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达成协议 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024-05-16 14:09

1. 调解达成协议 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首先调解协议必须是双方完全主观自愿达成的,否则有证据证明是被威协或失去自由或不能辨明事非等情况下被迫达成的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要看“调解协议”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则保护的方式不一样。

一、如果在法院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不如期履行,该协议受法律保护,可直接申请法院按协议要求对对方强制执行。
二、在相应的行政部门、执能部门(如当地政府、劳动仲栽委云会)等)组织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正常情况下还是会维持最初的协议的),如果对方不如期履行,你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维持该协议。
三、双方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你方可以向与该事项相关的行政执能部门申请仲裁(如涉及劳动关系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维持最初的协议,或向法院直接起诉,在正常情况下法院也会以最初的协议为这的。

调解达成协议 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2. 签了调解协议书如果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分析: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怎么办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一方不履行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经过法院调解后达成的条件书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怎么办

4. 签了调解协议书如果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摘要】
签了调解协议书如果对方不履行怎么办【提问】
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向原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节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自愿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生效后不得起诉或上诉。【回答】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回答】

5.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怎么办?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执行。法律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对方没有履行怎么办?

6. 调解后达成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一)立案申请
  申请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该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窗口,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携带有关材料申请立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应当携带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四份,仲裁委留存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复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写上日期。
  2、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银行流水(注: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发放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或有公司盖章的文件等材料。
  4、被申请人(公司)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受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6、证据材料:
  (1)申请人向劳动仲裁委提交证据,应当提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申请人提交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交光盘和完整的书面记录材料。
  (2)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并对证据的来源及所证明的内容作简要说明。证据的复印件经仲裁委核对后,由仲裁委收存。复印件一律使用A4型纸复印。仲裁委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注明收件人和签收日期。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
  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工作日)内将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7. 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协议约定期限是指当事人达成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后生效的时间。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或者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十五曰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也就是说,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还有反悔或者申请仲裁的权利,在十五日的期限内,不存在当事人违反协议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超出了十五日的申请仲裁期限,就应当依法履行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
一、在线劳动仲裁在线咨询
在线劳动仲裁咨询可以打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和解后反悔起诉是否可以
和解后反悔起诉可以。
双方当事人自行庭外和解的,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的,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大病达成的和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行为,如果反悔了就属于违约,签订了和解协议后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调解后反悔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一般情况下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该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有效后,则当事人不能再就原纠纷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8.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摁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有效,判决其按协议履行。为了解除后顾之忧,建议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后,如果履行义务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合同纠纷由谁来调解?
1、行政调解,是指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双方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有关行政领导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是下达国家计划并监督其执行的上级领导机关,它们一般比较熟悉本系统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业务等情况.更容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或计划的要求下,具体运用说服教育的方法.说服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属于同一业务主管部门,则解决纠纷是该业管主务部门的一项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容易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分属不同的企业主管部门,则可由双方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出面进行调解。例如,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国家根据需要,有权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企业执行计划,有权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下,与需方企业签订合同,或者根据国家规定,要求与政府指定的单位签订国家订货合同。对于这种因执行计划而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业务主管部门出面调解,说明计划的变更情况等,对方当事人能够比较容易接受,也比较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应当注意合同纠纷经业务主管部门调解的,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要采用书而形式写成调解书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2、仲裁解决.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在仲裁机构主持下,根据自愿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由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依照生效的调解协议书强制其执行。
3、法院调解,又称为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合同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后,在审理中,法院首先要进行调解。用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据此制作的调解书,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调解书只要送达双方当事人,便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执行,如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达不成协议或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判决,不应久调不决。
二、一审未提出合同无效二审能否提出?
可以,如是诉讼时效的时候是不可以。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