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处理

2024-05-19 11:01

1.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处理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由公司持有并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但公司不能通过交易或非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证券。股东权利处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股东权利,由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将公司专用证券账户中生成的相应权利划转至客户账户,其中需要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由投资者自行行使。由于客户相关股东权利划转而导致标的股票履约保障比例大幅下降,公司将及时警示风险,提醒客户及早采取履约保障措施。待购回期间如公司专用证券账户被冻结,影响股东权利的划转。则相关股东权利留存在公司专用证券账户,由公司和投资者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投票权处理:待购回期间,公司不能主动行使标的证券表决权,若客户要求证券公司行使表决权,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约定方式处理。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处理

2. 回购协议中所买卖的证券主要有哪些?

实行回购协议是指证券出售者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者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照约定价格购回所卖出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由此形成的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就是回购协议市场。
本质上,实行回购协议就是以证券为质押品的短期借贷行为。
证券出售者实际上是以证券作为质押品出售给证券购买者,从而获得一笔短期借贷资金,在约定期限后,以原来的资金再加一定利息购回该证券。
回购协议中所买卖的证券主要有国库券、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其他有担保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商业票据等。
还有一种逆回购协议,实际上与回购协议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在逆回购协议中,买入证券的一方同意按约定期限以约定价格出售其买入证券,逆回购协议是回购协议的反向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