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使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谋利可以吗?

2024-05-18 17:33

1. 公司股东使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谋利可以吗?

一、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但存储于个人账户的款项实际用于公司业务,这两种情况一般的目的是为了逃税,在具体的案件中我遇到过很多,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忠实的义务,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让其归还,属于民事责任。
二、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摘要】
公司股东使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谋利可以吗?【提问】
您好,不可以。【回答】
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属于是挪用资金。在实践中,股东挪用资金容易出现三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承担的责任不一样。【回答】
一、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但存储于个人账户的款项实际用于公司业务,这两种情况一般的目的是为了逃税,在具体的案件中我遇到过很多,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忠实的义务,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让其归还,属于民事责任。
二、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回答】
三、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这就属于职务侵占,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职务侵占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回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回答】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属于职务侵占罪,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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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股东使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谋利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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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您咨询的这个问题公司股东使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谋利可以吗很简单我来回答您:公司出钱用于个人投资公司肯定是不可以的,【回答】
1.因为公司的钱属于集体的资金,不能用于个人的投资,否则就是挪用公款,会追究法律责任的,【回答】
2.个人投资必须是个人的资金,如果是自己没有钱,可以向银行抵押代款,也可以向个人借款。就是不能用公款。”【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疫情期间出行需要戴好口罩,勤洗手,保持通风!保护好自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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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的股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一、股权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二、股东的股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财产权,除其具有的财产权益内容外,还具有与股东个人的社会属性及其特质、品格密不可分的人格权、身份权等内容。如无特别约定,对于自然人股东而言,股权仍属于商法规范内的私权范畴,其各项具体权能应由股东本人独立行使,不受他人干涉。在股权流转方面,我国《公司法》确认的合法转让主体也是股东本人,而不是其所在的家庭。在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出资款项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出资行为转化为股权形态时,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也不具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样的属性。原始股只要是合法所得就属于个人财产。
三、股东注意事项
1。从财务上要注意:先搞清楚要投资的这个公司的财务状况、流动资金、股份构成、债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公司人员工资水平;
2。从行业上要注意:将被投资企业产品所在行业的前景(是否是朝阳、夕阳或成熟行业);3。从公司文化上要注意:被投资企业的企业文化和现任总经理的经营理念;
4。环评和国家政策上要注意:现在实行环评一票制,所有对公司的排污等问题也要关注,另外国家政策的倾斜对行业的冲击也很大,投资前最好也要考虑。
5.最好要求公司有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不然你投的钱被管理层乱用了你都没办法知道,或者碍于面子不好详细询问吃哑巴亏。

股东的股权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4. 公司的财产不是股东的吗?


5.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股东的吗?


公司的财产是属于股东的吗?

6. 股东有公司的权利吗?

股东有管理公司的权利,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只是管理的权利有大有小,一般情况下是依据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来决定。
一、股份制公司是如何进出分红的
分红一般是按财务年度,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对待。全体股东如果都同意的话,股东分红进入公司,直接增加注册资本;不分红做为资本公积。
如果只是个别股东用自己应得分红加大投资,要成为注册资本必须要经股东会同意,并履行包括工商变更在内的其它程序;
从而扩大个别股东的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也可以在章程中做出特殊约定。
二、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三、新公司法对股东权益加强了哪些保护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四、资产收益权资产收益权
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五、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八、决议撤销权
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7. 公司的财产时不是股东的?


公司的财产时不是股东的?

8. 公司股东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股东可以享有下列权利:
1、表决权,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议时同意或不同意会议决议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又称股利权,是指股东有权取得并保留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购权是指股东在公司增资或发行新股时,优先认购出资或认购的权利;
4、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
一、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特殊方式是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相对应的还有股权转让的普通方式,也就是《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股权转让的其他几种方式:
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股权
分类:
(一)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发给出资证明或者股票的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股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共益权是指股东既为自己的利益又兼为公司的目的而行使的股权。主要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股东会的召集请求权、任免董事和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请求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自益权与共益权是对股权的基本分类。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二者均为股权的内容。
(二)根据股权的行使方式,股权可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可以由股东一人单独行使的权利。每一个股东都享有并可以依自己的意志行使单独股东权,而不受其他限制。少数股东权是指持有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的权利。行使少数股东权的股东既可是自己持股数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也可是其所持股份合并达到一定比例的数名股东。
(三)根据股权的性质,股权可分为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固有权又称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公司法赋予股东享有的,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非固有权又称非法定股权或者不可剥夺股权,是指非由公司法直接赋予的,可由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自益权多属于非固有权,而共益权多属于固有权。
(四)根据股权享有的主体,股权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普通股东权是普通股东享有的股权;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东享有的股权。股份公司的股份可分为普通股与特别股,相应的,股权也可分为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的内容是不同的。优先股的股东有权按约定的股利率分取股利,但其不能参加股东会,无表决权。
二、公司增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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