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局地址及公交

2024-05-19 02:29

1. 长春社保局地址及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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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社保局地址及公交

2. 长春市社保局在什么位置?做什么车去?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途径公交很多:


171米朝阳分局-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64; 288
详情
184米云鹤街-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61
详情
208米野力肥牛-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83
详情
227米慈光路-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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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米西朝阳路-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5; 80环; 135; 152; 221; 229; 261; 264; 283; 288; 325
详情
383米裕华园-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61
详情
449米八一医院-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64;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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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米国际饭店-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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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米省军区-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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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米二中-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230
详情鐧惧害鍦板浘

3. 长春市社保局在什么位置?做什么车去?

长春社保局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统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政策和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

长春市社保局在什么位置?做什么车去?

4. 长春市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09〕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外国专家局的职责。
增加的职责
增加政府绩效评估职责。
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2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8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含正处长级仲裁员2名、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5. 长春市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809号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搜岩源厅字〔2009〕世态16号),组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市外国专家局的职责。
增加的职责
增加政府绩效评估职责。
取消的职责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归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5.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加强枣丛组织实施劳动、社会保障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32名,机关工勤人员数量8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含正处长级仲裁员2名、纪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

长春市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6. 长春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吉林省长春市社会保障局的地址是在南关区自由大路3088号 ,周围有5条线路可以抵达社保局:
1、乘坐公交258路、259路公交车到 东康小备汪区 公交站下步行200米掘滚没。

2、乘坐267路公交车到 三义胡同 站下步行310米。

3、乘坐公交226路、260路公交车到 园东路 站下步行360米。

4、乘判纳坐282路公交车到 保险大厦 站下步行390米。

5、乘坐公交1路、5路、61路、101路、102路、103路、115路、241路、246路、254路、256路、269路、271路、278路、281路、301路、331路、332路、333路、341路、342路、343路、345路、346路、347路、349路、361路、361路b线公交车到 三道街 站下步行460米。

个人如需要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银行存折(卡)、数码照片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如果是在上半年年的1月到5月申办养老保险的话,6月份就可以开始缴纳养老金了。而且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位。

长春市个人养老保险现在已经有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几个缴费标准。个人可以根据自己情况灵活缴费,比如以前缴纳的档位低,现在可以变更缴费标准,缴费的方式也很比较灵活,可以去银行窗口直接缴费,也可以使用登陆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个税\社保”入口缴费,还有微信,支付宝也可以缴费,缴费人员下载吉林税务的手机APP也可以,亲自去办税服务厅缴费也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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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春火车站到长春绿园区社保局做几路公交


公交线路:224路,全程约8.5公里
1、从长春站步行约320米,到达长春站
2、乘坐224路,经过17站, 到达绿园站
3、步行约140米,到达长春市社会保险局绿园分局

长春火车站到长春绿园区社保局做几路公交

8. 长春医保局具体地址

长春医保局具体地址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富路诺瑞德广场。医保局属于国家机关,实行统一的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其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医保局的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衢州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标准;2、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衢州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