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票据在我国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

2024-05-10 09:12

1. 融通票据在我国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

代位求偿权一般指应用在保险法中。又称“代位追偿”或“权益转让”,简称“代位”,是指保险标的由于第三人的责任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人的请求赔偿的权利。 


融通当事人无特别追偿权,为票据付了款的融通当事人(保证人)有权从被融通当事人手中获得偿还,并有权向被融通当事人强制执行该票据,即代位权。例如,保证人向买方出借自己的名义,作为融通当事人签发票据,买方背书该票据给卖方,遂卖方交货。如果保证人付款并取得票据,保证人对买方则有追索权(但如果买方付款,则买方对保证人不能有追索权)。但这种追偿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被保证人,而不能向被保证人的所有前手(如果存在的话)主张追偿权,即无特别追偿权。


融通人是以出借其信用和姓名给另一票据当事人为目的,而以任何身份在票据上签名的人。融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签名应依当地法律要求为之。融通人既可以在出票前签名,也可以在出票后签名。比如:甲(融通人)签字于乙(被融通人),在到期前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支付了对价,若丙对甲和乙的信用不确信,或者为了使该票据信用更加充分,丙又与丁订下了融通契约,则丁也是融通人。

融通票据在我国的应用及存在的问题?

2. 关于融通票据的小疑问

  你好,融通票据是一方为另一方无偿开立的,直接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可转让流通的有价证券。这种票据是资信较高的商人或银行为资信较差的商人或银行签发的。它不反映真实的物资周转,专为套取资金而发行。资信较差的一方自己开立的汇票往往难以流通。因而要求资信较高的一方为其开立融通票据,以取得融通资金。
  前面的短期只的是一个时间长短的概念,而后面的的一个长期不是指票据时间长短的意思。远期票据是付款人见票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票据。票据按能否立即兑付.分为即期票据和远期票据。即期票据见票即付,远期票据则须到指定的付款日期到期时才兑付。
  融通票据主要包括融通汇票、融通本票和融通支票。其中,使用最广泛的是融通汇票。以融通汇票的例子来说明如何运用票据进行资金的融通。如果甲企业因为某种原因出现了资金暂时短缺的现象,急需一笔周转资金。但是由于甲企业规模小,经营状况不稳定,银行认为其信用程度不高,不肯贷款给甲,于是甲企业打算向关系很好的乙企业借钱。于是开出一张两个月后到期的汇票交由乙企业承兑,乙承兑后就负有了对该票据的支付责任。显然甲企业对乙企业未给付任何对价(对价是指可以支持一项简单交易(或和约)之物,如货物、劳务、金钱等川。),也就是说甲、乙两企业之间没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汇票的开立只是建立在双方的信用之上。此时,甲企业可拿此汇票筹措资金,譬如到银行贴现。从而甲企业就得到了短期资金的融通。
  如果到期(两个月以后)甲企业的资金状况有所好转,可将汇票金额交付给乙企业,由乙企业负责兑付汇票。
  希望有所帮助。

3. 融通票据是什么意思 又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

融通票据又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是一种既没有原因债务也没有对价的授受,专门为取得金钱的融通而发出的票据.它不是以商品交易为基础发生的票据,而是为了资金融通签发的一种特殊票据。
 
 融通票据是在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产生的,一方(通常为资金需求者)作为债务人签发票据,另一方作为债权人给予承兑,出票人则于票据到期前将款项送还付款人(即承兑人),以备清偿。

融通票据是什么意思 又称“金融票据”或“空票据”

4. 票据的融资功能通过()实现

票据的融资功能通过()实现.      A票据的贴现,转贴和再贴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及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应以真实、合法的商业交易为基础,而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显而易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是禁止纯粹融资性票据的。当然从释放自有资金的角度讲,通过签发出票、背书转让实现的票据支付功能本身也蕴涵了融资功能.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   A提示付款
分析:票据权利是指票据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这是第一次权利,又称主要票据权利。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这是第二次请求权、又称偿还请求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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