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2024-05-16 02:51

1. 股份公司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企业破产股东的私人财产被执行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法人出纳违法还是股东违法
公司违法一般由法人承担违法的责任
首先,公司违法一般由法人承担违法的责任,但股东参与的,作为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也可承担违法责任。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其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再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公司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2. 企业持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债务股东一般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法人人格否定的情形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损害公司法人的利益怎么办
股东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自身权利逃避债务,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造成数额较大的会受到刑法的处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公司法人否认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下:
1、公司空壳化;
2、公司资本明显不足;
3、利用公司规避合同义务;
4、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代持股东是否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4. 有限责任股东承担债务吗

1、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股东个人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具体看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公司法人对外债务,股东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合伙企业,那普通合伙人就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看组织形式。
一、公司人格否定有哪些条件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纠纷能不能执行股东
一般情况下合同纠纷不执行股东,但是如果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执行股东。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 企业债务由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债务股东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股权的转让,法人的变更都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公司股东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
一、资产并购需要哪些条件
资产并购需要以下条件:
1、资产并购涉及的资产是指被收购公司的全部资产或实质性全部资产、重大资产或主要资产,交易涉及被收购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转让。因此,交易应通过被收购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即被收购公司股东有投票权;
2、作为少数服从多数的补充,被收购公司少数异议股东在资产并购中享有退股权;
3、资产并购交易完成后,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一般仍然存在。被收购公司转让资产后,一般不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损害被收购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法律有明确的例外;
4、资产并购涉及公司经营控制权的转让和集中。因此,在相关法律调整的同时,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的大规模资产并购也受到反垄断法的调整。
二、法人变更可以免掉老法人的债务吗
法人变更,是否可以免掉老法人的债务,要看情况。由于法人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仅变更的是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等事项的,不可以免掉法人的债务;但如果变更是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的,则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原来法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三、有限责任公司欠债该找谁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找股东。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首先用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债务。股东未完成出资或者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在出资范围内清偿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自身财产独立分离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债务由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6. 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抽逃出资。
3.出资不到位。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一、公司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财产处理,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处理应按以下顺序安排,一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是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公司财产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解散违规还能算吗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但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人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股东以控股股东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有什么规定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有以下这些: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人格否定司法解释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
1、只有在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损害债权人利益,主要是指股东滥用权利使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权人的债权。
2、只有实施了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股东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而其他股东不应承担此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不是全面、彻底、永久地否定公司的法人资格,而只是在具体案件中依据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突破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的一般规则,例外地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什么意思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意思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控股股东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8. 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老板失踪原有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老板失踪原有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公司老板失踪的原始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2、股东侵犯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规定,公司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4、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别的股东的利益;
6、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7、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别的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连带清偿责任如何认定
公司的股东原则上对公司债务以投资额为限承担不连带的有限责任,但这一原则存在例外。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什么叫股份制企业的倒闭,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