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案例

2024-05-19 08:26

1. 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案例

案例背景:受人才流失之困,渴望股权激励S公司是北京一家大型自主研发企业,近年来市场一片大好,公司转入高成长期。但令大股东担忧的是,团队的工作士气开始有下降的征兆,高层次人才流失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扭转员工的工作心态,保留核心骨干员工,公司尝试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谈到股权激励的构想,S公司向经邦集团王俊强老师所带领的咨询团队表达了这样几点期望:第一,合理确定每位员工的股权授予数量,避免分配不公;第二,合理确定股价,确保激励对象能按个人实际付出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第三,确定适合公司的激励方式,既操作简单又有激励效果;第四,合理确定激励周期,既不使员工觉得遥不可及,又要规避一些员工的短期行为。另外,S公司也表达了自己的一些担忧,比如,在目前经济危机的时候实施股权激励,时机合适吗?授予股权后,员工不努力工作怎么办?员工中途离职,股权收益如何结算?员工对股权不感兴趣,怎么办?解决方案:在系统诊断的基础上进行分层激励、分步推进 尽职调查后,经邦顾问团队发现,S公司目前采用的是“拍脑袋”式的薪酬激励方式,没有科学的依据,激励机制缺乏公平性和竞争性,也没有长期留人手段。这是导致士气低落、人才外流的主要原因。为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S公司的治理结构、所处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企业文化、薪酬结构、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系统的股权激励方案。其关键点如下:第一步,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全员持股尽管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在中国并不适用,用在中国的非上市公司身上更不妥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无原则地扩大激励对象范围是产生股权纠纷的根源所在。所以,确认激励资格,应从人力资本附加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三个方面予以考察。从人力资本附加值来看,激励对象应该能够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毕竟着眼于未来是股权激励的根本。从历史贡献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增长或管理能力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因为尊重历史贡献,是避免出现内部争议风波的基础。从难以取代程度来看,激励对象应该包括那些掌握核心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的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关注难以取代程度,是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现实需要。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将S公司的激励对象分成了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3%;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0%;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人数约占员工总数的15%。第二步,进行人力资本价值评估,结合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实现情况,综合确定激励力度。激励人还是激励人所在的岗位?这是个争论不休的话题。王俊强指出,解答“对人还是对岗”这个难题,需要上升到企业的发展阶段及面临的管理主题这个层面来考察。对于处在成长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尚不固定,兼岗、轮岗现象非常普遍,很难用一个固化的岗位说明书来界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岗位价值不应该成为确定股权激励力度的依据。对于处在成熟期的企业来说,其业务模式趋于固化,员工的能力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在的岗位,“统一、规范、有序”成为企业的管理主题。此时,进行基于岗位价值的评估对于确定股权激励力度来说非常重要。鉴于S公司尚处在成长期,我们以人力资本价值评估为依据来确定员工的初始激励力度。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对人激励还是对岗激励,固化激励额度的作法都是不妥当的。为此,我们引入了股权激励的考核机制,并且将考核分为公司绩效、部门绩效(或项目绩效)、个人绩效三个层面。对于层面比较高的员工,强化对公司绩效的考核;对于层面稍低的员工,强化对个人绩效的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划分成S、A、B、C、D五个等级,按考核等级确定最终激励额度,依次为1.2倍、1.1倍、1.0倍、0.8倍、0倍。第三步,按激励层面确定激励方式。激励效果不仅取决于激励总额,还取决于激励方式。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附加值、敬业度、员工出资意愿等方面。结合S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的激励方式如下:对于附加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激励,以使员工体会到当家作主的感觉。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本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结合S公司的股本结构及激励期内预期业务增长情况,我们建议用于实股激励的股本数量为5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个人授予量根据人力资本价值予以确定,即个人授予量=500万股×个人人力资本价值/∑个人人力资本价值。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分红权数量取决于激励对象的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的每股分红额,即个人获授分红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分红额。期权授予量取决于人力资本价值及激励期内的股价增长情况,即个人获授期权数量=个人人力资本价值/每股价差收益。第四步,按企业战略确定股价增长机制。股权激励之所以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其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激励对象能够通过自身的工作努力影响激励成果的大小和实现概率。选取恰当的激励标的物,可以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确定激励标的物,应综合考虑这样四个因素:第一,激励标的物必须与公司的价值增长相一致;第二,激励标的物的价值评定应该是明确且令人信服的;第三,激励标的物的数值应该是员工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影响的;第四,公开激励标的物时应不至于泄露公司的财务机密,这一条对非上市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对照上述标准,结合S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财务管理现状,我们选取了销售额这一增长类指标作为股价变动的标的物。考虑到销售额增长率与净利润或净资产的增长率并非一一对应,结合S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我们将股价增长率确定为销售额增长率的60%(可由董事会根据当期实际经营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举例说,如果目标年度销售额相对于基期销售额的增长率为50%,则股价增长率为30%。第五步,综合企业的战略规划期、员工的心理预期、工作性质确定激励周期。若要产生长期激励效用,股权激励必须分阶段来推进,以确保员工的工作激情能够得以延续。划分激励时段,可参照企业的战略规划期、员工的心理预期、工作性质三个方面进行综合确定。一方面,作为支撑企业战略实现的激励工具,股权激励的周期应与企业的战略规划期相匹配。另一方面,股权激励旨在通过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来赢取员工的忠诚,过长的激励周期会弱化激励效果,无法调动员工的参与欲望,但过短的激励周期也会使一部分员工萌生投机念头。最后,企业之所以采用股权激励,也是因为某些岗位的工作成果无法在短期内呈现出来,所以股权激励的周期设置还应考虑激励对象的工作性质。根据S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按3:3:4的比例,每年1次,分3次授予完毕,同期股权的解锁及期权的兑现亦分3年期实施,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的全部完成就会延续6年。之所以设成循环机制,其原因在于,在激励的同时施加必要的约束——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企业,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效用。第六步,签署授予协议,细化退出机制,避免法律纠纷。为规避法律纠纷,在推行股权激励方案前应事先明确退出机制。参照《劳动合同法》,结合研发型企业的工作特点,S公司可从三个方面界定退出办法:其一,对于合同期满、法定退休等正常的离职情况,已实现的激励成果归激励对象所有,未实现部分则由企业收回。若激励对象离开企业后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则未实现部分也可予以保留,以激励其能继续关注公司的发展。其二,对于辞职、辞退等非正常退出情况,除了未实现部分自动作废之外,已实现部分的收益可适度打折处理。其三,对于只出勤不出力的情况,退出办法规定,若激励对象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则激励资格自动取消,即默认此激励对象不是公司所需的人力资本,当然没有资格获取人力资本收益。在确定股权激励方案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授予协议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这是股权激励正式实施的标志,也是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界定。

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案例

2. 员工持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具体方案怎么设计更好?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一、几个概念:
  1、期权VS限制性股权VS利益分成
  (1)期权,是在条件满足时,员工在将来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的权利。 限制性股权,是指有权利限制的股权。 相同点:从最终结果看,它们都和股权挂钩,都是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从过程看,都可以设定权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离职回购等。 不同点:激励对象真正取得股权(即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节点不一样。 对于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时间前置,一开始即取得股权,一取得股权即以股东身份开始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都会比较高,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 对于期权,激励对象取得股权的时间后置。只有在达到约定条件,比如达到服务期限或业绩指标,且激励对象长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钱行权后,才开始取得股权,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与分红。在期权变为股权之前,激励对象的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低。 股权激励,也可以成为一种仪式,可以成为把公司组织细胞激活的过程,给创始人松绑、把责任义务下沉的过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或直接的工资奖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结,短期激励。
  2、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1)股权激励的初心
  授予股权不是说你把股权给出去就完事儿了,重点是通过授予股权的过程,结合公司机制,赋予员工管理企业的权利和责任。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权激励时的心得分享。 员工股权激励的初衷就是要激励员工,因此创业公司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首先要围绕着激励员工的这个初衷来展开。 股权激励文件,会涉及对激励对象各方面的权利限制,包括股权分期成熟,离职时股权回购等安排。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业合理性,也是对公司与长期参与创业团队的利益保护。 公司管理团队和创始人在进行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场来保护公司和创业团队的利益,舍本逐末,忽视了对员工激励的初衷。
  (2)沟通不畅
  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公司员工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从参与主体来看,这款产品用户的一方为公司,一方为员工; 从身份地位来看,员工与公司有身份依附关系,处于弱谈判地位; 从激励过程来看,员工基本不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参与感弱。法律文件本身专业性强,晦涩难懂,境外架构下的交易文件,还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员工在签署的期权协议中,会对在公司服务时间有严格的限制,员工不明白、不理解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后的合情、合理性与商业逻辑,员工很可能会把股权激励看成卖身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权,对于拿到百分之零点几个点期权的员工来说,会觉得公司太抠门,我的股票为什么会这么少?为什么要签这么繁琐的文件,不信任我们吗? 如果沟通不到位,员工的激励体验会极差。股权激励的初心又决定了,员工必须真的被激励。 (3)如何沟通
  讲清员工期权的逻辑:员工期权的逻辑是员工通过一个很低的价格买入公司的股权,并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让手里的期权升值。 首先是员工买入期权的价格低:公司在给员工发放期权时,是以公司当时估值的一个极低的价格把股权卖给员工,员工在买入股权的时候就已经赚钱了。 另外员工手里期权是未来收益,需要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来实现股权的升值。因此期权协议不是卖身契,而是给员工一个分享公司成长收益的机会。 关于期权员工会由很多问题、内心会反复去找答案、但又不会公开问公司的问题:比如如何拿到这些股权,股权什么时候能够变现以及如何变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和员工有一个充分的沟通。 很多员工也会问为什么自己的期权那么少? 公司要做起来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预留足够多的股权给后续加入的员工。
  二、员工股权激励的步骤员工期权激励,会经历四个步骤,即授予、成熟、行权、变现。 授予,即公司与员工签署期权协议,约定员工取得期权的基本条件。 成熟,是员工达到约定条件,主要是达到服务期限或工作业绩指标后,可以选择掏钱行权,把期权变成股票。 行权,即员工掏钱买下期权,完成从期权变成股票的一跃。 变现,即员工取得股票后,通过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或通过参与分配公司被并购的价款,或通过分配公司红利的方式,参与分享公司成长收益。
  三、员工股权激励的进入机制:
  1、定时: 有的创业者,在公司很初创阶段,就开始大量发放期权,甚至进行全员持股。我们的建议是,对于公司核心的合伙人团队,碰到合适的人,经过磨合期,就可以开始发放股权。 但是,对于非合伙人层面的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股权激励成本很高,给单个员工三五个点股权,员工都可能没感觉;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差,甚至会被认为是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阶段(比如,有天使轮融资,或公司收入或利润达到一定指标)后,发放期权的效果会比较好。 发放期权的节奏: 要控制发放的节奏与进度,为后续进入的团队预留期权发放空间(比如,按照上市前发4批计算);全员持股可以成为企业的选择方向,但最好是先解决第一梯队,再解决第二梯队,最后普惠制解决第三梯队,形成示范效应。这样既可以达到激励效果,又控制好激励成本;期权激励是中长期激励,激励对象的选择,最好先恋爱,再结婚,与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2、定人 股权激励的参与方,有合伙人,中高层管理人员(VP,总监等),骨干员工与外部顾问。 合伙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权,不参与期权分配。但是,如果合伙人的贡献与他持有的股权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给合伙人增发一部分期权,来调整早期进行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中高层管理人员是拿期权的主要人群。
  3、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权池的总量,另一方面是定每个人或岗位的量。 公司的期权池,10-30%之间较多,15%是个中间值。期权池的大小需要根据公司情况来设定。 在确定具体到每个人的期权时,首先先考虑给到不同岗位和不同级别人员期权大小,然后再定具体个人的期权大小。在确定岗位期权量时可以先按部门分配,再具体到岗位。 公司总池子确定下来,再综合考虑他的职位、贡献、薪水与公司发展阶段,员工该取得的激励股权数量基本就确定下来了。同一个级别的技术大拿,在VC进来之前就参与创业、在VC进来后才加入公司、在C轮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权应该设计成区别对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给员工选择,是拿高工资+低期权,还是拿低工资+高期权。创始人通常都喜爱选择低工资高期权的。 邵亦波分享过他在所创办易趣公司期权发例的标准。比如,对于VP级别的管理人员,如果在天使进来之前参与创业,发放2%-5%期权;如果是A轮后进来,1%-2%;如果是C轮或接近IPO时进来,发放0.2%-0.5%。对于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参照前述标准按照2-3倍发。总监级别的人员,参照VP的1/2或1/3发放。
  4、定价
  讨论最多的就是员工拿期权是否需要掏钱,是否免费发放。
  建议是:
  (1)员工必须掏钱。掏过钱与没掏过钱,员工对待的心态会差别很大;
  (2)与投资人完全掏钱买股权不同,员工拿期权的逻辑是,掏一小部分钱,加上长期参与创业赚股权。因此,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股权公平市场价值的折扣价取得期权。 期权发放的过程,是要让员工意识到,期权本身很值钱,但他只需要掏一小部分钱即可获得。之所以他只掏钱少,是因为公司对他是有预期的,是基于他会长期参与创业的,他打个酱油即跑路,公司把他的期权回购是合情合理,员工也是可接受的。
  5、定兑现条件: 定兑现条件是指提前确定授予员工的期权什么时候成熟,也即员工什么时候可以行权。 常见的成熟机制是按时间:4年成熟期,每年兑现25%。 另一种是:满二年后成熟兑现50%,以后每年兑现25%,四年全部兑现。 第三种:第一年兑现10%,第二年兑现30%,第三年70%,第四年全部兑现。

3. 有限责任公司怎样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计划设计要把握四定:四定:定量、定人、定价、定时定量:确定持股载体的持股总量及计划参与人的个人持股数量。对于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的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的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非上市公司可以参照此规定,但不受此规定约束。定人:确定哪些人员参与持股计划体系。激励对象可以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定价:确定持股载体及股权计划参与人的认购价格。上市公司按照有关法规确定行权价格或者价格购买,而非上市公司定价通常以净资产作为参考,合理确定激励对象的转让价格,一般为不低于每股净资产。定时:确定股权计划参与人持有股权期限,在确定股权激励中需要把握几个时间概念,比如授权日、等待期、有效期、行权日、禁售期等。

有限责任公司怎样进行股权激励?

4. 股权激励(一):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模式,可以弥补短期激励的局限,扭转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倾向,保留优秀、核心的员工及业务骨干,增强公司竞争力,在实践过程中广为推崇。笔者以以XX企业集团为例,探讨股权激励问题。XX企业集团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不败的地位,需要打破传统思想的壁垒,引进新的机制。虽进行了多方面、多渠道的探索与尝试,但与民营企业相比,其活力还远远不足。究其原因,未触及经营者与所有权分离问题。对于XX企业集团而言,笔者的咨询建议是要利用筹建营销公司的机会,将其作为股权激励改革的试点,对现有的产权体制尝试改革,探索出有效的高效的管理机制。对营销公司而言,其未来决定着整个集团公司的市场成败,如何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创造潜能,以此带动企业发展,这将是营销公司成功的前提条件。因此,参照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激励办法,如期股、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年薪制等方式进行有益的尝试。建立营销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带来的问题,将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利益与集团的利益趋同,让管理层承担经营的风险与收益,从而推动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
  一、常用的股权激励工具
  现金入股,现金入股是指投资方在公司创建之初或在公司增资扩股时,以现金的形式取得的股权,具有股权所赋有的完全的权利。现金入股是最简单而通用的一种获取股权的方式。现金入股在20年前的强制式、任务式,发展到今天成为一种权利,没有一定的资历或者公司背景,是很难真正拥有公司的所谓原始股的。
  期股,期股是指获得股权的人员,可以不以现金的形式取得股权,而是以约定的价格由专门的部门托管,以该股权每年获取的红利作为购买股权的资金,直到购买完成,获得完全的权利。期股在资金到位前只拥有分红权、表决权,资金到位后方可转为普通股。期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激励方式,兼有期权和干股(赠送股)的特点,是在干股的基础上吸收期权的优点而采用的一种模式,是一种制度创新。  期股主要是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以股票替代现金的一种激励措施。一些企业家为了让咨询师更加为其效力,通常抛出这个橄榄球。
  期权,又叫购股权,是指公司给予员工在未来时期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普通股票的权利,是一种未来权利,而非义务。有行权期、约定价和行权价三个要素组成。员工的实施只赋予员工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在行使购买权利之前没有成为公司的股东。期权仅是企业给予骨干、核心人员的一种选择权,是不确定的、要在市场中实现的预期收入。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
  管理层持股,管理层持股是指企业高中级管理人员以各种方式持有本公司的股票,即管理层成为股东,这主要是为了解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带来的问题。
  二、总体的激励模式
  根据营销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的阶层工作性质与特点,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下表对各级的激励方式一一列出。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为重点激励对象,目的是为了其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利益完全捆绑在一起,建立一种面向未来的长期激励制度,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智慧、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其激励方式综合了目前国内开展的多种类型:现金入股+期股+年薪+期权(购股权)+津贴。
  中层管理与业务人员为公司未来的骨干。管理中层的激励方式为:现金入股+期股+年薪+期权(购股权)+津贴,与高层基本一致,但股权激励的额度要小得多;考虑到业务中层(片区经理)的工作时效性,将年薪制改为月薪制,以便及时考核与奖励,激励方式:现金入股+期股+月薪+奖金+期权(购股权)+津贴。
  对核心员工与绩优业务员的激励采取月薪、奖金、津贴与期权的相结合方式,月薪的比重偏高,同时赋予股票期权,以留住企业急需的人才。
  业务员、内勤人员的薪酬由奖金、月薪与津贴组成,对业务员而言,奖金为其报酬的主要部分。
  另外,对XX企业集团高层可考虑赋予期股权,营销公司的董事、监事可考虑采用津贴、期股、期权的酬劳方式。
  三、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对象,营销公司的中、高级管理层均为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总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到三名,暂定六个部长(市场、销售、物流、财务、行政、人事),还有10个片区经理,-全球品牌网-一共20  名。关于XX企业集团高层、营销公司的董事也可考虑采用期股或期权的激励方式,另外也要为营销公司未来进入的高级人才预留激励空间。需要说明的是,原则上股权激励以风险共担、收益共分为出发点,只面向中高级管理层,不面对普通员工。

5.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一个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考虑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然后才开始设计方案,而方案的设计主要在七个关键因素上。  1、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也就是股权的受益者,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全员参与,这主要在初创期,第二种是大多数员工持有股份,这主要适用于高速成长期,留住更多的人才支持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是关键员工持有股份,受益者主要是管理人员和关键技能人员。对于激励对象的选择也要有一定的原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员工不能享受股权激励。我们设计某公司的方案时,就明确规定了几条原则。  2、激励方式。  常用的中长期激励「是否应跟股权激励统一口径?」方式有三类:股权类、期权类和利益分享类。每一种方法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也有具体适用的前提条件(如表2)。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期权类和股权类比较适合,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类和利益分享类比较适合。但是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都要考虑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如果只考虑激励机制,不考虑约束机制,股权方案就有可能失去效用。比如期权类,如果被授予者在行权时,不行权也就不会给被授予者造成损失。  3、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  这一块主要解决的是股权激励的总量、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激励数量、用于后期激励的预留股票数量。如何确定,每个公司有特殊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要报证监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对于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数量基本上是按照职位来确定,如果公司在职位评估上相对公平,年收入水平基本上考虑职位在公司的价值和体现了个人的能力的话,就可以根据年收入来确定股权比例。例如表3:  对于新就职的员工,特别是高管,一般进入公司就需要享受中长期激励方案,可以采取分步实施的方针,在试用期过后的一年里先享受50%的比例,一年之后再100%享受。  4、股票来源。  股票的分配上,主要是上市公司的股票来源比较麻烦,要证监所审核,股东大会审批。  库存股票是指一个公司将自己发行的股票从市场购回的部分,这些股票不再由股东持有,其性质为已发行但不流通在外。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放入库存股票帐户,根据股票期权或其它长期激励机制的需要,留存股票将在未来某时再次出售。如美国雅虎公司,到1998年2月27日为止,它赠与的股票期权总量为1114万股公司为此新发行了835万股股票,其中409万股已用于员工行权,其余426万股作为将来员工行权的准备。1998年,董事会预计公司将持续高速发展,员工数将激增,股票期权计划规模将不断扩大,因而现有的为股票期权准备的股票数量显得不足。为此,董事会决定在市场上回购200万股股票来增加储备。  5、购股方式。  购股方式也就是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员工现金出资、公司历年累计公益金、福利基金、公司或大股东提供融资、员工用股权向银行抵押贷款。这几种方式都好操作,有些方式会产生财务支出,要重复交税。股票投资不仅仅要交投资经营税,期权所得还要交付投资所得税,而且在股票的回购是不能算作成本费用来抵消税赋的。  如果不考虑财务方面,有些公司更多会采用员工出资购买的方式,每个月从工资按比例扣钱,这样不仅仅给公司创造了融资,节约了成本,还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员工的辞职成本,有利于对员工的控制。例如思捷达咨询服务的某家咨询客户是这样做的。  6、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对员工退出激励方案的一些约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往往会要求已享受股权的员工办理退出手续,第一种是正常离职,就是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或者是退休、经营性裁员,或者是伤残、死亡。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会按照合同继续让这些员工享受股权或者期权。第二种是非正常离职,劳动合同未满,员工主动离职的。如果员工的主动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不违反保密协议,也没有跟股权激励方案的一些有冲突。一般来说,大部分公司还是能允许已经被授予的股权收益。第三种是开除,像这种情况,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享受股权收益的权力。  7、管理机构及操作。  实施股权激励项目一般都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小组或者部门来管理方案实施的日常操作,这个常设小组或部门不仅仅要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同时也要宣贯共同分担风险、共同享受成果的理念。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要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发挥主人翁精神,共同谋求企业的中长期利益,避免只追求短期利益,损害长期利益的错误。所以,一定不断的宣贯这一理念,才能激励和留住人才。如,某一电子贸易企业,每周五都会召开全公司大会,向大家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每份股份的分红。每个员工都可以计算自己的分红收益,充分调动了全体的积极性。  有的公司也采取信托持股的方式,一般是上市公司比较多,就是跟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协议,由信托公司代理操作股权转置操作。员工只要在信托公司开个帐号,信托公司把相应的股份转入员工的账户。当公司需要通过股票回购或增发来给员工派发股份的时候,也是由协议的信托公司来办理,按照公司要求把股票打入员工的个人帐号。这种操作,信托公司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在企业初创时期,一般都是有几个人,待遇也不高,工作非常辛苦,但是大家都对工作很热情,可是企业规模壮大了以后,待遇比原来高很多,工作也轻松很多,可是都没有了原来的工作劲头的时候。根据思捷达的咨询经验,这时候往往就是员工对公司的分配制度不满意的时候,也是需要把中长期激励提到桌面上来的时候了。但是任何一个工具和方法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股权激励会稀释产权,用的不好也会严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所以,在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战略、文化和业务,设计出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和易于操作的方案。                                                                                作者:卓绍斌     出处:中国管理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6. 初创企业如何留住人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激励等方案

在没有高薪的情况下要吸引并留住人才,初创企业该怎么办呢?以理念感化,不太实际;以福利激励,资金不够。从实践中看来,比较现实的方法有两种:(一)业绩提成/奖金,(二)股权/期权激励。前者言简意明,按照已达到的业绩给与激励对象一定比例的提成或在业绩达到既定目标时给与一定额度的奖金。后者则有很多法律上和操作上的问题,需要详细分析。股权/期权激励(share incentive)是以企业的股权或期权为标的的激励方案,这种方案在一定条件下授予激励对象企业的股权或期权,或将对激励对象的奖励与企业股权增值或分红挂钩,使激励对象能站在企业所有者的立场上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说起股权/期权激励通常会提到以下几种模式:(一)股票期权模式,(二)限制性股票模式(业绩股票),(三)股票增值权(SARS)模式,(四)虚拟股票/分红权模式。由于中国绝大多数的初创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将其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并以股票为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也不能和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样通过证券市场交易确定其增值,而且初创企业往往离上市还有相当一段长的时间,所以上述几种模式不能完全适用于初创企业,适用于初创企业的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可以有以下这些:(一)期股权激励方案,(二)入股/业绩股激励方案,(三)虚拟股权/干股激励方案。(一)期股权激励方案:期股权是指授予激励对象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类似于股票期权模式,企业授予奖励对象的是一种期权,企业事先设定了激励对象可以购买企业股权的条件(即行权条件),只有行权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才有权购买企业股权(行权),从而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行权条件一般包括三个方面:(1)企业方面,例如企业已达到预定的业绩;(2)激励对象方面:例如激励对象应通过一定的考核;(3)等待期方面,授予期权到行权之间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实施期股权激励方案的关键在于对预定业绩及考核标准的设定,对激励对象工作绩效的评价,以及授予期权相对应的股权的规模。期股权激励方案主要通过企业股权的增值来进行激励,而非通过现金来激励,适用于资金需求大、发展潜力大、成长快速的企业,例如互联网企业。 (二)入股/业绩股激励方案:入股激励方案是指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条件下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企业一定数量股权,从而成为企业股东的一种激励方案。业绩股激励方案是指企业同意在激励对象实现一定业绩时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一定数量股权的一种激励方案。实践中有的企业为吸引具有一定技能或渠道的人才,以其在一定岗位任职满一定年限或提供约定的技术为条件,允许其以象征性的价格购买企业一定数量的股权。而多数设定的条件既包括一定工作年限,同时也包括对业绩的要求。实施入股/业绩股激励方案的关键在于对激励对象价值的评估,对预定业绩的设定,以及转让股权的定价和规模。入股/业绩股激励方案主要按照企业业绩来进行激励,而非通过企业股权增值来激励,所以对于不欲上市的企业或上市情况不明的企业比较适用,对发展比较稳定的企业比较有激励效果。(三)虚拟股权/干股激励方案:虚拟股权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收益权,而非股权。激励对象可以按照企业授予其的虚拟股权/干股享受类似于分红的奖励或相当于股权增值部分的溢价收益,但激励对象不会成为企业股东,没有所有权、表决权。实施虚拟股权/干股激励方案的关键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决定虚拟股权/干股的规模。虚拟股权/干股激励方案是种变相的奖金,它不会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也便于企业上市战略的实施,但对企业资金压力比较大,适用于资金充沛、发展稳定的企业。 在上述方案的具体操作时,会面对很多法律上和非法律上的问题,例如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来源、股权转让的价格和数量的确定、风险投资(VC)介入时的股权稀释等,在此就不一一分析了。总之,企业在选择和设计激励方案时要从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发,要服从企业战略发展目标,特别对于计划上市的企业应注意其方案与上市目标的衔接,要避免因其方案的实施导致企业不符合有关上市的规定,对其上市形成阻碍。企业应将设计好的方案通过书面方案和协议的形式对各个环节仔细描述清楚,以使其合法化避免法律风险

7. 亚星化学的重要公告

 2013 年2月6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星化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2013】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未按规定披露与亚星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4.2011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二、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1.对亚星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2.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3.对曹希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4.对王志峰、张福涛、郝玉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5.对汪波、唐文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6.对周建强、鄢辉、周洋、陈坚、韩俊生、王维盛、裴延智、范铭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7.对刘建平、董治、黄涛、林平、毕永昌、杨雷、崔焕义给予警告。三、证监会作出的市场禁入决定同日,证监会下发【2013】1 号《市场禁入决定书》。鉴于陈华森、曹希波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后果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认定陈华森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认定曹希波为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3 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012年9月20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盐业)通过协议收购亚星集团持有的公司55,232,7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2年9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2012年9月7日公告(临2012-039)。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盐业与亚星集团同样持有公司55,232,7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同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亚星化学的重要公告

8. 亚星化学的主要股东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5523280017.501%流通A股、国有股2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5232800  17.501%  流通A股、国有股  3香港嘉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4218100  14.011%  流通A股、境外法人股  4李红卫39471701.251%流通A股、自然人股  5刘福民24655200.781%流通A股、自然人股  6罗晋渝14977000.475%流通A股、自然人股  7吴向宁13164900.417%流通A股、自然人股  8兴和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0.317%流通A股、境内法人股  9罗作烜8869500.281%流通A股、自然人股  10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908000000.254%流通A股、境内法人股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始建于1949年1月,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山东省盐业集团各类食盐产能140万吨,除保障本省食盐市场需求外,还供应北京、上海等十余个省市,现有在册职工1.28万人。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72亿元,同比增长28%;利润总额2.35亿元,净利润1.76亿元;资产总额达28.75亿元;资产负债率68.53%;净资产收益率22.78%。截至2011年底,集团原盐产能达到280万吨、其中食盐120万吨。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生产、经营、科研、设计和进出口贸易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是全国行业1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全国520家重点企业和山东省136家重点企业集团,并先后获得化工部技术进步先进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管理示范企业、山东省经济效益排头兵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称号。集团总资产13亿元,净资产5亿元,在职职工4200人,拥有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丽波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潍坊化工工程技术公司、潍坊亚星综合服务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