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持股违法吗 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21:09

1. 相互持股违法吗 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

      相互持股是指是指两个合法存续的公司互相向对方公司出资并成为对方公司股东的情形,在现在企业当中相互持股并不少见。那么究竟相互持股违法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      公司间相互持股是指两个合法存续的公司之间相互向对方公司出资并成为对方公司股东的情形。      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可以区分为母子公司、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和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等三种类型。      母子公司关系构成控制与被控制的法律关系和支配与被支配的经济关系,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一种不正常的出资关系。母公司通过掌握所出资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或通过协议的形式,能够实际上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而子公司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尽管一般比例很低),由于重大事项决定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其不具备作为母公司股东的相对独立性。      作为企业集团的成员公司,基于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彼此具有特定的联结纽带关系。企业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一种集合化的经济利益联结,与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区别在于仅限于相互参股,以有利于巩固企业联合与发展经济规模。      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常见的公司转投资行为,对于分散经营风险、调整产业结构、节约交易成本等有着积极的作用。普通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两个公司之间以参股投资来连接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在以货币出资的情形下,投资持股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现金减少,长期投资增加。相互持股违法吗      两个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其实质在于公司各自间接地持有自己的股权或股份。从出资主体的角度来看,形成“相互持股”,可分为“主动型”与“被动型”两种。      所谓“主动型”,即公司之间“相互持股”是投资主体的股权构成的设计安排,如为了建立并巩固公司之间的联合,又如旨在形成两个公司的联结纽带关系等。所谓“被动型”,即在企业的购并活动中,承继了事实上存在的“相互持股”关系,如子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而A公司恰好持有其母公司的股权;又如B公司成为C公司的子公司之前已持有C公司的股权等。      对于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出资行为,一直存在争议。持积极态度的人士的看法是,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对于形成稳固的企业集团,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司的转投资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只要《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规定,就不应该对“相互持股”进行限制。      持谨慎态度的人士则担忧,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的实质是公司持有自己的股权,因而也会产生制造资本空洞、变相抽逃资本、影响股权流动等弊端;特别是不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容易造成侵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不公平状况。      对于公司之间“相互持股”,《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为了避免“相互持股”的弊端,必须梳理有碍于公司规范运行的“相互持股”行为,同时,也应当对互相向对方公司出资的股东,特别是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权的表决权的行使作出相应限制,这是维护其他小股东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合理保障,也是公司股东之间体现公平原则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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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互持股份是什么关系

是互相参加对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活动的一种形式。
1、互持股份是若干个独立股份企业相互持有或收买对方股份企业的股票,并由此参加对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活动的一种形式。互持股份不受行业、地区限制,且购取对方股票数也可伸缩,有利于不同企业互相呼应,调节盈亏,分散风险。
2、在实际过程中互持股份又有三种方式:
(1)相互推举董事,即互持股份各方,推选本公司董事为对方的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上当选为对方的董事后,即可凭其董事身份参加对方决策等活动,使彼此密切联系配合,共同对外;
(2)共同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在共同的董事会下统一经营;
(3)单方面推举董事。即由一公司单方面购进另一公司的若干股票,并派人参加后者的董事会,使两公司在业务上密切联系,谋取更大利润。
3、由于铃木与斯巴鲁生产商富士重工之间缺乏深入合作的纽带,因此双方决定抛售互持的股份,其中前者持有后者1.75%的股份,后者则持有前者1.18%的股份。

扩展资料:
铃木于1995年作为原始设备制造商向富士重工供应一款紧凑型车,1996年后者开始向前者供应变速箱。然而,双方的合作并未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宽及延伸。
富士重工于2005年和丰田汽车建立了资金及业务上的合作,后者持有其16.5%的股份。自此,上述两家车企共同研发跑车,丰田集团旗下的大发汽车提供小型车,挂牌斯巴鲁车标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铃木与富士重工分手 抛售互持股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互持股份

3. 什么叫相互持股?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相互持股?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相互持股(mutualholdings) 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子公司反过来又持有母公司一部分股份或持有另一子公司一部分股份的企业集团结构。有以下两种形式:  什么叫相互持股?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1)母、子公司之间相互持结构(parentmutuallyowned)。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又拥有母公司10的股份。因此,母公司有10的股份仍在企业集团内部。从合并的观点看,只有90的股份发行在外。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只能是90发行在外的部分。对10子公司持有的母公司股份,可采用库存藏股法和交互分配法两种方法。  什么叫相互持股?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2)子公司之间相互持股结构(connectingaffiliatesmutuallyowned)。在图二a中,同一母公司投资的子公司之间存在着相互持股关系,子公司甲拥有子公司乙40的股份,子公司乙拥有子公司甲20的股份,母公司通过直接拥有子公司甲而间接拥有子公司乙,又通过直接拥有子公司乙而间接持有子公司甲的股份。而在图二b中,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甲80的股份,子公司甲拥有子公司乙70的股份,但子公司乙同时又持有10子公司甲的股份,母公司通过直接拥有子公司甲而间接拥有了子公司乙。显然,在这两种情况下,母公司本身的股份均没有被子公司所持有,相互持股关系只存在于子公司之间。什么叫相互持股?相互持股是什么意思?此时,母公司在复杂权益法基础上的净利润只能在子公司的列入确定之后,才能计算得到,因为它们之间的利润也是互相联系的。通常采用交互分配法来计算和确定各公司在复杂权益法的基础上的净利润,然后计算出母公司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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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夫妻可以同时持有公司股份吗?

法律分析:
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而取得股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未登记一方有权就股权的财产价值主张权利。但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是股权代表的价值利益和所带来的收益,未登记一方不能行使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5. 相互持股的概念与类型

1、所谓相互持股,又称交义持股或交互持股,是指一公司与他公司之问通过相红投资,相互持有对方一定比例的股份,相互成为对方股东,进而形成的一种相互支持、相互抑制的公司联合形式[1]因此,公司问的相互持股实质上就是两家以上企业相互之问进行转投资需要说明的是:在非股份公司类型的公司和企业中,投资人的出资是不被称为股份的,因此它们之问和它们与股份公司之问的相互投资不能称之为相互持股,但其本质与股份公司之问的相互持股是一样的。
2.公司相互持股的分类目前理论界普遍采用的是根据相互持股的具体形态进行分类。因而,我们就以此为标准对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进行分类。
一般而言,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除了很单纯的A和B两公司相互持有股份的类型外,相互持股可以分为以下四种较为复杂的型态;1.环状型交叉持股。AB间、BC间、CA间各有交叉持股存在。彼此间形成一个封闭的系统。2、网状型交叉持股。所有参与交叉持股的公司,全部都与其他公司产生交叉持股的关系,以上两种类型的交叉持股!公司间往往不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因此可将之合称为横向型交叉持股。3、放射性交叉持股。以一家核心公司为中心,由其分别与其他公司形成交叉持股关系,但其他公司之间则无交叉持股。4、放射型之变形交叉持股。从整体交叉持股结构中,可看出核心公司的存在,但与前一类型不同。因为第三、四种类型有核心公司存在,因此各公司间就有了控制、从属的关系。所以这两种类型的交叉持股都被称为纵向型交叉持股。
一、公司股权结构有哪几种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类型。一般来说,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所有权集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公司所有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持有公司50%以上股份,对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无大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足10%;三是公司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也有其他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

相互持股的概念与类型

6. 有限合伙企业作持股平台的好处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鲍乐东主任说过:“选择适合的载体,让股权激励事半功倍。”在实践中,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常常设置持股平台。持股平台大多表现为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更为普遍。那么为什么现在的公司更青睐于用有限合伙企业作持股平台?
  
  一、有限合伙的基本概念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的概念是相对于普通合伙来说的,普通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合伙中没有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通常由公司高管或控股股东担任普通合伙人,由激励对象担任有限合伙人。
  
 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模式中,股东不再是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是通过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好处 
  
  1.税收优势 
  
 相比公司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更有优势,其能够避免转让或减持时的双层税负。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将涉及双层税负——公司层面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层面激励对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合伙企业中,因合伙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只有单层税收,即只需要在个人层面上由合伙人承担相应个人所得税即可。
  
  2.控股成本低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成为普通合伙人就成为合伙企业的控制人。同时,由于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是以其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加以辨别,所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对投资金额没有要求,而且由于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甚至可以不用投入资金。
  
 正因为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获得合伙企业的控制权,所以成为企业在选择持股平台时的常见选择。
  
  3.操作便捷 
  
 合伙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人合性”。不同于公司的设立,合伙企业中的事项可以通过合伙协议来实现,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伙人之间可以规定任何内容,因此相对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的运作更加自由。激励股份的授予可以由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将份额直接转让给激励对象,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激励对象的有限合伙人身份以及对其权利的限制,如果出现需要回购的情形,由双方签订协议或者直接由合伙企业将其除名,即全都在合伙企业内部进行,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公示,因此更利于激励对象股份的动态管理。而且当公司需要股东(包括持股平台)做决策时,大多数决议只需要普通合伙人通过即可,其操作更加简便并且落地性强。
  
 用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也要注意它的劣势——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和政策的不确定性。
  
 上海澜亭(杭州)律师事务所鲍乐东主任在《12步玩转股权激励》一书中曾提到,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公司会根据自身需求以及内部情况,选择是否使用载体以及采用何种载体来激励员工,以达到多方目的的实现。

7. 持股平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持股平台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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