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被收购员工有赔偿吗

2024-05-19 01:13

1. 工厂被收购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
公司被收购员工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要求赔偿的。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1、公司被收购不存在赔偿员工的情形,但是员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继续履行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
2、如果因公司收购而解除合同,员工则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无补偿。如果原公司要裁员,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赔偿金。
3、按照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厂被收购员工有赔偿吗

2.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被收购员工不一定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收购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给予自己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则公司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既然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公司也就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一、公司被收购会裁员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被收购后的公司需要裁员则会裁员,不需要则不会。公司被收购,不裁员是不需要做出补偿的,如果被裁员了才需要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为过失性辞退,则员工作为过错方,不会有经济补偿,若为无过失性辞退或者经济性裁员,则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照被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按照半个月工资支付的经济补偿。除以上情况之外的辞退,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工厂被收购了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一、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影响的层面有:
1、文化、管理的模式的变化
公司的变更注定也会变更公司文化等,这时候可能就要去适应一种新的公司文化以及管理模式。
2、管理层变换
要改变公司的工作模式,领导是关键,所以收购公司必然会让自己的管理层员工代替收购公司的员工;作为下属,就不得不学会跟新的领导相处。
3、薪酬、福利的变化
在薪酬福利方面也意味着有所改变,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的薪酬福利不变,一种是根据收购公司制定的新的薪酬福利来实行。
4、规矩和操作方式改变
工作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往可能要求说话简单明了,但现在可能会要求更详细具体,开会时间增加等。
二、公司被收购后员工有什么影响?
公司成立于一般的收购可能是一件好事也可能不是,员工继续工作,有可能是裁员,普遍福利会更好,公司被收购,可能福利比以前更好,但是也有可能是裁员。
(1)公司员工去路:
1、继续在新公司工作(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被裁员(按劳动法补偿,含工龄补偿)。
(2)员工一般会有的想法:
1、接着干(劳动合同继续,一般不会立即补偿)。
2、不想干了(没有补偿)。
(3)法律规定:
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公司被收购,原有员工直接就变成新公司的员工,一般收购从法律上讲都是这样。如果要裁员,按照法律,根据工作年限,必须支付N1的补偿给员工,收购协议签之前裁员,就原公司支付,签之后裁员,就新公司支付,不能不付,否则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基本这种情况仲裁都会支持员工。
(4)没有补偿的情况:
1、并购前后,与新旧公司签了自愿离职协议。
2、并购前没有签劳动合同或是合同已到期的。
3、并购前已上交了辞职信的。
4、不想到新公司上班也是不愿意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被收购的情况对该公司的员工来说可好可坏,一般情况员工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当然也有可能遇到公司被收购后就进行裁员的情况,那么这时候都是有经济补偿的,补偿方式由上文的方法进行。

工厂被收购了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4. 工厂被收购了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5. 厂被收购了员工有赔偿没有

法律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
对于双倍赔偿,只有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时才能要求,劳动者主动离职的不能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厂被收购了员工有赔偿没有

6.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7.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后,新公司不继续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8. 公司被收购后对员工的赔偿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者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被收购后,原来的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由新公司继续履行。如果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的义务,则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