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在什么时候退呢

2024-05-14 03:05

1. 出口退税在什么时候退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贸出口退(免)税申报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二、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此前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摘要】
出口退税在什么时候退呢【提问】
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退税款在你退税申报完成后的1~3个月左右 直接打到贵司账户的【回答】
退税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 有进出口权 有退税的货物报关出口 收汇 核销后 拿了供货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 海关退回的核销单 报关单等资料才能去税务局申请退税的。退税的时间 3个月左右 不同产品 不同地区 时间会不一样的【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海关应当自受理减免税审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在受理减免税审批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海关应当书面向减免税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政策规定不明确或者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责需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商、核实有关情况的;
(二)需要对货物进行化验、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减免税政策规定的;
(三)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
有本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自情形消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决定。【回答】
一般是什么申报呢【提问】
出口退税的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为每月的1-15号,和增值税是一样的期限。【回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外贸出口退(免)税申报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二、外贸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此前的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回答】
这个是国税局的投资【回答】
通知【回答】

出口退税在什么时候退呢

2. 出口退税从什么时候取消了先征后退

出口退税没有取消先征后退。只是区别出口企业的不同类型使用不同的方式:
1. 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企业集团等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出口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流通型企业,这些以采购货物出口为特点的企业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即对销项免税,进项税额退税。这个实际上还是先征后退。


2. 凡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2002年实行免抵退税的企业范围又进一步扩大,财税[2002]7号规定,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委托或自营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现行免抵退税办法是: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税额部分予以退税。

3. 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
免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在2000-2001取消了先征后退

3. 出口退税期限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扩展资料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期限

4. 出口退税时间规定

一、正面回答出口退税有四个时间规定:1、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2、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3、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4、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二、分析出口退税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奖励出口的一种措施。一般分为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也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三、出口退税的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5. 出口退税期限

出口退税的期限主要有认定时限、退税申报期限和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认定时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
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
  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出口退税期限

6. 出口退税时间标准

法律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1.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
一是适当降低了一类生产企业评定标准中企业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一类生产企业要符合“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条件,此次将该条件调整为“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60%”,使得一类生产企业和一类外贸企业关于年末净资产比例要求的评定标准一致,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一类企业户数。
二是取消三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中“上一年度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评定条件。此前,由于该条件限制,部分出口业务量小的中小出口企业不能被评为一、二类企业,取消此项条件后,原三类企业中其他条件符合一、二类企业评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可按规定调高分类管理类别,进而加快退税进度。

7. 出口退税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1.调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标准:
一是适当降低了一类生产企业评定标准中企业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一类生产企业要符合“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条件,此次将该条件调整为“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的60%”,使得一类生产企业和一类外贸企业关于年末净资产比例要求的评定标准一致,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提高一类企业户数。
二是取消三类出口企业评定标准中“上一年度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评定条件。此前,由于该条件限制,部分出口业务量小的中小出口企业不能被评为一、二类企业,取消此项条件后,原三类企业中其他条件符合一、二类企业评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可按规定调高分类管理类别,进而加快退税进度。

出口退税时间规定

8. 2016年申报出口退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24号)文件,2016出口退税申报期限如下:

企业申报退(免)税申报期限:

(一)生产企业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二)外贸企业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