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2024-05-10 04:25

1. 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如下: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2、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
3、进行选举培训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
5、通知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地点,布置选举会场;
6、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7、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8、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9、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10、分发和填写选票;
11、计票确定当选人,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扩展资料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做好支部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筹备过程中,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党支部委员会即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支部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进行换届选举的 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

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2.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有哪些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的程序主要是:
(1)说明到会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3. 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2001年编印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出,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程序主要有:
    (1)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二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会后,党的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党的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可由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的情况)。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包括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党委(总支部、支部)领导成员对各项筹备工作实行分工负责。
    (3)根据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召开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在这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
   (5)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委员会(纪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委员会即可召开各支部负责人或各党小组长会议。会议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进行换届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哪些主要程序

4.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1、机关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机关党委一般应于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召开党委会分析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条件是否具备,如具备条件,应讨论决定: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大会的指导思想;  
(3)大会的主要任务;  
(4)大会主要议程;  
(5)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6)委员候选人推荐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等。  
2、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后,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中国共产党单位机关委员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时间;  
(2)指导思想;  
(3)主要议程;  
(4)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  
(5)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委员名额一般为5-9名,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选举可直接采取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3、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后,即可召开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内容包括:  
(1)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确定下届委员会构成原则、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委员会候选人酝酿提名办法和下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条件;  
(3)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4)研究起草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两个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后,提交下次部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4、组织酝酿推荐提出新一届机关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机关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下届委员会组成方案:  
(1)向机关各支部发出推荐候选人名单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名额(含差额);推荐候选人应掌握的原则等,请各支部按照要求组织酝酿推荐。根据需要也可采取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酝酿提名;  
(2)根据各支部推荐情况,经机关党委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再返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3)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此次会上,还可以审议通过机关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报告等文件。  
5、向省直机关工委呈报关于下届机关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几次反复,最后集中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确定下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部长办公会报告并报省直机关工委审批后,作为建议名单,提交机关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6、做好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后,即可着手相关准备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1)起草大会主持词;  
(2)印制选票和准备票箱;  
(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填票说明,选举办法印发各支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召开各支部负责人会议。会议的内容是: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日程、召开时间和地点;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听取各支部对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意见等;  
(5)布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6)布置会场。  
7、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就绪后,即可向机关全体党员发出召开党员大会的通知,要尽可能保证每一名党员都到会。会议由上届部机关委员会书记主持。  
召开选举大会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否则要进行重选。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即可进行选举。  
(2)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奏《国歌》;  
(3)上届机关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表决通过党委会工作报告(时间允许,还可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也可书面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5)再次清点到会人数;  
(6)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会前印发全体党员);  
(7)通过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8)宣布下届党的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9)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10)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  
(11)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12)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13)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人得票情况(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  
(14)奏《国际歌》,宣布大会闭幕。  
8、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党员大会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增加通过某项决议)。会后要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9、新一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复。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党员大会的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工委批准。  
10、做好党员大会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党员人数不足500名,或者超过500名但驻地比较集中,又便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基层组织进行换届选举,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1)听取和审查党的委员会(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的报告;  
(2)讨论本级党组织及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3)选举党的委员会(即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本部分工作流程仅提供有关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作项目及主要议程,其具体内容和样例,可参考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流程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相关部分。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必须进行差额选举。可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直接进行正式选举(即直接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通过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即间接选举)。  
正式选举时一般实行等额选举。采用预选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一般程序是:  
由上届党的委员会将经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预选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结果向党员大会报告。  
被选举人在预选中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的人选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通告选举人。  
直接选举更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机会,更能体现党员本人的意志,选出的领导成员更有群众基础,所以,应大力提倡党员大会的直接选举。
严格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程序的意义:
首先,程序是选优配强领导领导班子、防止干部带病上岗的有力措施。
换届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同时调整四套班子,联动涉及大批干部,无论推荐考察环节,还是讨论决定环节,都存在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人事矛盾集中的特点,而越是这时,越应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格把关。
其次,程序是实现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重要保证。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线,循章有序是党内民主的生命力;而程序及其严格执行则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
第三,程序是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
换届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最集中最具体的实践。各级党委如何在换届中扩大民主,推进改革,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很重要的载体就在于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安康市机关党建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5.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程序和步骤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请示——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确定候选人名单。
在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委员候选人提名,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等。
党支部委员会应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会议议程是:宣布支部党员大会开会;唱(奏)国歌;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作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报告)的讨论情况汇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听取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讨论情况汇报,确定候选人名单。

扩展资料:
党委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党的委员会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代表中提名,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2、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或者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或者代表中推选,经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进行换届选举的 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上)

党委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步骤

6. 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问:? 答复: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会前的准备工作由同级党的委员会负责。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其准备工作主要有: (1)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3)准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需要提交党员代表大会讨的有关文件;(4)指导所属党组织酝酿选举代表;(5)审查代表资格;(6)按照规定的程序酝酿、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7)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8)划分代表团(组),确定各代表团(组)临时召集人;(9)做好各项会务工作,如安排大会日程、制作证件、布置会场等;(10)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其准备工作可以参照上述内容进行。

7. 党代表选举程序有哪些步骤?

法律分析: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是:(1)选举单位根据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照多于代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根据上级党组织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多于代表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2)选举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填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登记表。(3)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4)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上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党代表选举程序有哪些步骤?

8. 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和程序有哪些

中央组织部 1990 年 9 月 27 日《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解答是 :" 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人数虽不足 500 名 , 但其所辖党组织相当分散 , 例如农村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 ; 或生产连续性很强 , 工作班次难于调整的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等确实不便召开党员大会的 , 经报上级 党组织批准 , 也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进行选举时 ,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作这样的规定 , 是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利 , 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但从实际情况看 , 有的党员由于种种特殊原因 , 确实无法到会参加选举。为了保证党的基层 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 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 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 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 
  (1) 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 
  (2) 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 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 , 但正在服刑的 ; 
  (4) 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 
  (5) 工作调动 , 下派锻炼、蹲点 , 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 , 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者 , 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 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