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份怎么分

2024-05-01 07:06

1. 离婚时股份怎么分

离婚时股份的分配: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股份怎么分

2. 离婚的股份该如何分

离婚时股份的分割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由非配偶方成为该公司股东的方式分割股份;
2、双方不能协商,或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的,当事人仅能就公司的出资额补偿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公司股权夫妻财产该怎么分割
夫妻财产中的公司股权,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股东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形分割: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
公司股份是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的权利份额,股份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呈现的。股份一般不涉及分割问题,但是依法可以转让。但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股份的,应当对股份进行分配。分配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定。裁判的规则为: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3. 离婚了股份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分割公司的财产,要分割的只是一方或双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个股权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公司的资产多少及负债多少决定体现着公司的价值,也体现着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间接地和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关。但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处分一方经营的公司的资产的,那会涉及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违法《公司法》的。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是要分割的。这种股份同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相对比较简单。一般采取以下方法分割: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既可以一方持有给另一方补偿,也可以按方按份额分割。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于补偿数额和分割比较由双方自定。
2、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如双方对一方持有全部股票并无争议,但对于应支付的补偿数额有争议,可以根据某一基准日的市场价(比如法庭辩论终结日)来确定股票价值,然后计算补偿标准。
3、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价格是公开的,从这个角度讲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其价格,但上市公司的股票浮动及变化幅度也是相当大的,股市上的价格和真实价值未必一致。除非确定接受某一点的价格,否则在变化幅度比较大的时候,由法院直接单方采纳某一时段股市上的价值也未必会公平。未上市的股份公司其价值确定就更难了,不对公司账目资料进行专业的审核,基本无法确定股份价值。
所以,如果涉及要分割的股份价值难以确定时,法院一般会采取直接按比例分割股份的方式来处理。
一、夫妻一方股权可以分割吗?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的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根据第七十三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了股份怎么分

4. 离婚时股份怎么分

离婚时股份的分配: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
一、股权分割是什么意思
股权分割是现在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导致股权分割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是集资合和人合双重属性的组织形式,这种特殊性决定其与股份有限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股权转让限制少,在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时直接分得股份数额就可以,或者可直接按持有数量比例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于具有封闭性、股东人数上、下限的规定,决定了涉及分割股权时要考虑公司的法人人格,股东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出资限制等项问题。这一系列的特征要求在分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时不单要维护夫妻的民事权利还要兼顾其他股东和公司人格。
二、股票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股票属于投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时股份该怎么分

离婚时股份的分配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股份该怎么分

6. 离婚时股份该怎么分

法律分析:离婚时股份的分配: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如果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持股比例是对夫妻财产的份额约定,夫妻双方持有的不同比例股份都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共同分割。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对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股份,一般法院会采取按比例直接分割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7. 离婚时股份怎么分的

离婚时股份的分割办法:1、双方协商一致,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由非配偶方成为该公司股东的方式分割股份;2、双方不能协商,或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的,当事人仅能就公司的出资额补偿进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离婚时股份怎么分的

8. 离婚股份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时关于公司股份的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经营的一方,另一方在其他财产补偿。如果公司的股东仅为夫妻二人,可以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将公司拍卖,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