了什么意思?

2024-04-29 19:42

1. 农村股改说白了什么意思?

富阳市农办负责人就“股改”答记者问
 
记者:什么是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答: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将村级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量化范围不包括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也不包括村委大楼、村内道路等公益性资产。股权证书仅作为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宅基地等分配依据。
 
记者:股份制改革的基准日2014年11月30日有何意义?
答: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是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人口股”的截止时间(一些特殊群体“人口股”的享受,不受基准日户籍是否在册影响)。比如,2014年11月30日24时前死亡的人员就不能享受“人口股”,2014年11月30日24时后新出生的人口不能享受股权。同时,基准日也是股份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量化的截止时间。
 
记者:我市村级股份制改革设置哪几种股权?
答:我市的股权设置分为“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以“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
“人口股”也称“人口福利股”,原则上以全市统一界定实施之日即2014年11月30日24时止实际在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富政函【2014】138号)文件中,明确列举了12类全额享受对象、2类酌情享受对象,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是否享受人口股根据实际情况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该上述12+2类人群2014年11月30日24时原则上户籍应在本村。
我市“农龄股”原则上以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2014年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的实际年限,但是无社员资格的外来挂靠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享受农龄股。
 
记者:现在很多市民忙着到住建、公安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请问办理这项手续跟股份制改革有何关系?
答:股份制改革中的股权的享受虽然与户籍有着密切关系,但不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股权的唯一依据。迁移人员即使落户到农村,也并不一定能够享受当地村集体经济分配权、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享有股份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并经村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部分户籍不在册的特殊人员,符合相关政策的,经社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也可列为股改“人口股”享受对象。另外,“农转非”人员农业户口期间的农龄计算不受2014年11月30日时户籍所在地影响,其农龄计算如上所述,与其从1981年开始到2014年为止,其在村的实际年限为准。希望广大市民理性对待这次户口迁移和股份制改革中股权享受的问题。
 
记者:当前很多市民反映,办理户口迁移时间紧,无法在股改基准日前完成办理手续怎么办?
答:针对目前办理户口迁移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在股改基准日之前难以完成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在公安等部门集中办理期间内办理,其户口迁移手续视同股改基准日之前完成办理。
(信息来源:富阳日报)

农村股改说白了什么意思?

2.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形式多样化。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臵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形式多样化。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臵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4. 农村股权改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十六条 第二款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5.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形式多样化。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_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6. 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形式多样化。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_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什么是股改

股改即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什么是股改

8. 什么叫股改?为什么要股改?

股改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 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
改革作用
股改之前的证券市场,流通股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升,但在某些控股股东眼里,依然是唐僧肉,很少考虑到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只有在再融资的时候才会想起照顾一下流通股东的利益,与流通股东进行沟通。
但在股改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提升了流通股东在进行对价谈判中的地位,终于有了流通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在股改过程中确立了流通权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流通层次上,流通股东的权利优于非流通股东,因此非流通股东要想获得流通权,必须要支付对价,必须经过流通股东的同意。所以,才有了铺天盖地的投资者关系报道与评论,才有了流通股东投票权的价值,由此使得流通股东在精神上无疑获得前所未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