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日的概念是什么

2024-05-09 23:24

1. 债务重组日的概念是什么

债务重组日的概念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0年8月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商品抵偿债务。甲企业于2000年8月20日将商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有关债务重组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2000年8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又如,如果上述甲企业是分批将商品运往乙企业,最后一批运抵的日期为2000年8月30日,且在这一天办理有关债务重组手续,则债务重组日应为2000年8月30日。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的增值税是怎么产生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二、债务重组属于资产重组吗
债务重组不属于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还可以采取以上三种方式相组合。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二号——债务重组》
第八条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第十三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债务重组日的概念是什么

2. 债务重组日的确定

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延长还款期限是否属于债务重组
延长还款期限不属于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延长还款期限。
二、债务重组是指什么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遇到财务困难时,按照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原债务偿还条件,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与原协议不同,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用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避免应付未付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
3、债务人重组;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
三、公司债务重组是怎么回事
公司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公司注销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主体资格消灭的情形。对于公司注销以后,公司债务的清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3. 债务重组日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在测试时掌握以下原则来判定债务重组日: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一、什么是债务重组
1、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一项法律行为。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双方间重新进行的债权、债务确认。该确认本身体现着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举个例子说,以资产清偿方式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债权、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而以债权转股权方式的重组是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合同关系转变为股权投资关系的行为。
2、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的;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3)债务人改组;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3、债务重组的原则:
一般应遵循的程序是核销已经损失或无法收回的资产及损益账户上的借方余额,对资产进行重估价,以确定其对于企业的当前价值。确定企业在不继续融资的情况下是否能够继续交易,或者如果需要进行继续融资,确定所需的金额、形式以及可提供融资的人士。企业按照需要注销债务的规模以及所需融资的金额,确定合理的方式,在为公司提供资金的各方间分散注销的影响。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1、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日的确定方式是什么

4. 债务重组日的确定

法律分析: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5.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或法院裁定,将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至于确定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1.甲欠乙100万,到期日2010年6月1日;
2.因甲发生财务危机,经协商,乙同意甲用其80万元的商品抵债;
3.甲在2010年6月20日将商品运到乙,并办理有关解除债务的手续;
4.在此项交易中,2010年6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

扩展资料
债务重组日的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常见的债务重组日有以下七种:
1.银行存款方式的抵债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存货方式的抵债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房产的抵债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无形资产的抵债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债转股方式的抵债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修改债务条件方式的抵债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混合清偿方式的抵债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务重组日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

6. 债务重组日的判断?

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一般在测试时掌握以下原则来判定债务重组日:
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抵债的,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7.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或法院裁定,将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至于确定方法具体说明如下:
1.甲欠乙100万,到期日2010年6月1日;
2.因甲发生财务危机,经协商,乙同意甲用其80万元的商品抵债;
3.甲在2010年6月20日将商品运到乙,并办理有关解除债务的手续;
4.在此项交易中,2010年6月20日即为债务重组日。

扩展资料
债务重组日的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常见的债务重组日有以下七种:
1.银行存款方式的抵债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
2.存货方式的抵债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
3.房产的抵债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4.无形资产的抵债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5.债转股方式的抵债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
6.修改债务条件方式的抵债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
7.混合清偿方式的抵债以最终解除债务手续日为债务重组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债务重组日

如何确定债务重组日?

8. 债务重组日怎么确定

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也称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
[例6-1](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1年5月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经协商,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产成品抵债。甲企业于2001年5月20日将产成品运抵乙企业并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在此项债务重组交易中,2001年5月20日即为重组日。
如果甲企业是分批将产成品运往乙企业,最后一批运抵的日期为2001年5月30日,且在这一天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则重组日应为Z001年5月30日。
(2)沿用(1)的资料。如果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偿债,但要求甲企业继续按计划完成在建工程,那么债务重组日应为该项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且办理有关债务清偿手续的当日。
(3)沿用(1)的资料。如果乙企业同意甲企业将所欠债务转为资本,甲企业于2001年5月25日办妥增资批准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则2001年5月25日即为债务重组日。
一、个人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几种
债务重组在民法典中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在企业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应的依据。
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③债务转为资本;
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通常情况下,债务人与债权人通过以非现金资产、发行权益性证券、修改负债条件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或得以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在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大于债务人应偿还的债务,则债权人没有在债务重组过程中作出让步,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不视为是一种债务人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而进行的债务重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分别反映:期货会员资格投资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内:期货损益在利润表上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申请退会、转让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而收回的会员资格投资,应作为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另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期货会员资格投资、提交质押品的帐面价值以及持仓合约的浮动盈利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