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附加税减半征收。具体什么政策?

2024-05-20 01:20

1. 现在附加税减半征收。具体什么政策?


现在附加税减半征收。具体什么政策?

2.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法律分析: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3.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附加税是“正税”的对称。随正税加征的税。旧中国的附加税,名目繁多,仅国民党时期的盐税就有中央附加、地方附加、外债附加、建设专款等,附加税额苛重往往超过正税的几倍乃至二十余倍。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国民党的种种附加税,仅保留了少量的附加归地方支配,属于预算外收入,用于地方公益事业。如农业税附加、外国企业所得税附加等,附加比例都比较低。附加税减半征收的具体政策[扩展资料]附加税的内容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这种作为税种存在的附加税,通常是以正税的应纳税额为其征税标准。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这种属于正税一部分的附加税,通常是按照正税的征收标准征收的。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即为此种附加税)。这里的地方所得税实际上是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我国现今附加税的征收,通常都有税法指明的特定目的,如增加社会福利、发展教育以及满足地方政府的财政需要等。计算附加税费时,是以全部收入计算应交增值税,然后根据应交增值税计算出附加税费的,代开专票缴纳的增值税应该合并为本期应交增值税的范围。对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而已经缴纳的附加税,可以在申报的时候进行抵减。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4.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如下: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3、附加税是在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时候同时增收的,如果不交这些流转税,就不用交附加税,所以是在流转税的基础上附加增收的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上税。至于为什么要增收,每一种税收都有它的用途,国家要发展,城市要建设,义务教育开支等等不靠增税哪来的收入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5.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如下: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3、附加税是在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时候同时增收的,如果不交这些流转税,就不用交附加税,所以是在流转税的基础上附加增收的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税上税。至于为什么要增收,每一种税收都有它的用途,国家要发展,城市要建设,义务教育开支等等不靠增税哪来的收入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6.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相当于只收一半的税费。
一、疫情下小微企业政策
疫情下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为:第一,国家对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第二,如果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那么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最后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二、年个体户税收政策
个体户需要交的三种税: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注意:不需要交税并不等于不需要申报。0申报也要申报!2、附加费:个体户一般涉及的附加费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3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3、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三、降税还是减费
“减税降费”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部分组成。2019年在2018年减税降费的基础上还要有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是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此项政策已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对外发布,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我再具体解读一下:
第一、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第二、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的条件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这都比原来认定的标准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我们根据有关的数据进行了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
其中,民营企业占98%。在税率优惠方面,按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分别采用所得税优惠税率。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第三、对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
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
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把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
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同时,清理规范收费,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力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7.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2022

8. 2022年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

小规模缴税人
增值税
2022年3月31日前:
增值税减按1%;
当季度总收入45万以下时,普票及无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原适用3%的普票及无票收入全部免征增值税,对应附加税也无需交纳。
专票按3%征收增值税
附加税等
六税两费减半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两费免征
季度总收入不逾越30万(月度申报不逾越10万)时,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免征。
企业所得税
假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
应缴税所得额≤100万元时,实践按2.5%交纳企业所得税
100万元<应缴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实践按5%交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缴税人
增值税
加计抵减
出产、生活性服务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仍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10%、15%
留抵退税
符合微型、小型企业、制造业等特别工作,自2022年4月缴税申报期起可以恳求交还增量留抵税额,可分批恳求一次性交还存量留抵税额
附加税等
六税两费减半
一般缴税人假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两费免征
月收入额不逾越10万时,教育费附加、当地教育附加免征
企业所得税
假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
应缴税所得额≤100万元时,实践按2.5%交纳企业所得税
100万元<应缴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实践按5%交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