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转让股份算不算减持

2024-05-20 21:49

1. 协议转让股份算不算减持

你好,股权转让和通过交易所减持,在法律层面是同一个概念。
股权转让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是转让给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对象;通过交易所交易是转让给不特定的对象。它们同样都属于转让。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澄清公告3个月内不存在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因此在约定的这3个月内,
无论它以什么方式,减持哪怕0.01%内股份,都是违反了承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祝你股市获利。

协议转让股份算不算减持

2. 公司减资期间能否做股权转让

公司减资期间可以股权转让,因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股东也具有独立的人格,股权可以由股东个人处分。但是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并进行变更登记。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本金(原值)减合理费用)乘以20%。
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
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如下: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二、1小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导致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
三、如何区分产权转让与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和产权转让的区别如下:
(1)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股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股东,客体是企业股份或权益,企业是资产的所有者;产权转让的主体是企业,客体是企业的资产。
(2)转让股权时,涉及三个独立主体:即为被转让企业的股东(转让方)、被转让企业(客体)和受让企业(购买方);
而转让资产则仅涉及两个独立主体:转让资产的企业(转让方)与受让资产的企业(购买方),与转让资产的企业股东没有直接关系。
(3)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被转让企业(转让的客体)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转让前后被转让方法人地位始终保留并且属于被转让方的资产不变;否则是转让资产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减资期间可以股权转让吗

1、公司减资以后股权可以转让,股权转让的是剩余部分股权,这部分是确定的,和是否减资没有关系。2、【法律依据】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更多关于减资期间能股权转让吗,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f92ae31616094486.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减资期间可以股权转让吗

4. 公司减资期间能否做股权转让

公司减资期间可以股权转让,因为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股东也具有独立的人格,股权可以由股东个人处分。但是股权转让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并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公司不减资不能退股,但可以强制性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43条是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要理解公司法第43条,可以分别从其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1、43条第1款: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该款是个总的规定,也即使对于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一个总的要求,首先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要符合其规定(包括公司法第37条第2款、第39条),如果公司法没有规定,那么可以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给予公司充分的自治权,也就是说你可以自行修改。

2、43条第2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此款是法律规范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之对应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一旦违反的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那么会导致决议无效,也就是说如何公司对于第43条第2款的事项进行表决,则必须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算是有效的表决,违反此条款的表决会导致整个决议无效。对于改条款你可以修改,但是修改的比例不能低于(可以等于或高于)三分之二这个比例。而违反的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决议无效。如何界定一个条款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方法是:一般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表达的属于是“必须”“一定”“不能”,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毕竟这两者的区分在学术界也未有一个定论。

公司不减资不能退股,但可以强制性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